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国家局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规范补贴资金使用。《办法》详细规定了国家局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监管检查的原则、检查内容、检查方式以及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
据《办法》,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查内容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基本烟田规划及保护制度建立情况;二是各级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包括机构设置、办公人员及场所、工作职责等;三是年度实施计划的情况;四是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办法,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五是组织实施情况,包括是否由烟农或村委会自愿申请并公示,是否签订项目补贴合同等。
国家局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地检查各地项目建设情况,各省级局(公司)每个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上个月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检查中发现项目的真实性、建设质量、资金安全等存在严重问题的,将依照行业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司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