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05年GDP初步核实数据,将2005年GDP的增长速度从今年1月20日公布的初步核算数9.9%,调整为初步核实数10.2%。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的改革》的规定,GDP核算有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环节。此次发布的初步核实结果为:2005年GDP现价总量为18308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2%。第一、二、三产业增长速度分别为5.2%、11.7%、10%。按初步核实数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12.6%,第二产业占47.5%,第三产业占39.9%。(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