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半月刊 经济版 2006年10月01日出版  第19期  总第332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 中国烟草杂志社主办
首页 -> 营销 ->正文

编者按: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我国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根据党和国家的整体战略部署,中国烟草明确提出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姜成康局长强调指出,中国烟草保持平稳发展,必须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探索出一条中国烟草“走出去”的新路子。要加强政策研究,从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保证“走出去”战略顺利实施。当前,中国烟草“走出去”面临着前所未遇的机遇和挑战,中国烟草“走出去”的现状如何,如何定位未来发展战略,怎样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以下这篇来自国家局经济研究所的文章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总结和探索,十分值得一读。

中国烟草“走出去”

李保江 马超/文

中国烟草“走出去”的现状

出口贸易

出口是在过去很长时期内中国烟草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要方式。2001年~2005年,中国烟草累计出口卷烟783.5亿支,年均出口156.7亿支;累计出口烟叶67.0万吨,年均出口13.4万吨。包括烟机及其他产品出口,累计出口创汇23.5亿美元,年均创汇4.7亿美元。


境外建厂。(www.fas.usda.gov

2005年,全国共有133个卷烟品牌(含来牌加工品牌)出口到5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出口数量超过10亿支的品牌有“中华”和“双喜”;5亿~10亿支的有“中南海”、“牡丹”、“Marble”、“红双喜”、“Fisher”、“Sonbong”、“玉溪”、“金玺”和“云烟”。从出口目标国家和地区来看,卷烟出口量超过10亿支的有中国香港、阿联酋和缅甸;5亿~10亿支的有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朝鲜、巴拿马和澳大利亚。

在境外合资设立生产型公司

中国烟草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就开始探索在境外合资开办生产型公司。截至2005年,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进行联合年检的境外合资生产型公司主要有:广东卷烟总厂在柬埔寨设立的威尼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中烟工业公司等在罗马尼亚设立的宝丰烟草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卷烟总厂在澳门设立的金叶卷烟厂(澳门)有限公司、延吉卷烟厂在朝鲜设立的大同江烟草有限公司和罗先新兴烟草会社、陕西省烟草公司等在蒙古国设立的蒙古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辽宁公司在俄罗斯设立的特维尔——营口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和红塔集团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香港红塔国际烟草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初始投资额为2471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1637万美元。目前累计投资总额约5000万美元。


部分发展中国家为中国烟草“走出去”提供了较好的市场机遇。(www.sa.sc.edu)

除上述企业外,国内烟草企业还在境外投资设立了其他几家卷烟厂,主要有海南省烟草公司在老挝设立的寮中好运烟草有限公司、重庆市烟草公司在缅甸设立的缅甸邦康烟厂、颐中烟草集团在俄罗斯设立的颐中—BCG有限责任公司等。2006年,杭州卷烟厂拟在巴西合资设立巴西雄狮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宝丰烟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也进行了增资扩建,芜湖卷烟厂成了公司的大股东。

在境外设立贸易型公司


国家部委及相关机构力推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www.chinaorientalexpo.com)

中国烟草出口大部分是通过中间商、代理商来完成的。为更好地拓展国际市场和扩大出口,中国烟草在境外也设立了一些贸易型公司,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的贸易型公司,主要有天利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汉堡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日本株式会社、迪拜瑞世达贸易有限公司、中烟国际巴西有限公司和津巴布韦天泽有限公司。第二种类型是各工商企业设立的贸易型公司,目前主要有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公司1993年在荷兰成立的荷兰金叶国际有限公司,玉溪红塔集团1997年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的香港玉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和2000年在瑞士成立的红塔瑞士有限公司。

