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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刊 综合版 2007年02月15日出版  第4期  总第3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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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简照南、简玉阶兄弟于1905年创办的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是中国近代史上民族卷烟工业企业的杰出代表。简氏兄弟高举国货大旗,在数十年内与英美烟草公司开展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惨淡经营,直至接受人民政府关于公私合营的政策。由杨国安整理、编著的《简氏兄弟与南洋烟草公司》重新梳理这一段历史。从本期开始,本刊将陆续刊出连载文章,记载的内容是关于“五四运动”前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与英美烟草公司的抗争史实。

飓风起于青萍之末

——“五四运动”时期南洋兄弟烟草公司
与英美烟草公司的一场殊死搏斗

杨国安/文

一、省港烟战

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公司)从一开始就与英美烟草公司(以下简称英美公司)结成了冤家对头。民国初年,南洋公司在东南亚和广东市场不断扩展,尤其是在生产国货口号下取得的节节胜利,使英美公司深感吃惊。为此,英美公司一定要设法毁损南洋公司赖以生存的这面国货大旗。这场商战从1915年以后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交战双方都打出了自认为最得意的牌。

当时,英美公司生产的“活边”(Wield Woodfine)牌香烟在广州、香港十分流行,南洋公司在广州最畅销的牌号是“三喜”。于是,英美公司再次使出其“杀手锏”,状告“三喜”牌香烟模仿其“三炮台”牌香烟。南洋公司经理简照南没有与英美公司正面交锋,却使出金蝉脱壳之计:另推出“喜鹊”牌代替“三喜”,并开展一系列宣传攻势,得到广州消费者的同情与支持,“喜鹊”的销路反而更畅,还带动了“地球”、“飞艇”等牌号的销售。

南洋公司产品参加国货展览获得的奖状。

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处于市场销售的上风,南洋公司利用在本土文化方面具有深厚底蕴的有利条件,搞了一些对英美公司来说是近似挖苦又极具煽动性的宣传活动。按照广州、香港的习俗,丧事是要认真操办的,尤其是有钱人家,出殡时队列很长,经过通衢大道,浩浩荡荡,自然少不了香烟。南洋公司派人购买大批“活边”牌香烟,送给出殡队列中抬棺材、敲锣鼓及吹吹打打的人员,让他们在出殡时取出来吸,又派人在沿途路边观看时大声叫嚷:“哦,原来抬亭的食‘活边’!”

“抬棺材的又食‘活边’!”

按南方迷信的说法,抬棺材会使人碰到恶鬼,只有最下层的人才愿意从事这种送葬的职业,以此贬低英美公司的产品,给人造成一个印象:“活边”牌香烟是丧家的香烟。这样,“活边”牌香烟在广州几乎无人问津。

“PIRATE”,意为海盗,是英美公司最早运销中国的卷烟品牌,也称为“派律”或“派力”,后来所称的“老盗”、“老刀”、“强盗”等,都是这一商标的烟,商标画面是一个强悍的海盗站在船甲板上,俨然一副掠夺者的嘴脸。就是这个牌号,对于所有想立足市场的品牌来说无异于一座难以逾越的大山。南洋公司买通行刑人员,让死囚在被执行死刑前吸食“派律”牌香烟,并派人在围观的人群中喊:“哦,呢支香烟是打靶烟。”以此向人们示意,“强盗”是强盗吸的烟。

由此,“活边”牌和“派律”牌香烟在广州、香港销路不断萎缩,南洋公司卷烟产品的销量则呈直线上升趋势。

此外,南洋公司还调动行政资源打击英美公司,为自己的经营业务服务。简照南称为“族叔”的简琴石与广东省警察厅厅长陈景华关系良好。陈景华是广东香山人,清末举人,任广西桂平县知县,一次清洗监狱时将重刑犯人通通杀掉,将轻刑犯全部放掉。为此,陈景华受到清廷追查通缉,被迫逃到暹罗(泰国的旧称),与陶玉店店主简琴石结识,并住在该店,担任了暹罗一家报馆的主笔,宣传革命。辛亥革命后,陈景华回到广州,作了省警察厅长。北伐期间,简琴石回到广州,成为南洋公司广州方面的负责人。于是,就有了应简琴石之请让死刑犯人在受刑前吸“老刀”牌香烟的故事。

