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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刊 经济版 2007年01月01日出版  第1期  总第3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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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目标引领国资调整国企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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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一个全面的、综合性的指导文件,《意见》明确了我国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5大主要目标:一是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二是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三是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建立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机制。四是到2008年,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基本完成。五是到2010年,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解释《意见》中的政策措施时指出,要培育一批优势国有大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积极推动应用技术研究院所与相关生产企业重组,促进研发与生产紧密结合,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调整、重组和整合,精简组织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原则上将管理层次控制在三级以内。完善大企业母子公司体制,强化母公司在战略管理、资本运作、结构调整、财务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功能。

要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重点围绕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方向和目标,统筹安排收入和支出,保障和促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来源:《人民日报》)


《中国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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