品牌合作

目前,全国共有20多个来牌加工卷烟牌号,其中规模较大的牌号有厦门卷烟厂加工的“Rave”、杭州卷烟厂加工的“Shield”、“Ultra Buy”和“1ST Class”、颐中烟草集团加工的“Atlanta”、红河卷烟总厂昭通卷烟厂加工的“Sonbong”等,2005年,全部来牌加工牌号卷烟实际出口量为33.8亿支。就品牌许可生产来看,目前主要有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与加莱赫烟草公司2003年启动的双向商标许可合作项目,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授权许可加莱赫烟草公司属下的俄罗斯利吉特·杜卡特公司生产“金鹿”牌卷烟,并由该公司负责在俄罗斯市场的销售。同时,加莱赫烟草公司授权许可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生产“梦菲思”牌卷烟,并在中国境内进行销售。2005年,中国烟草总公司与奥驰亚集团也达成协议,奥驰亚集团授权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的长沙卷烟厂、龙岩卷烟厂生产“万宝路”,中国烟草可以借助奥驰亚集团在海外的销售网络销售中国卷烟品牌。另外,中国烟草总公司还决定与奥驰亚集团共同出资,在瑞士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共同拓展海外烟草市场。

其他方式

除此之外,中国烟草正在探索与主要跨国烟草公司进行战略性合作、通过寻求资质良好的代理商构筑境外卷烟销售渠道、加强技术合作与交流等。

中国烟草“走出去”的不足及差距

总体上看,中国烟草“走出去”目前还处于较为落后的状况,尤其是与几大跨国烟草公司相比,差距十分悬殊。

“走出去”规模很小

烟草行业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后,根据《财富》全球企业500强的排名标准,中国烟草总公司位居第70位~80位之间,在中国企业排名中居第4位。然而,尽管总体规模非常庞大,但中国烟草总公司几乎完全依托国内市场生存和发展,产品外销率目前仅为1%,这与英美烟草公司的99.0%、奥驰亚集团的81.1%和日本烟草公司的50.5%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中国以外的国际卷烟市场上,中国烟草的份额不到0.5%,国际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度极低,这一方面说明中国烟草目前“走出去”还远远不够,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烟草在国际市场上还大有潜力可挖。

“走出去”层次较低

一般而言,企业“走出去”有出口贸易、通过品牌合作、技术服务等与境外企业建立战略性联盟、在境外投资新办公司和跨国并购及整合四个层次。长期以来,中国烟草“走出去”主要以出口贸易和合资办厂为主,形式较为单一,整体水平较低。同时,受种种因素影响,卷烟出口长期存在走私回流现象,不但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对培育名优品牌也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对于通过品牌合作、技术服务等与境外企业建立战略性联盟,中国烟草目前正在进行积极探索,但总体上处于起步前的准备阶段。从境外投资办厂来看,中国烟草企业过去通常是以翻新后的二手设备作为股份,与那些贫穷落后国家的企业或个人合资办企业,绝大多数合资企业在技术装备、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均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而通过实施跨国并购及整合,实现高水平、高层次的“走出去”,这是中国烟草基本未涉足和完全陌生的领域。

“走出去”动力不足

由于庞大的市场需求支撑,严格的专卖专营保护,税负相对较低、市场进入门槛很高、原料供应者和零售终端以及消费者“讨价还价”能力较弱等原因,中国烟草产业的整体盈利水平高于绝大多数国家烟草产业盈利水平,这也导致中国烟草企业对国内市场有较为严重的依赖思想,对“走出去”存在排斥和畏惧心理。另外,由于国有独资企业的固有特征,中国烟草企业“走出去”不但面临着冗长的审批程序,而且承担着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政治性、经济性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烟草企业不愿意承担“走出去”的风险,宁可选择不作为的偏安本土,也不选择到充满挑战的国际市场上有所作为。

“走出去”体制不顺

“走出去”是一个大战略,它需要体制、机制和政策相应跟进,才能保障各项战略行动的有效实施。2006年8月,国家局对进出口(集团)公司成员企业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把各口岸公司调整成为所在地省级烟草公司的子公司(部分公司除外),主要负责烟叶出口和卷烟进口业务;在部分中烟工业公司设立进出口部,主要负责卷烟出口、烟叶进口、辅料进出口、设备及零配件进出口、丝束进口和向境外投资企业出口烟叶等业务。调整之后,工贸、商贸互相脱节和进出口企业作为代理商、中间商的角色的情况将发生很大转变;工商企业作为“走出去”的市场主体,其开拓国际市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大为增强;进出口(集团)公司在搞好国营贸易管理的同时,将逐步向国际化、集团化、实业化方向发展。这些转变无疑都为中国烟草实施“走出去”战略创造了更加有利的体制环境。不过,从全球烟草市场的竞争形势看,中国烟草仅仅调整进出口(集团)成员企业的管理体制还远远不够,如何进一步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构建完善中国烟草作为统一整体“走出去”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这对中国烟草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有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影响。

