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资委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表示,要建立一套符合企业发展规律的好制度,并且让制度得到强有力的执行。国资委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国有企业一定能够搞好,并对此充满信心。
李荣融说,要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要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
李荣融还表示,国资委已经分三批明确了大部分中央企业的主业,还分21个重点业务板块制定了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随着条件逐步成熟,调整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来源:《中国证券报》)
央企经济责任审计锁定六大重点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公布《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资产质量变动状况、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经营绩效变动情况等,是审计的六大重点。
按照《实施细则》,央企负责人任职期间对外投资、担保、大额采购、改组改制、融资上市、兼并破产等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经济决策,都被纳入审计范围;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资金账外循环,违规越权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金融品种,违规对外拆借、出借账户,违规对外出借资金等情况,也属审计的重点。
国资委同时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央企内部审计工作,大型企业集团要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重要的子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的审计监督要加强,特别是对从事高风险投资业务的子企业或业务部门,每年必须安排审计,境外企业也要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央企各级子企业和重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要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经济责任,经营管理人员审计不合格不得兑现效益年薪。(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央企试点董事会须有职工董事
国资委日前公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就中央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出要求: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职工董事。
新公布的《办法》称,职工董事,是指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的公司董事。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有1名职工董事。
《办法》规定,两类人不得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公司党委(党组)书记和未兼任工会主席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来源:国资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