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果断措施,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力争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实现节能减排任务完成进度与“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指出,节能减排工作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节能减排。对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经常监督,凡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目标;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在2007年6 月30日前,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报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国务院。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共分10大部分,包括40多条重大政策措施和多项具体目标。(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