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近日表示,目前,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出资人机构与中央企业的权责关系逐步规范,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初步建立;二是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三是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四是上一级国资委对下一级国资委的指导监督制度初步确立。
据了解,截止到2006年底,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国资委共出台了17个规章和80个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干部任免、产权管理、统计评价、规划发展、企业改革、企业重组、资产监督等方面。(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