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发改委公布了《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4%,全国原油、天然气产量要分别达到1.93亿吨和920亿立方米。(一次能源是指直接取自自然界没有经过加工转换的各种能量和资源,分再生能源和非再生能源两大类,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核能、太阳能、水力、风力、地热等等。)
根据规划,到2010年,我国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水电、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66.1%、20.5%、5.3%、0.9%、6.8%和0.4%。与2005年相比,煤炭、石油比重有所下降,天然气、核电、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比重略升。
规划提出,2010年,中国一次能源生产目标为24.46亿吨标准煤,五年年均增长3.5%。中国万元GDP能耗要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0.98吨标准煤左右。2005年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20.6亿吨标准煤,消费总量为22.5亿吨标准煤,分别占全球的13.7%和14.8%,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和消费国。(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