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烟草行业认真落实中央部署,无论是商业的农网建设还是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均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措施,给“三农”带来了实惠。然而,有些部门在卷烟供货方面也好,在烟叶生产技术投入方面也罢,都倾向于“大户优先”,并对服务对象明显地区分了等级,名曰“特别服务”,使支农走了样。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重大历史任务,其目的就是要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达到“三农”整体水平提高。对烟草行业而言,我们的农村服务对象不该仅是少数卷烟零售大户或烟叶种植大户,而应包括所有的农村卷烟零售户和烟农。如果我们只看重大户而忽视小户,就错解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真正含义,利小弊大。其一,容易助长某些卷烟零售大户、烟叶种植大户的娇骄二气;其二,会挫伤大多数卷烟零售户和烟农的积极性,使他们与行业出现感情裂痕,进而产生情绪上的不满;其三,会影响卷烟销售市场和烟叶生产的稳定发展。毕竟,就卷烟销售和烟叶生产而言,行业依靠的是所有零售客户和烟农的共同努力,而非几个大户之力。
所以,行业支农或工业反哺农业,可以依据实情在某些方面对一些遵纪守法、诚信度高的卷烟零售户或烟农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但绝对不能将他们分成三六九等,区别对待服务。否则,就会侵犯多数人享受服务的权利,既不符合构建和谐烟草的思想主旨,与“两个至上”相悖,而且也背离了行业支农和工业反哺农业的初衷。我们应该做的是,向所有农村卷烟零售户以及烟农伸出支持的双手,多给他们一些关心和诚意,这样,才能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起到助推作用。(作者单位:湖北省利川市烟草专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