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工商交接烟叶等级质量监督检查,有利于加强和规范烟草制品质量的监督、检 验与管理工作,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提高了烟叶总体质量稳定性和工业可用性。
烟叶工商交接等级质量监督检查:
为了烟叶等级质量的提高
本刊记者 陈园媛/文图
工商交接环节烟叶的等级质量,决定了卷烟工业企业采购烟叶的等级质量,最终将影响卷烟产品质量的稳定与提高,从而影响烟农和消费者的利益。而工商交接环节烟叶等级质量提高的效应,可以向产业链两头延伸,一方面有助于烟叶调制技术和分级技术的改进,另一方面有利于烟叶生产种植技术的提高,有利于维护烟农和消费者利益。
日前,2006年度全国烟叶工商交接等级质量抽检结果公布,总体平均合格率为63.4%,与2005年度的63.3%基本持平。辽宁、福建、广东、陕西、广西、河南、湖南、四川等8个省份的烟叶等级平均合格率在全国抽检平均水平以上,其中辽宁烟叶等级平均合格率最高,为73.6%,其次是福建,平均合格率为71.1%,广东、广西、陕西的烟叶等级平均合格率在65%以上。
检查范围向商业备货烟叶延伸
近几年,国家局加强烟叶工商交接等级质量监督管理,工商双方对烟叶等级质量的认识不断提高,烟叶质量明显好转,全国抽检等级平均合格率从1999年的49.6%提高到了2006年的63.4%。同时,通过开展工商交接检查,烟叶分级技术人员有机会跟随富有经验的分级专家到不同产地参与验级或预检,由此锻炼和培养了一批新人。
 抽样的科学性是确保抽检结果科学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全行业广泛开展工商交接烟叶等级质量监督检查,是贯彻《产品质量法》、《烟草专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举措,也有利于加强和规范烟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与管理工作,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提高烟叶总体质量稳定性和工业可用性。”国家局科教司司长金忠理说。
据介绍,从1999年起烟草行业就针对当时烟叶产大于销、部分地区等级质量比较混乱等问题,开始了烟叶工商交接等级质量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地区调出烟叶和卷烟企业调入烟叶的等级质量。随着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以行业工商管理体制分开改革为分界线,工商交接检查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1999年至2004年,主要把省际间工商交接等级情况作为抽检重点。2004年工商分开以后,由于工商企业不再同属于一个利益主体,国家局制定了更为规范的工商交接检查程序和原则,抽调全国烟叶分级专家和技能人才组成检查组,对省内和省际间的工商交接等级质量一并进行抽查,并责成各省商业企业质检部门作日常检查。这个阶段的检查范围扩大了,检查地点由原来的卷烟厂和复烤厂扩大到商业经营企业的烟叶中转库或备货仓库,检查对象由工商交接过的烟叶向前延伸到商业备货烟叶,其原因在于备货等级质量决定了工商交接等级质量。
由被动受检到主动整改
几年来,对于烟叶工商交接监督检查工作,工商企业由不理解到理解、由消极配合到积极配合、由被动受检到主动整改,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曾几何时,由于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个别地方的企业由于烟叶等级合格率低,还对检查结果的代表性和检查组专家构成及个别人员的分级水平等提出过质疑。现在,各企业都极为重视,企业意识到,只有规范才是唯一出路。许多省份已经主动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开展本省范围内的工商交接烟叶等级质量检查工作。
多年来一直参与到此项工作之中的国家局科教司技术监督处的闫新甫博士明显感觉到企业对检查组工作态度的转变。“目前,大多数单位对工商交接检查都能认识到位,并给予积极配合。”他说。
由于国家局将烟叶工商交接质量检查结果纳入行业经济运行考核指标,检查结果将直接影响企业的信誉和所在省份的工商企业经济运行考核结果。闫新甫认为:“前几年之所以有人对工商交接检查组有看法,关键不是程序、验级员水平或者样品有问题,而是各地定的考核指标太高,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相关人员的奖金和业绩,所以有怨言,甚至有人弄虚作假、想方设法应付检查,以便达到考核指标。”