对中国烟草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思考和建议

为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国烟草应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措施,努力探索出一条“走出去”发展的新路子。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决心和信心

当前,行业上下对实施“走出去”战略还存在一定的思想和认识障碍:一是认为国外烟草市场就是几大跨国烟草公司的天下,中国烟草“走出去”已没有太多的机会;二是认为中国烟草只要把国内市场牢牢守住就可以高枕无忧,“走出去”完全没有必要;三是认为中国烟草企业长期在专卖体制和计划经济下运行,不具备拓展国际市场的经验和能力;四是认为中国烟草企业都是国有独资企业,“走出去”面临着许多难以突破的体制性障碍。从实际情况看,尽管上述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但绝对不是不可突破的,关键在于如何去想、如何去做。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按销售收入排名居全球第70位~80位之间的大公司,不但完全有必要通过“走出去”来改变单一依靠国内市场的不利局面,而且拥有实施“走出去”战略较为雄厚的资本实力和集中统一的体制优势,拥有实施“走出去”战略所需要的许多较为有利的基础性条件。同时,随着外界环境的利好变化,中国烟草只要有决心、有信心,完全可以借势发力,“走出去”谋发展,真正成为在全球烟草市场上具有强大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跨国烟草公司。

明确战略定位,做好战略规划,加强战略管理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战略往往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因素,对于企业的规范协调运作和长远持续发展尤为重要。作为全球第一大烟草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必须改变单纯依赖国内市场的现状,真正成为一个跨国烟草公司,不断实现由大向强的转变,这是中国烟草“走出去”战略的定位基点。而要真正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跨国烟草公司,就要牢固树立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的远大目标,不断为中国烟草的平稳健康发展开辟出新的经济增长点。毫无疑问,实现这样的远大目标需要认真做好“走出去”的战略规划,明确主攻方向,找准战略基点,选好可行路径,完善保障措施。要把“走出去”建立在认真调研、客观分析、科学论证的基础之上,坚决避免盲目“走出去”。

从中国烟草的内外部环境、资源能力、目标任务和竞争对手情况来看,制定“走出去”的战略规划,必须跨出传统的“出口导向模式”和“计划管理模式”。依赖传统的出口贸易和投资办厂方式在国际烟草市场上谋得更大发展的空间已越来越小,必须把加强资本运作、推进战略性合作和实现本地化生产经营作为“走出去”的主攻方向。

总体上说,中国烟草的“走出去”当前还处于酝酿和谋划阶段,但从一开始就必须高度重视加强战略管理。组建中烟国际并由中烟国际统一负责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中国烟草的集中统一优势和规模竞争优势,这是加强战略管理的体制性前提。因此,筹划中的“中烟国际”如何定位、如何组建、如何运行、如何管理、如何发展,这是一个急迫和关键的问题。我们认为,“中烟国际”一定要成为实体公司而不是管理部门,要高起点组建而不是低水平整合,要市场化运作而不是计划性安排,要公司化管理而不是行政性控制,要自主性发展而不是依附性生存。

加强与境外烟草公司的战略性合作

从2005年各种类型公司占全球烟草市场的比重看,中国烟草总公司为32.9%;奥驰亚集团、英美烟草公司、日本烟草公司、帝国烟草公司、加莱赫烟草公司和阿塔迪斯公司六大跨国烟草公司为47.6%;其他中小烟草公司为19.5%,其中,埃及、土耳其、越南、泰国和保加利亚等少数国家垄断经营和国家授权经营性企业约为6%。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牢牢控制占全球总量三分之一的中国烟草市场、国际烟草市场呈现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下,跨国烟草公司为了进入中国市场,必然怀有与中国烟草加强合作的强烈愿望。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烟草实施“走出去”战略,可以充分发挥牢牢控制国内市场的优势,在坚持烟草国家专卖制度的基础上,通过“以我为主”的适度“引进来”,在国际烟草市场上有选择地加强与其他烟草公司的战略性合作,譬如品牌双向许可生产及销售、委托加工及授权经营、合资办厂及联合并购、人员及技术交流等,从而达到“借船出海”的目的。当然,在进行战略性合作过程中,不可忘记中外烟草公司在本质上是一种竞争对手关系。


