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照公复籍
自从1916年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公司)抢滩上海后,对于南洋公司而言上海的商业战略地位比广州显得更为重要。与广州不同,攻击南洋公司的声音虽同样见诸报端或传单、招贴画,但英美公司及其代理商没有像江氏父子那样公开抛头露面。
1919年5月14日,面对来自各方面的指责和攻讦,作为回应,南洋公司第一次发表“南洋烟草公司敬告国人”书,刊于《申报》和上海《新闻报》等大报,称南洋公司的资本是全体股东的资本,“如必以攻击简照南个人,抹煞股东全体,于理尤为不协。”同时声明简照南并未脱离中国国籍。
5月28日,简照南在《申报》等报上发表“简照南启事”,声明脱离日本国籍,其言辞恳切,全文如下:照南,粤人也。粤为中国国土,则照南固为中国国民。往者营商东瀛,因取得其内地航运权,例必列名彼国国籍。抑以历来欧美、南洋各埠华侨,亦多重复国籍之惯例,应祖国之招,回国兴办实业者,比比皆是。照南归国亦十有余年。恒思倡土产以御外货,遂有与兄弟集(资)作南洋烟草公司之举;过承群策,营业日进,对于公益慈善事业,因亦稍竭绵薄。邦人不弃,咸相称许,照南经营十余年之心力于斯少慰。此次青岛问题发生,有人利用机会,以照南个人复籍之故,蒙国货不洁之名。国人既未许以欧美华侨之惯例以待照南,照南益憬然于复籍之未惬,用特依照“中华民国国籍法”规定,脱离彼籍,已呈奉地方长官核准在案。用述事实,敬谢明问,掬告国人,唯监察焉。
 南洋公司在《申报》上第一次发表的“警告国人”书。
在大约一个月内,上海新闻媒体连篇累牍地刊登关于南洋公司产品是否国货问题的辩论和有关资料。南洋公司先后八次发表“敬告国人书”,从各方面进行答辩。同时,南洋公司还先后发出“致上海总商会书”、“答国民大会书”(国民大会要求资助,南洋公司捐赠5000元,反对者认为是收买,南洋公司对此作出解释)、“致江苏省教育会书”等,以表示其“心迹光明”。
当时的上海,舆论界分裂成两大阵营,一段时期内报纸上有关文章连篇累牍,支持与反对南洋公司的两种对峙声音甚嚣尘上。
中华国货维持会是一个成立较早的国货组织,也是当时具有影响的行业组织之一。它于1919年5月下旬在上海《新闻报》和《申报》上刊登调查文章,证明南洋公司为华人之企业。全国国货侦查会是一个“五四运动”爆发后临时拼凑而成的机构,声称以“提倡国货、侦查影射”为宗旨。6月7日,该会在《申报》等报上发表声明,题为“证明南洋公司简照南虚伪之铁证”,攻击南洋公司的产品是冒充国货。所谓铁证,只不过是拼凑其他报纸、传单的内容,但颇能蛊惑人心,对南洋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严重的。
 1919年6月7日全国国货侦查会在《申报》上发表的报告。
在烟商方面,上海的批发商(大小同行)也发生分裂。6月9日,有“德大生”等14家商号以“不卖南洋公司香烟”为题,在《申报》等报上发布宣言,称:“因各界责问者日多,特于月之七日共同决议,一律不卖该公司香烟。”6月10日,有“德和祥”等15家商号针对“德大生”等商号的宣言,也在报纸上发表宣言,其标题为“欢迎乐卖南洋公司国货香烟”,称“近日有人到处运动,授以重资,嘱令不卖南洋烟草公司香烟。同业等乃中国商人之一分子,不能没其良心,固始终以维持实业、振兴国货为宗旨,欢迎乐卖南洋公司香烟,望国人不可受忘本奸商所愚弄也。”
即使在南洋公司最困难的时候,社会舆论支持南洋公司产品为国货的呼声也不绝于耳。1919年5月下旬以后,舆论开始向有利于南洋公司的方向发展,《申报》等报刊上连续出现声援南洋公司的文章,其中包括江苏省教育会、全国报界联合会、日报公会和中国学生会等团体对南洋公司的调查报告,对南洋公司的国货地位作了充分的肯定。上海劝吸国货香烟会还发表题为“证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确系华商营业”的调查报告,指出南洋公司的产品“为纯粹自制国烟,并无日人资本在内,外间所传殊非事实”。
1919年6月12日,镇江商团会长朱中孚、众议院议员柳肇庆等以“旁观人持平之论”为题,在《申报》上发表意见,对简氏兄弟创办南洋公司给予充分的肯定,尤其称赞华侨回国兴办实业,言辞颇中肯。
与南洋公司寻求行业组织保护不同,英美烟草公司(以下简称英美公司)将注意力放在活动、操控政府或政府官员方面,这对南洋公司来说更具颠覆性。据简玉阶(简照南之弟)后来回忆,英美公司拿出40万元,指使上海巨商黄楚九到北京农商部活动,买通上下人员。最后,该部竟将南洋公司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勒令其停止营业。
 1919年6月9日“德大生”等商号在《申报》上发表的宣言。
北洋政府的所作所为,引起舆论不满,各界(尤其是海外华侨)纷纷对南洋公司表示同情和声援。那时候华侨工商人士普遍拥有双重国籍,他们与简照南有类似的处境,相信英美公司借简照南国籍问题大做文章,是其搞垮南洋公司、进一步控制中国烟草市场这一战略阴谋的组成部分,故不断致函当局或有可能左右局势的人士,请求出面干涉。1919年8月,新加坡华侨报社致督军唐继尧和国会函,督促军方和国会出面干预,指出南洋公司振兴国货,颇形发达,触外国某公司之忌,“乃乘排货风潮,以重金贿买国贼所组织之安福系‘众院’议员何勋业、周维藩等,串通农商部以该公司总理简照南曾隶日籍,遂以复籍问题,将该公司注册取消……冒天下之大不韪,该议员等罪不容诛,即农商部亦咎有应得。”
应该说,虽然简照南在双重国籍问题上一再陷入被动处境,但他始终拒绝接受他的批评者关于他不是中国人的说法。他选择了放弃日本国籍。虽然他仍然可以像其他商人一样选择双重国籍而利于生意,但他始终将中国视为自己的祖国。并且,就在1919年5月27日宣布放弃日本国籍的当天,他宣布将南洋公司的资产公诸国人,向社会发行1000万元的股票。
 1919年6月10日“德和祥”等商号在《申报》上发表的宣言。
简照南不断奔走呼告,取得了日本驻华领事馆出具的“出籍”证明,使北洋政府对简照南复籍已无辞可拒,内务部不得不恢复他的中华民国国籍。
“飓风起于青萍之末”,南洋公司的一次严重危机潜伏于简氏兄弟根本没有注意的行为中。幸好,经历了大约半年的有效运作,南洋公司经过一个又一个的“急流险滩”,最终重新回到足以赢得社会尊敬的这一根基上。1919年10月,南洋公司恢复了注册,简照南终于取得作为一个完全由中国股东拥有的企业合法股东的地位,南洋公司也从困境中走出来,这不能不说是一次重大的胜利。(全文完)(作者系国家局机关退休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