为了更贴近实际情况和更有利于指导督促工作,国家局于2003年将原来烟叶工商交接等级合格率80%的考核指标下调到60%,2004年这一指标调整为65%。“从2005年、2006年全国的工商交接等级抽检平均合格率均超过63%的情况来看,这一标准基本接近实际情况。考核指标合理了,工商双方应付工商交接检查的现象也随之减少。”闫新甫说。
作为企业烟叶调拨工作负责人,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烟叶部副主任王平和湖南中烟工业公司原料采购部业务科的周劲波,都曾配合国家局检查组的抽检工作。“感触最深的是国家局对烟叶质量的重视程度和对提升国内烟叶质量的决心。还有,检查组抽查程序的严密性与检查组成员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令人肃然起敬。”王平说。对此,周劲波有同感:“检查组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对标准把握非常到位。”
确保检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从近几年工商交接等级合格率检查情况看,虽然检查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对烟叶等级质量的改进与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目前,工商企业实际交接中烟叶等级质量与《烤烟》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中的规定的最大差距首先在于成熟度达不到等级相应品质规定要求,其次为纯度允差超标,把内混级、包内混把、批内混包现象比较普遍。
需要明确的是,烟叶质量与烟叶等级质量是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烟叶质量”是指烟叶的外观特征、物理特性和内在化学成分等指标满足要求的程度。而“烟叶等级质量”是指某把烟叶或某批烟叶符合《烤烟》国标规定的品级要素程度,一般用等级合格率和等级纯度(或混级程度)等来评价。
原则上说,不同的烟叶质量对应相应的烟叶等级,但由于烟农对烟叶等级的鉴别水平有限而且千差万别,他们分出来的烟叶等级可能与《烤烟》国标相去较远,导致烟叶等级质量降低。若再加上利益驱动等复杂因素,更难保证烟叶等级的质量符合《烤烟》国标要求。因此,烟叶质量好并不等于烟叶等级质量(合格率)高。
由于无法严格按照《烤烟》国标进行烟叶调拨,尽管抽检时主客观因素有所减少,但作弊或躲避检查的行为仍然存在。
如何确保检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曾作为预检员三次参加工商交接等级质量检查的福建省公司的张汉千认为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被检查单位提供完整的资料和准确的烟叶库存;二是规范的程序;三是统一的标准。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烟叶检验室主任罗安娜持相同的观点:“要想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就必须确保样品真实有代表性。为此,还要做到检查时间、检查地点一定要保密,不得事先通知受检单位;整个抽样过程要在检查组人员的监督下完成,防止弄虚作假。”
为了保证检查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国家局科教司于2005年发布实施《烟叶工商交接等级质量抽查办法》。作为一项刚性很强的监管措施,《办法》详细规定了检查的目的、要求、程序、检查人员组成等内容,并特别注重过程控制。可以说,检查中能否认真按照《办法》要求程序操作是保证检查结果是否科学、真实的关键。
在检查中,每年审定的基准标准样品作为“标尺”,其纯度和质量标准都较高。辽宁省烟草公司烟叶管理处的王龙宪表示:“由于我国现行国标的定级原则是按照最低品质因素档次确定等级,基准标准样品审定时又允许使用无残伤叶片,因此从外观上看基准标准样品肯定要好于实际收购的烟叶等级质量。具体执行检查时要在坚持国标品质规定基础上,根据各地烟叶外观质量和品种特点,合理确定品质因素档次,综合判定等级。”“关键是检查组内部进一步统一眼光,统一检查标准,使检查结果更加科学、公正。”张汉千说。
工商交接检查与烟叶收购检查的差异
令企业疑惑的是,工商交接检查的等级合格率,往往不同于烟叶收购检查结果,有时甚至存在较大的差距。其实,两项检查的验级标准都是《烤烟》国标,检查组成员的分级水平和眼光差异也不大,为什么检查结果会有差异?
