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追求,就有阳光……
这,是“利群阳光·助学行动”的承诺。
2007年4月27日上午,美丽的西子湖畔,“2007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启动暨ISUNFLY(爱心飞扬)公益网站开网仪式”举行。浙江中烟工业公司与《都市快报》、《北京娱乐信报》、《齐鲁晚报》、《扬子晚报》、《南方都市报》、《三湘都市报》、《沈阳晚报》、《海峡都市报》、《江南都市报》、《燕赵都市报》、“搜狐网”等媒体一道拉开了新一年的“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大幕。
寒门学子感受“利群阳光”
作为浙江中烟和各地主流媒体共同打造的一项大型社会公益活动,“利群阳光·助学行动”以捐资助学的方式,旨在帮助有理想、有追求,成绩优异、品行端正,但生活贫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校在读生实现他们追求科学知识、追求人生价值的理想。组织方希望通过组织这样的公益活动,全社会都能来关注教育事业,关注贫困孩子乃至整个社会的弱势群体,让世界充满阳光,充满爱。
今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已进入到第七个年头,惠及了15个省、市、区的近5000名学子,资助款累计已达数千万元,其所到之处,一路阳光。

 受资助的“阳光学子”将在社会公益活动中传递爱和温暖。
“利群阳光·助学行动”的第一缕“阳光”始于2001年,当时的杭州卷烟厂与《都市快报》合作,在浙江开展了“利群”特别助学活动,资助100名应届高中毕业特困生顺利踏进大学校门。
2002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在浙江、北京、山东三地同时启动,浙江、山东200名应届高中毕业的寒门才子和北京100名在校贫困大学生得到帮助。这一年,“利群阳光”作为公益活动品牌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并被正式受理。
2003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在浙江、北京、山东、江苏四地同时开展,四地400名贫困学子得到资助后顺利完成学业。“利群阳光”也作为公益活动品牌,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注册证书,成为烟草行业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社会公益活动品牌。
2004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的范围继续扩大,在行动的直接资助下,浙江、北京、山东、江苏、广东、湖南、辽宁等省、市700名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2005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范围再次扩大,在浙江、北京、山东、江苏、广东、湖南、辽宁、福建、江西、河北等九省一市资助1000名贫困大学生。
2006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活动主体由杭州卷烟厂升格为结构重组后的浙江中烟工业公司。“利群阳光·助学行动”的范围则延伸到浙江、北京、山东、江苏、广东、湖南、辽宁、福建、江西、河北、四川、陕西、云南、贵州、广西15省、区、市,受资助的学生人数达到1100人。“利群阳光·助学行动”也由此获得了“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
而2007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将再次资助1200名贫困学生,活动组织方将在浙江、山东、江苏、广东、湖南、辽宁、福建、江西、河北等9省各选择100名,在四川、陕西、云南、贵州、广西等5省、区各挑选40名高考成绩优秀(被教育部公布前三批录取)、品行端正的200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按5000元/人资助标准帮助他们实现理想、完成学业。至于北京活动区域,组织方则将在北大、清华等著名高等院校选择100名学业优异、品行端正但生活困难的在校学生,作为本年活动的“利群阳光使者”,在为他们一次性提供生活补助金2000元的同时,也要求他们尽自己所能,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爱心接力,传递“阳光”温暖
和往年不同的是,2007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开启的同时,一个名为“爱心飞扬”的公益网站(www.isunfly.com)同时开通。“爱心飞扬”,是一个虚拟世界的阳光家园,也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爱心网站,登录者只需轻点鼠标,就能看到“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历年的活动介绍,并能看到今年全国15省、市该活动的实时报道。而学子们点击该网站,则可以直接在网上报名,参加助学活动。一次助学活动,也许满足不了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但是“爱心飞扬”则将把爱心链接起来。
启动仪式上,浙江中烟还邀请了一位来自江苏热心公益事业的杨先生。2005年,杨先生通过《扬子晚报》的“利群阳光·助学行动”,联系资助了清华大学的沙垚同学。2006年,他又资助了北大的一位贫困学生。而他表示,接下来的几年里,还将每年资助一位寒门学子。
杨先生透露,他已经跟受资助的两位学生约定,共同搞一个爱心接力计划——受他资助的两位学生毕业后,将尽自己所能去资助其他贫困学生,让爱心一直传递下去。对此,受杨先生资助的学生之一、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沙垚说:“是杨叔叔给我的未来抹上了一缕阳光,我一定会全力支持杨叔叔的计划,尽我所能,让爱心活动永不停息。”
链接
“利群阳光”将继续坚持公益性
刘建设(浙江中烟工业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的公益性和联动性将继续保持,我们还建立了“爱心飞扬”网,通过这个网站,我们将努力让“利群阳光”播撒更多的光和热。
2007年,“利群阳光·助学行动”的口号是“阳光励志”。在过去的6年里,我们通过寻找贫困学子,挖掘感人故事,组织公益活动,打造了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有相当知名度的公益品牌。2007年,我们将提升活动内涵,创新传播形式,将活动定位为“我阳光,我飞翔”,在向志存高远的寒门学子送去温暖的同时,给他们更多的精神鼓励,使他们日后有所成就并能报效祖国、报效社会。
媒体助力,播撒“阳光”
《海峡都市报》总编辑孙德坚:《海峡都市报》从创刊以来每年都关注爱心行动,但是真正形成一个平台和广泛的影响力,是从2005年跟浙江中烟工业公司合作“利群阳光·助学行动”后开始。
《沈阳晚报》副总编辑佟丽霞:今年活动没开始前,已经有不少读者打电话来询问。“利群阳光”相关报道在辽宁的读者中已经成为一个固定的阅读期待,在社会上也形成了对于温暖和慈善的期待。
搜狐网站副总编辑覃里雯:我们参与建立“爱心飞扬”这个公益网站,将来会不断地完善它,让大家都参与到其中来,共同奉献爱心。
《北京娱乐信报》副总编辑骆爽和《江南都市报》总编辑王少君:“爱心飞扬”公益网站引入了社会的爱心机制,以后平面媒体的报道应多与网站交流,相互促进,把“利群阳光”爱心品牌做得更好。
我愿做一个爱心的小环
丁芳(复旦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2002年“阳光学子”):我是“利群阳光·助学行动”第二批受资助的学生,当年我们中的10位学生作为代表被选出来,参加了半个月的公益活动。前些天,《都市快报》的记者对我们10人作了一个回访,在北京搞了一个“阳光聚会”。如今,我们中有的刻苦学习,为寒门学子树立榜样;也有的尽一己之力,做身边的善事。我自己是学医的,也更能感受弱势者和逆境中人们的心情。
五年前,我曾说过,如果把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善良称为爱之链的话,每一颗爱心就是上面的一个小环,只有环环相扣,爱心才能永恒。五年后的今天,作为一名成长中的“阳光学子”,一名曾被“爱之链”环绕的幸运者,我要发出一句誓言:我愿做一个爱心的小环,为“爱之链”的延续尽一份心、一份力!(本文文图由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