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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刊 经济版 2007年01月01日出版  第1期  总第343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 中国烟草杂志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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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意大利是世界烟叶种植大国之一,也是欧洲最后一个取消烟草专卖的国家及欧盟首批通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成员国。意大利烟草行业的发展变化对我国烟草行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近日,福建省烟草商业系统赴意大利对该国烟草农、工、商、产、供、销及控烟履约等进行了全面考察和梳理研究,形成《意大利烟草发展历程考察报告》。本期“资讯·国际”栏目选编了其中的相关内容。

意大利烟草发展变化扫描与启示

黄星光 蔡爱梅 陈艳红/文

烟叶种植补贴性质改变

意大利是世界上烟叶产量超过10万吨的国家,90%烟叶出口,是世界六大烟叶出口国之一。欧洲的烟叶种植生产主要集中在意大利和希腊,两者烟叶产量占欧洲烟叶总产量的75%。一直以来,欧洲烟叶生产面临着两大挑战:一是中等质量;二是生产成本已位居世界最高水平。在此背景下,意大利政府一直对烟叶种植实施扶持和政府补贴政策。但在2004年4月21日,欧盟对烟草、棉花和橄榄油作出“2006~2013年有关共同农业政策(CAP)”的改革,这标志着欧盟对烟叶的补贴政策发生本质变化。其中,有关烟叶的决定概括如下:补贴从2005年开始暂停;2006~2009年,烟叶生产成员国政府对烟叶实施部分“脱钩”补贴制度,60%的补贴用于直接生产补助,40%作为“单一农场款”(Single Farm Payments,简称SFPs)不论产量大小支付给烟农;从2010年起,补贴不再直接用于烟叶生产,50%的金额转向为烟叶生产地区的乡村发展计划提供资金,其余50%作为单一农场款支付给烟农,无论他们是否从事烟草生产。国际烟草界认为:欧盟坚持对烟叶补贴实行完全脱钩政策,表面看是进行生产结构调整,实际上是要完全限制烟草生产。

外烟和私有势力控制意大利烟草

意大利的烟叶产销控制在跨国公司、烟农协会和意大利家庭公司三方势力手中。跨国公司主要有三家:一为菲·莫国际公司,二为全球最大的的独立烟叶公司——环球公司(Universal Corporation,简称UC),三是原为德孟公司(Dimon Incorporated,简称DM),现为联一国际公司(Alliance One)。除了烟农协会,意大利烟叶产销商中值得关注的还有家族式经营公司。如出口商罗马纳(Romana Tabacchi),该公司在全球市场上的业绩一直表现优异。罗马纳不仅主要经营意大利烤烟和白肋烟,也是其他三个意大利烟叶品种——黑色烤烟、香料烟和深色晾烟的最大出口商。从卷烟市场看,意大利卷烟产销平衡,消费量占总产量的99.6%。

2003年,西欧最后一个国家烟草专卖机构——意大利国家烟草专卖公司ETI(Ente Tabacchi Italiani)被迫取消国有专卖并转为私有化。究其取消国有专卖并转为私有化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国有卷烟品牌每况愈下,无力抗争外烟。自1994年开始,国有烟草私有化前的意大利卷烟市场受外烟冲击,国产卷烟品牌的市场份额逐年下降。到2002年,烟草税收占意大利GDP的比率不到2%。二是与该国烟草行业的私有化有很大关系。1980年和2001年,意大利先后两次掀起以化解财政赤字为目的的私有化浪潮。在第二次浪潮中,国有烟草被私有化是国有企业私有化计划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该国政府希望通过此举筹得200亿欧元资金,以解决国家巨额债务问题。三是意大利政府试图通过出售ETI,引入能与奥驰亚集团抗衡的烟草公司,使该国烟草市场充分竞争起来。(见意大利卷烟市场情况

在被出售前的2002年,ETI的基本情况为:国内卷烟销售额约为127亿欧元,卷烟消费量约为940亿支,国内市场份额约为27%,雇员3300人。ETI富有吸引力的资产有:5家卷烟厂和两家雪茄烟厂,在历史上是通过合并数十家地方小烟草公司而形成的;发展势头较好的雪茄分公司;在国内拥有30%的市场份额的“MS”卷烟;拥有58000个出售烟草产品的专业销售点,控制着意大利90%的销售渠道;持续到2005年的在意大利生产和销售菲·莫国际公司产品(包括“万宝路”)的权利。竞标者收购ETI之后可能促使奥驰亚集团撤回ETI公司的经销权。

经过竞标,英美烟草公司终得胜果。2003年7月16日,英美烟草公司以23.2亿欧元的价格收购了ETI公司,比对手的投标价格高出8亿欧元。收购协议规定,3年内进行的任何结构性改变都要得到政府和工会的批准。否则,根据ETI的销售合同,英美烟草公司要缴纳2.3亿欧元的罚款(即收购价格的10%)。收购18个月后,英美烟草意大利公司取得了可观的经营业绩,销售量大幅增加。同时,英美烟草公司还对本公司和ETI公司的业务进行了重新整合。在此情况下,意大利卷烟市场“老大”——菲·莫国际公司(PMI)也不甘示弱。2005年11月,该公司与意大利农业部签署了一项协议,在随后三年内增加其对意大利烟叶的购买量。目前,在意大利市场,奥驰亚集团与英美烟草公司实力旗鼓相当,二者基本垄断了该国卷烟市场(见表1)。

