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半月刊 经济版 2006年08月17日出版  第15期  总第334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 中国烟草杂志社主办
首页 -> 声音 ->正文

编者按:有制造少创新、有创新缺产权、有产权少应用、有应用无保护,烟草行业(企业)的知识产权现状不容乐观,应给予充分重视。

在行业必须依靠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发展的新时期,知识产权的战略意义更加显著。知识产权的发展与保护,关系着行业技术安全,关系着在国际竞争的关键技术领域能否实现突破,关系着中式卷烟风格的形成,关系着中国烟草总体竞争实力的提升。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给予行业的自主创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给予卷烟品牌的发展更强大的推动力。下面这篇文章立足于烟草行业知识产权现状,对发展中式卷烟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索。我们希望知识产权问题能在行业更大范围内引起关注,大家共同为烟草行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现添砖加瓦。

发展中式卷烟 知识产权不可缺位

本刊记者 黄雪琴/文

现状:知识产权“空心化”

知识产权,这是一个尴尬而又沉重的话题。

在大家熟知的中国汽车行业,知识产权分布存在着“外企强势、合资缺位、内资弱势”的特征。据统计,截至2005年7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中国专利中,拥有专利数量位居前10名的汽车制造企业中有7家是跨国公司。其中,本田(3145件,包括摩托车专利)、丰田(1311件)、日产(714件)、现代(405件)分别位居前4位。跨国公司已经形成一道密密匝匝的知识产权保护网,专利布阵无所不在,如丰田汽车就连车身上的每块玻璃都申请了专利保护。


开展中式卷烟制丝设备自主创新工作,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激发企业创新的积极性。(马海燕 摄)

类似于汽车行业,烟草行业的知识产权格局也呈现出“外企领先、国企跟随”的特征。200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公开(公告)中国烟草相关专利877件,比2004年的689件增加188件,增长27.28%。在这877件专利中,国内烟草行业(包括卷烟生产企业、卷烟辅料企业、烟草机械企业、科研单位和各级烟草公司)申请的专利共有166件,占总量的18.93%,比上年增长11.40%;国外单位共申请专利176件,占总量的20.07%,比上年下降1.93个百分点。(见表1)从2000年~2005年的时间纵截面上看,国外单位申请烟草相关专利总数为664件,比国内烟草行业的604件多出60件。而在技术含量最高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上,国外单位与国内烟草行业的比例是644∶154,前者明显处于强势地位。(见表2)虽然近几年来,国内烟草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快速显现,但仍然呈现出“有数量、欠质量,有外围、欠内核”的“空心化”现象。跨国烟草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十分重视,如“骆驼”牌卷烟,小至外观图案上的英文字体和骆驼图案,大至卷烟关键技术,都申请了专利保护。国外一个卷烟品牌拥有上百项专利,而国内还存在着不少“零专利”卷烟品牌。可以说,与跨国烟草企业成熟、周密的知识产权战略性布阵相比,中国烟草行业的知识产权仅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紧迫:中式卷烟呼唤知识产权“护航”

知识产权“空心化”,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偏少、质量偏低。这对行业的发展意味着什么?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认为:“在新的形势下,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也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缺位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理解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容易踩入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地雷阵”中。在市场竞争中,知识产权缺位可能意味着企业将陷入“被动挨打”的局面之中,这一点可以从我国民族汽车工业的发展中略见一斑。由于我国民族汽车工业缺乏从工业设计到关键技术再到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出现了赶时髦般争相模仿国际畅销车车型的行业风气,仅在近两年,就有丰田汽车状告吉利、通用汽车起诉奇瑞、本田汽车起诉双环和丰田汽车调查比亚迪F3等多宗国外汽车企业起诉国内汽车企业侵权的事件发生。在很大程度上,中国汽车市场发展的这盘大棋仍被操纵在外资企业手里。

由于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中国汽车发展的这盘棋仍被操纵在外资企业手里。(图片来源:www.gonowauto.com

