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被称为“商务部2007年第一号令”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要求市场(指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包括超市、百货店、食杂店、集贸市场等)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五大管理制度,做到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可追溯,从而保障食品安全。
五大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经销商管理制度——市场应当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应当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的复印件备查;购销台账制度——市场应当建立或要求经销商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等内容;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