专家们对此给出的解释是,差异主要来自两项检查的地点、对象、考核指标和样品代表性的不同。
烟叶收购检查地点在烟叶收购站或收购点,检查的对象是收购烟叶等级质量;工商交接检查地点在中转库或复烤厂,检查对象是工商交接烟叶或备货烟叶;烟叶收购检查的考核指标要求达到80%,而工商交接检查要求达到65%。地点和对象不同势必造成检查结果的不一致性,因为烟叶从收购站运到中转库或复烤厂的过程中,有很大变数,包括清理整选、重新挑选、合并等级等等。考核指标的不同则是导致两项检查结果差距的潜在因素。
样品的代表性是造成两个检查结果差异的最主要因素。
烟叶收购检查主要面对的是收购站点。按照有些地市级烟草公司的要求,收购站点一般是零库存,当天收、当天交到周转库或中心库,站点内存的烟叶一般就是几包或几十包,最多几百包。所以,烟叶收购检查只能代表收购站点短时间内的收购等级质量。这种质量水平有一部分可能是真实的收购水平,也可能有一部分反映的是应付检查的烟叶等级水平,一般等级合格率比真实的收购等级合格率略高。
而工商交接检查的是中心库、中转库和复烤企业仓库的烟叶。这些烟叶是由不同的时间、不同收购站点、不同的产区、甚至不同的省份集中到一起的烟叶,库存量比较大,有几万担、几十万担、甚至上百万担烟叶。而且抽样时往往从几百包、上千包的垛位中取样,样品反映了半个月甚至几个月调拨库存的烟叶等级状况,因此,从数量上、时间跨度上、抽样方法上、严格要求上来说,工商交接检查抽查更具代表性,尽管不一定能保证完全反映全国各地的真实水平。
还有一个原因不可否认,就是收购等级数与调拨等级数的不对等性。烟叶收购一般能收到30多个等级,但调拨烟叶一般只调拨20多个,有时是10多个等级。多出来的等级可能被混进调拨量大的近邻等级甚至相差甚远的等级中,造成本来等级合格率较高的收购烟叶到了工商交接检查时不可避免地合格率就会下降了。
综合上述诸多原因,烟叶收购检查和工商交接检查的结果有一定的差异是正常的、必然的,历年的检查结果也说明了这点。
为了烟叶等级质量的提高
工商交接检查的检查结果也不同于工业企业自检结果。工商交接检查主要检查烟叶外观质量,是对标准执行情况的严格检查。工业企业自检既是对标准的执行,同时也结合了烟叶的使用质量和可用性。目前,许多工业企业对于其自检与工商交接检查结果差异较大的情况高度重视,查看自身技能上和管理上是否存在漏洞。就某一批次合格率偏低现象,工业企业会邀请产区共同就该批烟叶进行复检,找出问题症结,同时进行必要的商务处理。
 主检员对预检结果进行核查。
就工商交接检查工作自身而言,尚需进一步改进。金忠理司长坦陈,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加强与被检单位和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交流;提高抽样的代表性;平衡验级人员的个人水平和统一尺度,将验级员的个人水平差异降到最低;将烟叶等级质量监督纳入烟草产品质量监督体系;为使监督检验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将对验级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和聘任制,成立烟叶等级质量检验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章程,使检验人员的整个验级工作处于受控中。
现在,应将工商交接检查坚持下去、常抓不懈,已成为工商企业的共识。对于进一步加强工商交接检查工作,他们也积极建言献策。
“提高烟叶等级合格率,不能仅仅依赖每年一度的工商交接检查,要充分发挥各省级质量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职能。让各省的质量监督检查和行业工商交接检查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互补。”“建议工商交接检查活动不只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时应对抽检企业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必要时配备财务人员参加。分国家局、省级局、地市级局三个层次,把检查活动和结果处理进行分解,层层把关。还要加大处罚力度。”这是来自商业企业的声音。
工业企业则建议与烟叶公司联合检查,多了解烟叶收购(源头)质量状况。真正解决好等级质量差异问题,还应鼓励和促进烟农进一步做好分级扎把,从源头上提高烟叶的等级质量和纯度并保持稳定。同时,工业企业还希望,允许工业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参与检查,为他们提升业务技能和了解全国烟叶调拨质量水平提供宝贵机会。
随着行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工商交接检查工作如何适应变化、整合工作流程、突出监管重点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