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公约》。对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国烟草的立场是一贯的:我们对于世界卫生组织关心人类健康的良好愿望表示深深的敬意,并且愿意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公约》生效后的履约过程中。“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这是一个负责任的行业坚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