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对央企投资画“红线”
非主业投资 不得过一成
据8月14日出台的《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为了“突出主业”,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在投资时,非主业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一般要求不能超过10%。而在投资资金构成方面,国资委要求央企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一般在30%以上。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央企业投资活动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研究提出相应的定量管理指标,纳入企业投资管理制度。(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