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半月刊 综合版 2006年12月15日出版  第24期  总第342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 中国烟草杂志社主办
首页 -> 关注 ->正文

“目前,打叶复烤企业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切实加强光里。为加强专卖管理,打叶复烤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同意由各级烟草专卖局负责。” ——摘自姜成康局长在2006年局长、经理座谈会上的讲话

复烤企业:在规范中发展

本刊记者 陈园媛/文

2006年11月8日,辽宁省丹东市烟草专卖局两名专卖管理人员进驻该省凤城烟叶复烤厂,开始对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这并非是辽宁丹东一地所为,而是行业加强打叶复烤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

为加强打叶复烤企业的监督管理,2006年10月13日,国家局下发了《关于对打叶复烤企业实行派员驻厂监督和定点联系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后,辽宁、河南、广东、湖北、重庆、四川、云南等省市烟草专卖局都及时上报了派驻人员的工作方案,并积极行动起来,贯彻落实国家局的《通知》。按照对打叶复烤企业实行派员驻厂监督和定点联系制度的要求,各省的驻厂人员都已进驻复烤企业,且已展开工作。

戴上监管“紧箍”

烟叶种植、收购、调拨、复烤加工、运输,这五个环节连起来就是一条烟叶生产的链条,各个环节经营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整个烟叶流通的秩序好坏。近年来,虽然国家局着力治理整顿烟叶经营秩序,烟叶流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是,烟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仍时有发生。

2006年年初,为防止烟叶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反弹,针对部分地区烟叶生产计划观念淡薄、合同制流于形式、生产过热现象较突出等问题,国家局决定把烟叶流通秩序作为全年整顿规范工作的重点。一方面,以合同管理为主线,使整顿规范工作贯穿于烟叶生产经营全过程;另一方面,以烟叶种植、收购、复烤加工等关键环节为切入点,切实加强专卖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在接受行业严格监管的同事,复烤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加工行为,改进加工质量,赢得自我发展空间。(汪为民 摄)

在8月13日召开的全国烟草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针对行业对复烤企业的管理限于准运证和烟叶加工合同,缺乏对其经营业务发生过程的监督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向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派驻人员”、“派驻人员在派出部门的授权范围内监督、检查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有关规定,会议提出:对打叶复烤企业实行派员驻厂监督和定点联系制度。由复烤企业的属地专卖管理单位派员驻厂,对打叶复烤企业每一批加工业务加强监督,核查来厂复烤加工的烟叶是否为合法收购,监督检查复烤厂是否严格按加工合同复烤烟叶。省级局专卖管理人员和驻属地专卖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定点联系,以监督驻厂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派驻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检查每一批加工业务的烟叶购销合同、调拨单、付款凭证、委托加工合同、准运证等有关证件是否齐全;与烟叶销售单位及准运证管理单位通过电话、传真确认加工复烤的每担烟叶是否来源正当、手续完备;跟踪监督加工完成后的烟叶验收入库、运输及烟叶使用单位到货验收等环节;督促打叶复烤企业加强烟叶加工档案管理。

据此,国家局专门下发了《通知》。这无疑是给复烤企业戴上了行业监管的“紧箍”。

对打叶复烤企业实行派员驻厂监督和定点联系制度的内部监管模式虽然才刚刚起步,还处于试运作阶段,其管理流程、考核标准等细节有待进一步完善,其监管效果尚待实践检验,但与先前只在特定时期开展自查与抽查的方式相比较,这种“属地监管、再监管”的模式无疑更有利于日常监管,更具长效性。

毕竟,整顿只是手段,规范才是目的,集中治理整顿最终还是为了促进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化和制度化。正如《烟叶生产经营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方案》所强调的:“通过对烟叶生产经营秩序的整顿规范,协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而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从制度上保证烟叶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一个重要而薄弱的环节

烟叶的种植与收购,都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易受干扰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地方政府、烟农和烟草工商企业等多方利益。记者在采访国家局整顿办、专卖司、中国烟叶公司和纪检组(监察局)时发现,各个部门对复烤企业在整个“两烟”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角色”的表述中,都用到了两个关键词:重要和薄弱。

言其“重要”,主要是从卷烟工艺和专卖管理角度而言。从卷烟生产工艺角度看,复烤是一道烟叶加工工序。目前,卷烟工业企业均采取片烟投料的方式,主要得益于打叶复烤技术的运用。实行打叶复烤以后,去梗等工序得以从卷烟工业企业分离出来,前移至复烤环节,收购上来的烟叶经过打叶复烤成为高质量规格化的片烟原料,减少了加工过程对烟叶的造碎,降低了原料成本。至2003年,除了部分承接低档卷烟加工任务的挂杆复烤线外,打叶复烤线完全成为了卷烟生产的第一道工序。随着中式卷烟加工工艺的深入发展,其对烟叶原料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卷烟工业企业制丝工艺技术的研究正向复烤环节延伸,复烤加工在卷烟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再从专卖管理角度看。控制住复烤企业,就能有效切断假烟的原料供应,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假烟的生产和销售。这是因为购置或仿制一条复烤线的投入远远大于购置一条卷烟制丝线,而且占地面积过大,不易隐蔽。制造假冒卷烟的不法分子收购烟叶若需要加工,就必须通过复烤这一环节,而目前国内复烤企业全部为国家许可生产加工。显然,若将复烤环节的经营秩序治理好、规范好,就可以从源头遏制制售假冒卷烟行为,夺回更多的市场空间。