控烟亦步亦趋

意大利是吸烟人数较多的欧洲国家之一。200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意大利约有卷烟消费者近1400万人,占全国成年人口的26.6%。大部分卷烟消费者年龄在25~44岁。其中男性卷烟消费者占全部男性公民的31%,女性卷烟消费者占全部女性公民的22.3%。意大利政府的控烟活动始于2002年的列车禁烟,之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行政性法规和条例。2005年,意大利又掀起禁烟高潮。新法律规定,除私人住宅外,其他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部禁烟。吸烟禁令的推行使意大利卷烟销售量下降约350万支,国库收入减少4亿欧元。

在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方面,意大利政府持高调响应、低调履行的态度。2003年6月16日,欧盟率先在世界卫生组织日内瓦总部举行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首日签字仪式上签字通过《公约》。意大利是最早签署公约的40个国家之一。2004年9月,欧盟公布在卷烟烟盒上使用42种图形。根据欧盟对于烟草产品的规定,欧盟的卷烟生产商不仅将“全味”、“淡型”和“柔和型”等修饰词从卷烟包装上去除,而且巨型的黑白健康警告几乎覆盖了整个包装近一半的面积。

2005年2月,欧盟正式确认了有关鼻烟的禁令,之后意大利开始正式禁止出售鼻烟,鼻烟销售转为地下,但还没有对其他成员国实施在意大利电视频道上播放广告或进行赞助的禁令。2006年6月,欧盟委员会向意大利、捷克、匈牙利和西班牙发送了“正式通知”,对这四个未能在车赛和其他活动中禁止烟草广告的欧盟国家采取法律行动。

对中国烟草的启示

追溯意大利烟草行业的发展历程,可为中国烟草提供如下启示:

启示一:提升烟叶发展后劲的同时,重视烟农保障体系的构建

我国烟叶的最大优势是生产成本低,烟叶品质也基本适合作为填充料用于混合型卷烟中,因此在国际烟叶市场上具有较大的价格优势。但我国烟草农业与意大利相比有较大差距。一是烟叶种植能力差距。我国烟叶种植的人力成本虽然较低,但种植能力远不及意大利(见表2)。二是烟叶品质与烟草科技差距。我国烤烟与意大利烤烟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烟叶的香气质和香气量以及烟叶化学成分的协调性方面。在白肋烟方面,我国白肋烟烟气中的化学成分很不协调(主要是烟碱量偏高、总氮含量偏低,氮碱比失调,钾含量偏低等),缺乏白肋烟的特征,香气和吃味不明显。我国香料烟品质与意大利相比也有较大差距。三是烟草科技差距。意大利在烟草种植土壤、烟草品种、无公害烟草农业和烟草替代研究等烟草科技与应用领域一直处于世界前沿。比如在利用生物生态协调技术治理烟草虫害和病毒病研究中,仅监测烟田无翅蚜虫种群就监测了十年。意大利烟草研究所还研究我国菊科一年生草本植物、广泛分布于我国各地的野生青蒿作为烟草替代品。四是出口创汇差距。我国烟叶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远远低于意大利,出口量平均占当年烟叶总产量只有2.31%,且品种单一。意大利烟叶出口量占当年烟叶总产量可达90%以上,且可提供多品种的烤烟、晾烟和晒烟。较高质量的意大利烟叶是跨国烟草公司卷烟品牌的重要原料来源之一。面对与国外烟叶的现实差距,中国烟草必须在提高烟叶品质和种植能力上多下功夫,才能为中式卷烟发展提供优质稳定的原料保障,也才能为中国卷烟品牌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强有力的原料武器。

意大利对烟叶生产实行“2006~2013年烟草农业政策”,涉及烟农脱离烟草种植之后的各种社会保障。此举启示我们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建立夯实烟叶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基础体系,实实在在地关注烟草农业、关爱烟农,与烟农建立平等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关系。

启示二:加速培育竞争主体,切实推进“两个十多个”战略

意大利烟草市场的国际化整合启示我们,要加速培育竞争主体,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中式卷烟品牌。在意大利烟草私有化过程中,对于国内卷烟工业来说,其市场份额由高走低的趋势十分明显。20世纪90年代中期,ETI的主要品牌——“MS”的市场份额为20.4%,与市场领先品牌——“万宝路”23.9%的市场份额仅差3.5个百分点。2003年烟草取消国家专卖后,菲·莫与英美烟草势均力敌,归属英美烟草的新“MS”仅有10%。在外烟冲击下,“MS”日渐萎靡,始终无法成为意大利卷烟市场的“第三极”力量,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作为意大利烟草行业的民族品牌,“MS”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技术上都难以与“万宝路”等国际一流卷烟品牌相抗争。反观中国烟草,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卷烟品牌已是当务之急。2006年年初,国家局提出培育“两个十多个”的战略目标,中国烟草的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即要在专卖保护的环境中致力于提高行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卷烟品牌。

启示三:创造良好外部环境,重视《公约》的履行和研究

意大利烟草在重视履行和研究《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方面给我们带来了如下启示:一是关注《公约》的发展动态,广泛深入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相关研究,重视和密切关注国际烟草诉讼案件及国内烟草诉讼动态,特别是关注《公约》中“责任”条款。烟草诉讼不仅在美国时有发生,在欧洲,跨国大烟草公司也遭到欧盟对其走私逃税案件的指控。目前,烟草诉讼虽然没有在我国燃起硝烟,但也应该对《公约》和控烟运动及法律纠纷进行前瞻性研究。二是重视国际烟草信息真实、广泛、实时地采集与处理分析,重视烟草经济学研究,特别是研究烟草在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三是正确处理控烟和发展烟草经济两者间的矛盾,在反对烟草危害与促进烟草经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总体来说,维护经济发展和就业稳定,是中国不得不顾及的国情。(作者单位:福建省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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