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半月刊 经济版 2007年05月01日出版  第9期  总第352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 中国烟草杂志社主办
首页 -> 时评 ->正文
《企业所得税法》为行业添翼
. 罗明德/文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媒体俗称的“两税合一”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将替代现在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我国实施两套税制的初衷,是为了吸引外资、开放搞活,在实行期间,也确实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吸引了大量外资。但是,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外资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优势,使得国内企业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任由这样的事态继续发展,很有可能造成外资企业对我国市场的大规模占领,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日益萎缩。这既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整体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国家经济安全,同时也违反了世贸组织的公平原则。因此,进行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已是当务之急。

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并不是简单地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替代原有两部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实际上,《企业所得税法》提出了四个统一:统一所得税法适用对象,不再区分内、外资企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都实行同一个税率;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即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尤其是在成本费用等扣除方面,内、外资企业将实行统一的扣除政策;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其中,“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是《企业所得税法》的核心。

两税合一,《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对于烟草行业企业来说,应该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首先,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使企业净利润大幅增加,将进一步壮大烟草行业企业的实力,为烟草行业企业的资本积累打下坚实的基础。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3%降为25%,降低了8个百分点。如果不考虑税前的扣减因素,按行业2006年实现的利润总额计算,可使净利润增加90亿元。烟草行业企业经济效益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积极应对国外卷烟品牌进入国内市场后的挑战以及中国烟草走向国际市场进行必要的资本积累。跨国收购案,动辄几十亿美元、数百亿美元。而我国烟草行业企业在与国际烟草巨头博弈时,力量还显得比较单薄,因此必须抓住契机,进行资本积累,进一步壮大实力,为走向国际市场做好准备。

其次,企业所得税是以应税额为基数计征的,通俗地讲,与利润总额的大小有直接关系。此次税改降低所得税税率,利润越多的企业获利越多,利润少的企业获利则相对较少,亏损企业不受益。按照2006年的统计数据计算,如果降低所得税税率,行业卷烟工业企业净利润将增加37亿元,其中,云南、上海、湖南、江苏、浙江5家中烟工业公司的利润占到了净增利润总额的65%,仅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所属企业就将增加净利润近8亿元。因此,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调整,将进一步壮大优势企业的力量,增加资本积累,拉大与中小企业的差距,必将进一步推动企业间的兼并重组。

随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烟草行业在获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以下问题:在进行企业的体制改革时,应注意与《企业所得税法》接轨。新税法规定实行法人所得税,即非法人企业不能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而目前,行业中有的中烟工业公司所属的生产企业是非法人独立核算企业,单独缴纳所得税,这些单位必须从体制上进行改革,以适应新税法的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在批复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时,也应关注并积极解决该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烟草行业企业的利润、流动资金将相应增加,总公司和各省级公司应完善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资金监管力度,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内资企业实行的计税工资制度,对企业真实合理的工资支出实行税前据实扣除。薪酬问题是行业广泛关心的问题,国家局应尽快考虑制定行业薪酬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作者单位:国家局财务管理与监督司)


《中国烟草》

打印 】 【 关闭

Copyright © 2004-2007 echinatobacc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烟草杂志社 版权所有。
本网站所有内容均受版权保护,未经版权所有人明确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媒体翻印或转载本网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