然而,复烤工艺对提高卷烟产品质量的重要作用,打叶复烤线的不易复制,均无法掩盖打叶复烤企业自身建设以及外部监管的不足。正是这些不足之处导致复烤企业成为行业生产经营与专卖管理的薄弱环节。

长期以来,行业复烤企业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缺乏长远规划。直至2003年《关于加快打叶复烤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颁布,这种状况才有所改善。但关于对复烤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企业产权关系、财务管理体制等在全国仍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致使复烤企业在经营管理、改制以及改制后的运作等方面频频亮“红灯”,常常陷入被动局面。

近年来,由于成本上升的压力不断加大,加工费标准多年没有调整,打叶复烤企业不得不通过延长加工时间、增大加工量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复烤加工作为从烟叶到卷烟生产的中间环节,卷烟工业企业、烟叶产区商业企业、复烤加工企业等多方利益关系交织于此,在多重压力下,打叶复烤企业超合同加工、无合同加工烟叶等违规行为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严格按照国家局要求规范加工的意识逐渐变得薄弱。在2006年自查过程中,还暴露出重复使用和丢失准运证的问题。

上述现象和问题都在阻碍打叶复烤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复烤加工成为行业一个重要而薄弱的环节。

谋求健康发展之路

“加快打叶复烤企业改制步伐、强化管理、提高质量水平,更好地满足卷烟工业企业的需要。”2003年,国家局就为打叶复烤企业指明了一条提升自我、尽快融入行业改革大潮的成长之路。由此开始,关停挂杆复烤企业、改制打叶复烤企业、调整布局、提升管理水平等工作紧锣密鼓地推进。

据统计,“十五”期末,全国共有63家打叶复烤企业,83条生产线,总加工能力3425万担。其中,完成改制的企业46家;未改制的17家企业中,隶属产区公司的8家,隶属卷烟工业企业作为“车间”的9家。

在生产力布局方面,云南、贵州、福建、湖南、四川等南方烟叶主产区的复烤企业约占60%。

在打叶复烤生产技术方面,全国复烤企业设备状况和加工能力参差不齐:有的使用纯进口线,也有的进口线与国产线并存;有已使用了10多年的具有成熟打叶加工工艺与技术但设备老化的企业,也有新投资成立的加工企业;有生产能力仅30万担左右的企业,也有生产能力达到或超过120万担的企业。

在复烤企业管理体制上,并存着中外合资经营、卷烟工业企业控股、烟草商业企业控股、卷烟工业企业自办的复烤车间、烟叶产区烟草公司投资兴办的复烤企业等多种形式。

作为行业重要而薄弱的环节,复烤企业要加强自律,严格执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政策。(汪为民 摄)

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而言,复烤企业的成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国家局提出:调整复烤企业布局,优化烟叶加工资源配置,改造传统工艺,提升复烤企业技术水平,理顺复烤企业管理体制。

令人欣慰的是,在“十一五”的开局之际——2006年,全国打叶复烤企业除了尚未改制的卷烟工业企业的复烤车间和拟关停破产的以外,都将在年内全部改制完毕。改制以后的打叶复烤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高效、科学的内控制度。而且,对改制后的复烤企业,国家局已明确在行业管理上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地烟草专卖局负责;在资产管理上则按照“谁投资、谁管理”的原则,由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在调整复烤企业布局、优化烟叶加工资源配置方面,一些优势复烤企业已经走在了前面,努力“联大做强”。如湖北恩施土家族自治州的三家复烤厂整合为生产能力达90万担的恩施打叶复烤总厂;又如云南曲靖天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输出先进的管理和技术,将原来师宗、陆良、宣威三家复烤厂合并,生产能力达120万担。

就目前情况而言,由于行业绝大多数复烤企业资金短缺,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单纯依靠相互间的联合重组以及管理和技术的融合,还难以实现做大做强。复烤企业每年仅用于设备修理或技术改造的资金,动辄就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仅靠复烤企业微薄的利润积累,显然是不够的。

据悉,国家局已调整了加工费标准,鼓励优势卷烟工业企业投资参与复烤企业的加工设施和仓库的建设,并向复烤企业提供管理和技术的支持,帮助复烤企业提高人员素质、企业管理水平以及复烤工艺水平,从而满足中式卷烟品牌配方个性化的需求。

显然,无论是行业加大监管力度,还是相关政策的引导,都力图为复烤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其在规范中健康成长。


《中国烟草》


打印 】 【 关闭

Copyright © 2004-2006 echinatobacc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烟草杂志社 版权所有。
本网站所有内容均受版权保护,未经版权所有人明确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媒体翻印或转载本网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