中国南方售香烟的烟但。

要转变广州市场上的被动局面,英美公司必须在当地找到一位能与简氏兄弟抗衡的总代理,此人既要与简氏家族有交情,了解南洋公司的内情,又要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最后,英美公司将目标锁定于前清翰林江孔殷(又名江霞)。因为有点驼背,江孔殷被人戏称为江虾,也称江太史,与简氏为同乡。此人对军界、政界事务颇了解,辛亥革命前后在广东颇有影响。这样,英美公司驻华总督办柯伯思(Thoms.F.Cobbs)亲莅广州,以极优厚的条件请江孔殷出山,任英美公司广州全权总代理。江孔殷接受邀请,于1918年3月设立公益行作为代理机构,由他的三儿子江叔颖出面接任,此人当时还是北洋政府众议院议员。

出任代理之后,江孔殷利用其影响四处活动,禁止在处决囚犯前让囚犯吸烟;同时,让地方上当权势力通知那些办出殡业务的机构,在出殡时如有人派送“活边”牌香烟,只管收下,但不准取出来吸食,如发现违者则不予录用。这样,人们逐渐不再称“活边”牌香烟是死人香烟,也不再称“派律”牌香烟是打靶烟。从此,“活边”和“派律”的销路慢慢好转。

同时,江孔殷还是广州“茗捐”的承包者。所谓“茗捐”,即政府向茶楼征税。有了这个便利,江孔殷让广州全市茶楼、酒肆推销英美公司的香烟。当时,英美公司新出的“哈德门”牌香烟与南洋公司的“地球”牌香烟竞争,遍登广告,到处招贴,在“哈德门”牌香烟的市场挤压下,“地球”牌香烟销量不断下滑。

简氏兄弟怎能情愿处于下风?为了夺回广州市场,他们利用国人的民族心理,大打国货之牌,不但指责英美公司的香烟为外国货,还指责江孔殷是洋人的走狗。南洋公司请人画了一幅讽刺性的漫画,载于报端,画面是一只大虾,被两个洋人拖着,两个洋人的帽子上一个画着米字旗,一个画着星条旗,画上有“虾唛走狗”四字。同时,南洋公司还请人到处演说,但这些演说的人水平参差不齐,有的人讲得十分可笑。演说进行了十多天,并无收效。

1918年8月,简氏兄弟与江家父子在广州各报纸上连篇累牍地发表告白和文章,展开了一场空前的论战,中心问题是江孔殷为什么要当英美公司的买办。简氏兄弟责问江家父子,像他们那样有社会背景的人,为何要自甘堕落,将自己降低为一个为外国公司效力的买办。江家父子则反驳,这样做丝毫不会降低他们的地位。江氏父子不否认买办在中国社会受人鄙视,但他们解释自己与其他买办不同,不是被迫向外国人乞求工作,而是外国公司给予了他们崇高的职位;他们有理由相信许多广东人会理解他们的选择,期待广东人会像以往一样尊敬他们。

应该说,简氏兄弟在抨击江孔殷为英美公司做广州总代理时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以爱国者自居,把江孔殷描绘成“汉奸”,这从另一个角度迫使江氏父子要将这个总代理做下去,因为如果退出总代理,等于承认了自己是汉奸。于是,江孔殷在省港各报以半版的篇幅刊登“江孔殷告白”,称接到署名“我也一爱国分子”和“七堡同乡”陈、冯、谭、区等氏来函,指责他不该就职英美公司代理,与“其他烟公司竞争”。该告白还称他做代理只不过是以“自由贸易、和平竞进”为目的,“他事向不干预”,并向民众申述自己就任英美公司广州总代理的理由和为英美公司评功摆好,其中包括:英美公司购买河南、山东、江西及东北三省的烟叶,尤其是广东南雄烟叶十之七八由该公司购买,使农民受益;英美公司除少数技师由洋人担任外,雇工近3万人,“是以惠工言,英美烟公司亦较他公司为优胜”;南洋公司为兄弟资本,彼英美公司亦有华股,国人可随时购买。江孔殷称,“欲言爱国,必先爱群,尤以先爱大群,然后爱一二乡人”,南洋公司“自称爱国,是‘愚人以自利,更愚人以自愚’”。

在这场口水战中,江孔殷有英美公司撑腰,后发制人,竟然也占到了一些便宜。这样,同为乡人的简江两家,自此结怨,为后来出现的一场轩然大波埋下了伏笔。(未完待续)(作者单位:中国烟草学会)


《中国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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