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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刊 综合版 2007年01月15日出版  第2期  总第344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 中国烟草杂志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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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执法也要和谐
. (读《中国烟草》2006年第22期专题“烟草行业:共奏社会和谐乐章”)

创造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对此烟草行业责无旁贷。对于烟草专卖执法而言,既要执好法,又要与被执法者保持相对和谐的关系,这是一个难题。我想,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上讲,坚持严格执法是毋庸置疑的,关键是如何执法的问题,要想减少执法中的对抗性事件,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三个尊重”:一是检查前的尊重。进入检查场所,要和被查人打招呼,并亮明自己的身份,这是对被检查人最起码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二是检查方式的尊重。专卖检查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搞“地毯式”检查,这种检查搞得越多,打击面就越大,容易伤了大多数守法零售户的心,而“翻箱倒柜式”检查更容易引发冲突,因此检查要从尊重管理对象角度考虑,坚持服务大多数,打击极少数的原则,实施有针对性的检查,尤其要做好检查结束后的工作,尽量把物品恢复到检查前的样子,化解被检查人心中的怨气。三是处罚中的尊重。应当认识到,违法者也是人,要给予尊重。这种尊重主要体现在处罚上的公平上,对处罚对象要一视同仁,执法尺度不能忽紧忽松,应充分体现法律的公正和严谨。同时,要提高处罚透明度,要向被罚者解释清楚处罚内容和依据,让受罚人被罚得明白、心服。当然,在“三个尊重”的基础上,专卖管理也要逐步由检查型向服务型转化,将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拉近与被管理者的距离,从而形成鱼水相依、互信互赖的关系,创造一个和谐的执法环境(陈曙光供稿,请作者尽快与编辑部联系)



《中国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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