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在总体制定思路上贯彻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这是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根本要求,条例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都体现了这一原则。(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