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55票赞成、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并决定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毋庸置疑,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给中国境内的企业,包括烟草企业,带来深刻而积极的影响。

改革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低于内资企业的现状,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华眉 插图)
为什么要推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资企业所得税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对我国改革开放、吸引外资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的结束,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分设的所得税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由于在实际税率、税基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不统一,造成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实际税收负担上存在较大差异。而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一些漏洞,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此外,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的许多重要税收政策也需要及时上升为法律。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要求和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成熟规范、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来源:《人民日报》)
《企业所得税法》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现行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但是同时,国家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使得内资、外资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企业要求统一税收待遇、公平竞争的呼声较高。因此,有必要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
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确定为25%。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主要是考虑对内资企业要减轻税负,对外资企业也尽可能少增加税负,同时要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25%的税率在国际上属于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继续保持我国税制的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和吸引外商投资。
税收优惠新格局。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优惠重点将由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转向“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税收优惠格局。实行鼓励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以及发展高新技术等以产业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来源:新华网)
《企业所得税法》是否会影响外资进入中国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设定为25%,对实行优惠税率的外资企业来说税负略有提高。但由于目前在中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很多都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而新税法明确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仍实行15%的税率,并将优惠扩大到全国所有地区,适用于所有高新技术企业。从这一点来说,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不会受到很大影响。此外,新税法在一定时期内还将对老企业实行过渡优惠期安排,在过渡期内允许原来实行低税率的企业,在一定的期限之内逐步过渡到25%的名义税率,而且所享受的一些减免措施在一定期限之内还可以继续享受。由于目前只有在经济特区和一部分经济开发区内的外资企业才能享受24%或15%的优惠税率,因此对于那些实际执行33%名义税率的外资企业来说,实行25%的新税率是真正降低了税负。
因此,新税法不仅不会抑制外资的进入,而且还会创造一个更加规范、透明的投资环境。(来源:《中国经济商报》)
《企业所得税法》是否会影响我国财政收入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时期,企业整体效益近年来有较大提高,财政收入也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在这样的形势下进行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国家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都比较强,是改革的有利时机。25%的税率对财政减收的影响不是很大,国家财政能够承受。(来源:新华网)
领导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企业所得税法是一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律。国务院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改革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来源:《人民日报》)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改革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是中国改革开放发展到现阶段的“题中应有之义”。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经济体制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性工作之一。(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