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后简称《意见》)正式公开发表,这是近3年来第3个有关“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意见》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意见》共32条,分为8部分: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八、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来源:《人民日报》)
短 评
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在“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开发表。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件大事。《意见》全面分析了当前农业和农村形势,深刻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大方针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加强“三农”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扎实贯彻《意见》,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良好开局,不断开创“三农”工作的新局面。(节选自《人民日报》)
新闻背景
近三年的三个中央一号文件近三年,中共中央制定出台了关于“三农”问题的三个一号文件,有力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