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和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行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适应行业发展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培训力度,不断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和重点隐患整治工作,积极推进行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工作,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烟草行业的平稳发展。
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局的要求和部署,结合烟草行业的发展实际,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逐步规范和强化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2006年,国家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根据工、商企业的不同情况,在部分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中开展行业标准化安全管理规章方面的试点工作,在行业内对试点单位实施效果进行充分研讨,逐步构建适合烟草行业需要、规范的安全管理规章框架体系。
二、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各省级局(公司)要全面落实国家局关于切实加强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建设的要求,在商业企业业务整合和现代物流配送系统建设过程中,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分公司安全专职机构的管理作用。在专职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必须符合国家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专职管理机构的建设,充实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物流配送中心要切实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各分公司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管理措施,在县级公司取消法人资格的情况下,必须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防止因企业经营主体改变而削弱安全管理。
各省级工业公司要紧密结合行业改革与发展的形势,针对企业联合重组的具体情况,对各卷烟总厂和异地生产企业的安全专职机构设置、管理方式、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要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强化安全管理。
各单位在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专业人员配备方面,要不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要根据企业发展的要求,调整和提高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的配置结构,把责任心强、熟悉管理知识、业务能力强、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管理岗位上来。
国家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将针对工作需要,调整和充实烟草行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委员会,加强对行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同时,创造有利条件,鼓励行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和外部审核员等职业资格培训班的系统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贯彻落实体系标准,进一步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各单位要在2005年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工作,坚持以提高企业领导认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学习、贯彻体系标准为基础,建立并运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达到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为实现烟草行业科学的安全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烟草行业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意见》,在进一步推行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监督和指导的力度。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中,要确保引入的咨询认证机构能切实帮助企业设计、建立起适用、有效、可操作的安全管理体系,使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国家局将加大对体系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体系建立和运行质量进行评价。
四、深入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要继续深入开展以道路交通、烟草仓库、宾馆酒店和锅炉压力容器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本单位和所属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严防火灾、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制订具体的预防措施并加以落实。
各省级工业公司(总厂)要针对多点生产的情况,借助现代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方法和信息系统,对生产各环节和锅炉压力容器、配电、仓库等重点场所,实施系统、有效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各省级局(公司)要着重针对商业企业物流配送中心资金、物资、机动车辆、业务运营人员相对集中的特点,深入开展以机动车辆、仓库、机房、配电、现金管理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各种安全防范设施。 国家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将针对南通、珠海、昆明等醋酸纤维生产企业的特点,继续把上述企业列为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将研究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上述企业的检查、监督、指导,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全面落实“三同时”管理规定
各单位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并落实“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业部门管理、项目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安全设施技术论证,注重实施效果,不断提高安全技术防范水平。各单位要认真制订相应措施,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从设计、审批至竣工验收,从费用概算到设备选型,都要将安全“三同时”管理规定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局有关“三同时”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 “三同时”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得到有效落实。
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加大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加快安全设施改造,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六、主动适应行业发展,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要根据烟草行业深化改革和推进重组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和探索与本单位相适应的管理方式、方法,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各省级工业公司要针对跨地区工业企业联合重组的情况,各省级局(公司)要针对商业企业业务整合和卷烟配送、流程再造等情况,在建立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等科技手段,有效整合安全管理资源,把安全管理工作系统地融入到工、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国家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针对烟草行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举办跨区工业企业或卷烟配送中心安全管理现场会,探索和交流工、商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切实强化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七、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各单位根据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系统的安全生产培训。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和安全技术,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以适应烟草行业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的需要。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通过开展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政府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或培训机构联系,有计划地对所属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国家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和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城市商业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适时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外审核员资格培训;同时,协调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培训机构,就现代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其他方面的业务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为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创造学习条件,通过参加技术、管理专业培训,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各单位在组织、参加安全专业培训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局有关培训工作的规定,确保安全培训的有效性。
八、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各单位要坚持开展以企业全面自查为基础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和场所,必须切实加大日常检查、整改和监控的力度,及时及早解决各类事故隐患。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要针对所属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自查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跟踪监控。全年国家局将以重点抽查和全面检查的形式,在行业内开展两次安全大检查,促进事故预防监督机制和事故隐患整改机制的建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要切实加强责任事故的处理工作,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将目标细化、分解,纳入到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综合考核体系中。国家局对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中,在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的前提下,将根据所发生责任事故的等级情况,建立并实施按事故等级考核的办法,以切实加大安全目标考核的力度。
九、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各单位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危险化学品、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仓库、宾馆酒店、职业病危害、放射源、突发事件等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的场所、设备,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救援和快速反应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活动,保证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有序起动预案,有效开展相应的救援工作,防止事故(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