中国烟草“走出去”要高度重视跨国经营人才建设。(张晨艳 摄)

加强资本运作,适时推进跨国并购

无论从哪一家跨国烟草公司的成长历程来看,加强资本运作都是企业扩张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最为重要的手段。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后,中国烟草总公司已成为烟草资产总额最大、资产质量较高的全球第一大烟草公司,拥有较为雄厚的资本实力。因此,如何加强资本运作,实现资本保值增值,这既是必须改进的薄弱环节,也拥有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舞台。在全球烟草产业进入新一轮并购重组周期,烟草出口和新建投资面临重重限制,许多原先实行国家垄断的烟草公司正在进行私有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国烟草为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应该重视加强如何进行国际资本运作的研究,不失时机地推进跨国企业并购。首先,要重点关注一直实行国家垄断经营而又准备实行私有化改革的烟草企业,譬如土耳其、埃及、越南、泰国、保加利亚等国家的烟草企业,因为这些企业迟早都要被并购,而其管理方式和运作模式又是中国烟草比较熟悉的。其次,要积极同日本烟草公司、帝国烟草公司、加莱赫烟草公司、阿塔迪斯公司、韩国烟草人参公社等处于第二梯队、但又有着丰富的并购整合经验的跨国烟草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开展联合并购行动。第三,要探索与一些成长性较好的本地化中小烟草公司进行股权合作,积累经验,为未来较长时期的持续发展进行必要的铺垫和准备。

有效利用好现有境外企业资源和代理商资源

中国烟草“走出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一定要充分挖掘利用好现有境外企业资源和代理商资源,努力推动“由点到面”的渐进式扩张。对于现有二十来家境外合资公司,要逐一进行考察研究,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这些公司的人员、渠道、品牌、物质、技术及关系资源。对有发展前景的公司,要从各个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努力把其培育成为中国烟草拓展区域国际市场的基点。应大力支持罗马尼亚宝丰烟草实业有限公司的发展,努力把其培育成为中国烟草拓展东欧及整个欧洲市场的一个重要基点。对柬埔寨威尼顿集团有限公司、红塔瑞士有限公司等经营状况较好的公司,应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对其他每一家境外公司,也都要用发展的观念认真对待。现有境外公司是中国烟草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宝贵资源,一定要充分挖掘利用好。另外,对中国烟草现有的境外代理商,要从各个方面深入细致地进行调研分析,努力发现那些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经营有方的代理商,巩固和发展与他们的合作伙伴关系。

统筹考虑烟叶、卷烟和烟机辅料出口

出口贸易虽然不能担负起中国烟草“走出去”和推动中国烟草总公司成为跨国烟草公司的重任,但现阶段也是一条重要的途径。而要做好出口贸易工作,必须对烟叶、卷烟和烟机辅料出口进行统筹考虑。

烟叶是一种资源性农产品,烟叶出口应该以满足境外中资企业的需要和促进烟叶品质改进为基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同时,应该更多地关注如何在境外建立可靠的烟叶基地,关注境外烟叶的进口工作,以更加有效地保障国内卷烟工业的原料需求。

对于卷烟产品,既要重视打造“中式”烤烟型卷烟品牌,也要重视“中式”混合型卷烟特别是低焦油混合型卷烟品牌的营销推广。要有效开发海外华人资源,努力把他们培育成为“中式卷烟”的稳固消费群体,并通过他们带动“中式卷烟”在海外市场的销售。要针对各境外目标市场的消费特征进行前沿追踪调研,设计出满足当地消费需求的品牌。同时,要着力开发培育几个以“中国烟草(CNTC)”为统一形象标识的卷烟品牌,并对其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要大力开发“中药配方”卷烟特别是混合型卷烟,积极引导消费,努力创造需求,不断扩大其在境外市场的占有率。

