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介绍,三年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初步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实施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初步规范了薪酬管理。
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管。在央企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加强了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管理,加大了财务决算审计监督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央企加强风险管理工作,发布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加强了对国有资本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情况的重点检查,及时反映和纠正所出资企业在投资融资、重组改制、清产核资、产权转让等活动中涉及国有资产安全及影响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规范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加强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同时推进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规范运作。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逐步形成,国有资产流失得到有效遏制,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