对于烟草行业来说,“危机”、“风险”、“技术安全”这些字眼已经不足以概括知识产权缺位对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知识产权问题直接制约着行业的下一步发展和中国烟草总体竞争实力的提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将使中国烟草在与跨国烟草公司的竞争中陷入被动局面。

2006年1月14日,姜成康局长在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提出,竞争实力的增强、水平的提升关键在于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优势企业。2006年5月19日,在全国烟草科学技术大会上,姜局长更加明确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烟草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目标,就是要切实加强创新型行业建设,努力达到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整体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在世界烟草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重点骨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明显提高,培育10多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实力的重点名优品牌,全面提升中国烟草总体竞争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可见,品牌发展是目标,创新是手段。从过程的角度看,我们不能不认识到:品牌是创造而不是制造出来的,品牌的发展要以技术创新为支撑,而技术创新则要以知识产权为保障。知识产权所要解决的乃是行业自主创新、品牌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在当前形势下,行业自主创新面临着重大历史使命,担负着创新和发展中式卷烟、不断丰富中式卷烟内涵、突出中式卷烟风格特征、培育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中式卷烟代表品牌的战略性任务。为实现这一根本性目标,必须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而要取得关键性的技术跨越,则必须搞活动力机制、激发创新热情。

品牌需要特色,知识产权是品牌特色的法律保障,品牌的发展要擅用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担负全面提升中国烟草总体竞争力任务的重点骨干企业更需要具备前瞻的知识产权意识,周密部署知识产权战略。有了知识产权“护航”,重点骨干品牌的发展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化竞争中赢得法律筹码和有利位置。中式卷烟的发展才能实现从技术层面到市场层面的延伸,从创造到创效的转化,从而构建起进可攻、退可守的牢固技术壁垒和法律堡垒。

行动:战略工程即将启动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时不我待。

同样是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消息: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进入实体研究阶段,并且有望在今年年底将工作完成。

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整体推进的背景下,中国烟草行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工程也即将启动。在2006年全国烟草科学技术大会上,国家局领导对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出构想:全行业将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行业知识产权工作力量,培养一支复合型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立行业知识产权激励制度。把握企业自主创新核心技术人才的流动,建立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制约手段;建立低危害卷烟产品认证制度,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害特色中式卷烟产品在市场准入上给予政策支持。发展中式卷烟是一个系统工程,知识产权对中式卷烟的“护航”将体现在原料、工艺、配方等关键环节上。2006年6月,李克明副局长在中式卷烟制丝设备自主创新工作会上明确指出,开展中式卷烟制丝设备自主创新,要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保障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在企业层面上,日益觉醒的知识产权意识正在催促企业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护知识产权行动。

以新郑烟草集团(公司)为例。2006年4月24日,新郑烟草集团(公司)取得郭沫若先生“红旗渠”手迹的独家使用权。“红旗渠”卷烟商标上的“红旗渠”三个字,为我国著名作家、历史学家郭沫若先生于1973年亲笔所题。1996年,原河南安阳卷烟厂正式注册“红旗渠”商标。2003年,原安阳卷烟厂、原新郑卷烟厂和原洛阳卷烟厂联合重组成立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集团品牌管理机构在研究“红旗渠”商标时发现,“红旗渠”三个字是郭沫若先生的手迹,之后组织法律专家论证,从尊重郭老著作权的角度出发,与郭老后人协商,经其书面授权,取得了永久独家使用郭老“红旗渠”手迹的权利。

获得郭沫若先生“红旗渠”手迹的独家使用权,不仅折射出新郑烟草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理念,更是其品牌发展理念的体现。 (黄雪琴 摄)

“从法律角度看,红旗渠商标使用郭老字体与保护他人在先权利原则有所冲突。”就烟标而言,新郑烟草集团(公司)法律顾问段强说:“所谓在先权利是指在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已经合法存在的权利,如著作权、商号权、姓名权、肖像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特殊标志等。这些权利涉及文字、图案、数字等要素构成的标志,可能产生权利的冲突。民事权利产生冲突时一般都采用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品牌发展是企业的大事,尊重和合理处置他人权利,消除法律风险宜早不宜迟,及早消除隐患,付出的成本较低,品牌发展也更有保障和提升空间。”

