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规定指出,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凡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经财政税务部门确认后,纳税人通过其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