烟机和烟用辅料出口是中国烟草可以有所作为的领域,但必须进一步明确定位。一方面,要坚持独立开发市场的原则,努力扩大客户群体;另一方面,要真正体现中国烟草的专业化分工原则,切实为中国烟叶和卷烟生产经营企业搞好专业化服务。

大力推动技术创新

在技术上“走出去”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只有突破国外技术壁垒才能顺利进入目标市场。为此,一方面要大力整合行业技术要素,集中力量针对国际市场在国内或者国外建立产品研发机构,同时要加强对国际烟草产品标准和贸易技术壁垒的跟踪研究,提高中国烟草产品适应国际市场的能力。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中国烟草技术装备和产品的科技含量。改变过去合资企业技术差、起点低的局面,不断加大研发力量和增加技术投入,力争在安全性、低焦油、低危害等关键技术领域实现重点攻关和突破。

高度重视跨国经营人才建设

国际市场竞争在表现形式上是品牌和服务的竞争,但实质上更多的是人才的竞争。中国烟草实施“走出去”战略,最为突出的障碍就是缺乏适应国际化竞争要求、精通跨国经营业务的人才队伍。为此,在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一方面要广泛地借助外力,积极寻找熟悉国际金融、法律、会计的专业服务机构和有能力的专业人士作为自己的委托机构和相关业务代理人;另一方面必须高度重视跨国经营人才建设,广揽跨国经营人才。要多层次、多渠道增强现有人才队伍的业务水平、外语能力等跨国经营素质。要加强对现有海外派驻人员、境外投资企业聘用人员和烟草进出口系统人员的开发和使用。要大力实施人员本地化战略,有效利用东道国和第三国的人才资源,积极吸纳当地侨务人员。要尽量利用国外烟草公司进行兼并重组的有利时机,积极吸纳一批具有丰富烟草从业经验的海外人才,加强跨国人才资源的战略性储备工作。

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中国烟草实施“走出去”战略,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来自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风险,特别是对于跨国并购活动,所遇到的风险会更加复杂。在全球性控烟浪潮不断高涨的情况下,来自消费者诉讼的风险也会不断增加。为此,首先,中国烟草在“走出去”之前,必须事先对目标国家的外商投资政策环境、有关法律法规、风俗习惯、经济水平、消费特性、竞争对手状况等相关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目标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及合作伙伴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尽量避免参与政治阻力大、法律阻碍多、民众欢迎程度低的项目。其次,要积极办理境外投资保险和担保,将一部分可能出现的风险转移给其他机构。对于可能出现的经营环境风险,在投资前可与当地政府签订有关投资特许和保障协议来加以防范。第三,积极借助当地的国际友好组织、行业商会和当地媒体的力量,加强与有关各方的沟通,努力争取当地政府、企业和民众的支持和理解。第四,尽量通过合资、合作方式来实现“走出去”,精心选择好合作伙伴,谨慎签订有关合同和协议,不断完善所投资企业的治理结构,加强对境外投资企业和项目的内部监管,坚决遏制违规操作,有效防止“内部人控制”。

努力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第三十七章第一节“实施‘走出去’战略”中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为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国家有关部门还专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政策。中国烟草应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努力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最大限度地为“走出去”创造更有利的体制环境和提供更有力的政策保障。(作者单位:国家局经济研究所)

结束语

亲爱的读者,读完“中国烟草‘走出去’”这篇文章,连续四期的“大企业要有世界眼光”系列报道就要和您说“再见”了。在系列报道的“开张”和“经营”的过程中,我们收到了众多来稿,听到了许多建议,获得了广大读者的热情支持和真诚帮助,在此,我们深表谢意,同时也希望读者继续关注中国烟草的国际化经营,继续向我们投稿。对这一行业重大战略性课题的交流将在相关栏目中延续。


《中国烟草》

打印 】 【 关闭

Copyright © 2004-2006 echinatobacc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烟草杂志社 版权所有。
本网站所有内容均受版权保护,未经版权所有人明确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媒体翻印或转载本网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