作为一个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的交叉事件,获得郭老手迹的独家使用权不仅能折射出新郑烟草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理念,更是其品牌发展理念的体现。“把基础打好,把产权关系理顺,尽量取得永久性权利,避免更大风险和损失,这是把‘红旗渠’做成年产销量200万箱的中式卷烟代表品牌这一战略性举措的战术行动。”新郑烟草集团(公司)总经理赵志正说:“有特色的中式卷烟代表品牌需要两个条件。一是独有的文化内涵,‘红旗渠’凝聚了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二是技术内涵,即怎样实现卷烟和烟叶的较好结合。红旗渠品牌的发展将以河南浓香型烟叶为主要原料来源,通过提高香气、特色烟叶研究、降焦减害和特色工艺等方面的重大突破来奠定深厚的技术底蕴。在整个品牌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将构建起完整的知识产权网络,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使知识产权真正发挥出‘护牌使者’的作用。”

目前,新郑烟草集团(公司)已买下“胜己者胜天下”的广告宣传图片,开展“提高豫西地区烟叶香气质量综合技术体系研究”、“中式卷烟特色香料技术研究”和“降低卷烟主流烟气中一氧化碳研究”等博士后课题研究,并将在研究过程中运用知识产权的保护伞撑起一片品牌发展的天空。

觉醒,行动,烟草行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列车正在驶入自主创新和品牌发展的春天。 


自主创新要以知识产权为保障。 (图片来源:www.sxipo.gov.cn

链 接

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的归属

在遵守国际公约、各国专利法的基础上,各国公司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如采用签约或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等办法,将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1.签订协议:IBM公司与员工签署“有关信息、发明及著作物的同意书”,与子公司签署综合技术契约,员工从公司内取得机密信息,从其他员工完成的发明、著作等创作物中采撷的信息,或因执行职务(业务)而产生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全部移交给公司所有。对在日本的IBM分公司的员工,还要求填写发明转让同意书作为员工进入公司的条件。

2.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日立公司的社规规定,员工的职务发明和职务外发明,权利均归公司所有,业务外发明也必须向公司报告。员工在岗位期间完成、离职后一年内取得专利权的职务发明也应通知公司,由公司决定是否使用该专利。

对发明人的激励机制

1.累积计分制:这是IBM公司为激励发明人而设立的奖励方法。其特点是对申请专利的发明人实行计分制度,发明专利计为3点,刊载在技术公报上的发明计为1点。点数累计达12点,给予3600美元的发明业绩奖;发明人第一次申请专利就被采用的,给予第一次申请奖1500美元;第二次的发明给予发明申请奖500美元。

2.多种表彰:日本企业一般均设有第一次申请奖、发明申请奖、申请补偿奖和特别功劳奖等奖项,各公司针对本企业情况又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来重奖发明人。只要知识产权被使用,发明人就能得到奖金,即使发明人已故去或已离职。三菱公司、日立公司的奖励可持续至权项的终止。富士通公司、东芝公司实行等级奖励制,一件发明最低奖金4000日元,最高奖金1年可达60~100万日元。

知识产权教育及培训

在日本,知识产权教育有两层含义:一是针对全体新员工或不同层次员工设立的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课程教育;二是针对知识产权本部门人员的培训。第一层次教育的课程包括专利知识入门教育、专利说明书写作知识等;第二层次教育的课程内容包括商标、著作权、技术契约、案例研究、专利情报、专利的写作及专利管理等。除授课外,日本的公司还创造条件让员工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选派人员去欧美专利事务所进行轮训和研习。(资料来源:中国科技信息网)


《中国烟草》

打印 】 【 关闭

Copyright © 2004-2006 echinatobacc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烟草杂志社 版权所有。
本网站所有内容均受版权保护,未经版权所有人明确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媒体翻印或转载本网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