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大丰“6·10”非法生产销售烟用丙纤丝束案审理结束。“6·10”案由公安部、国家局打击销售假烟网络工作领导小组督办,涉及全国十几个省份,侦破历时半年多。此案最终被认定涉案金额为499万元;11人被判刑,其中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7年;被判处没收财产及罚金合计人民币187.7万元。(高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