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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刊 综合版 2006年09月15日出版  第18期  总第3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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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也要打假
. 葛兴林/文

最近,一网站刊登了某通讯员的一则图片新闻。其文字说明是“入夏,xx公司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专门邀请交警同志进行讲课”,可图中人物却个个西服、茄克在身。如此文图不符,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然而仔细翻阅报刊,我们不难发现非但上述“移花接木”之事不是例外,就连“文抄公”现象也常有之。为何会如此?笔者认为无外乎以下原因:某些通讯员缺少基本的新闻宣传职业道德,为了上稿而弄虚作假;新闻报道单位审查稿件环节存在漏洞,致使一些“假冒伪劣”作品成漏网之鱼;用稿部门缺少有效的惩治、监管措施,致使那些虚假报道“始作俑者”有机可乘,有恃无恐。

真实性是新闻报道的灵魂。胡编乱造、抄袭剽窃的新闻报道不但会混淆视听、扰乱宣传报道秩序,而且也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令用稿单位声誉受损。所以,新闻宣传部门应该加强重视,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一起来狠刹虚假报道歪风: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新闻报道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二是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新闻报道作品的真实性。新闻报道单位应制定相关工作程序,严格按通讯员草拟、办公室主任统一审查、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严把新闻报道的质量关、真实关,做到不是“真品”不上报、不是“新品”不上报、不是“精品”不上报。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惩治力度。用稿单位应严格各岗位工作责任,编辑对拟录用稿件的真实性要与作者本人逐一核对确认,建立一种口头诚信关系。同时,要加大惩治力度,一旦发现录用稿件存在严重作假失实的,应予以公开曝光,并对其今后一段时期内的稿件进行“封杀”,从而让我们的报道都回归其“真实”本性。(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海县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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