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两项检查”工作,工商双方需要共同前进。烟草专卖局无论是对商业企业,还是对工业企业都依法承担监管的责任,要在抓好商业企业自查的同时,确保工业企业自查的质量。这如同走路,迈出了左脚,那么右脚也必须随之跟进,否则,就不会形成“平衡行走”的状态。
工商协同 筑起自律“长城”
本刊记者 吕玉敏/文
2003年,行业进行了工商管理体制分开的改革,原有工商一体的格局被打破,一时间,“工业和商业谁是主导”的问题引起人们热烈的讨论。随着思想的碰撞与实践的证明,人们逐步统一的观点是:工商之间谁也离不开谁,行业需要建立一种互为支撑的新型工商关系。
而在今天,当人们把目光与焦点集中在行业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时,又一次达成了这样的共识:烟草专卖局无论是对商业企业还是对工业企业都依法承担监管的责任,要在抓好商业企业自查的同时,确保工业企业自查的质量;只有工商协同,才能筑起行业内部规范自律的“长城”。
搭建一个必须“为”且便于“为”的平台
文字上的认知转化为行为上的践行,这个过程并非轻而易举。比如《烟草专卖法》中明确指出: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很明显,烟草专卖管理的对象是包括工业企业在内的所有涉及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进出口的组织或个人。
然而,我们的认识在执行中,出现了或多或少的尴尬——行业的专卖管理工作表现出“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在对行业外部的打假打非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而对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的力度却远远不够,尤其是各级烟草专卖局对属地工业企业的专卖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片“盲区”。

河北中烟工业公司主动要求石家庄市局对企业生产过程进行专卖监督管理。(汪为民 摄)
“不作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工商分开前,各级烟草专卖局和属地工业企业是一家,“大家在一个锅里吃饭”,重经营、轻管理,可以说,在专卖管理上对外是“暴风骤雨”,对内却是“睁只眼闭只眼”。工商分开之后,各级专卖局和属地工业企业“分灶吃饭”,职责定位明确,专卖管理监督是各级烟草专卖局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可以说,工商分开的改革一定程度上为行业规范内部管理提供了便利条件。
然而,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各级烟草专卖局对属地工业企业实施专卖管理监督时并不积极。有些烟草专卖局的“一把手”不重视,有的不亲自过问和部署内部监管工作,一些专卖部门监管同级业务部门和属地工业企业的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则是在思想上有顾虑。不少地方烟草专卖局的同志反映:以前和工业企业是兄弟,甚至工业企业的领导就是自己以前的领导,现在让我们去监管他们总觉得抹不开面子,下不了手,怕影响彼此之间的感情。另外,相当一部分市级局专卖部门力量不足,甚至没有专职的内管工作人员,难以保证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监管很难到位。工业企业也有思想顾虑,怕露丑,不愿暴露存在的问题,抱着侥幸过关的心理,也不愿支持和配合专卖部门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检查。
或是不敢管,或是不愿管,一些地方的专卖部门对属地工业企业的监管要么“心有余而力不足”,要么对其“放羊”。也正是由于监管的失缺或者工作不到位,不少同志专卖管理意识薄弱,工业企业内部就出现了例如超合同、无合同购进烟叶,超进度、超计划生产,省内运输不按规定办理准运证等诸多问题。
规范才能产生效益,而规范首先应该来自内部。2005年,全行业开展了“两个维护”大讨论活动,这项活动使得全行业的价值观统一到“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上来,自律意识明显提高,这为行业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同年,为了从制度上解决专卖管理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外打轻内管”和内部管理薄弱的问题,国家局在全行业强化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印发了《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明确定义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对象是行业内所有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各单位建章立制,设置专门的专卖内管机构,配备了专职的专卖人员,不少地方的工商企业在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中达成共识,携手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对于今年以来全行业开展的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河北省局副局长鲍灵军认为,这是推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建立的重要一步,是去年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延续。
引人注目的是,在这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中,国家局明确要求: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是各级烟草专卖局必须履行的职责,烟草专卖局无论是对同级商业企业还是对属地工业企业都要依法承担监管的责任,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到位,就是不作为、失职。若国家审计部门查出工业企业存在不规范行为,要一并追究同级专卖局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这就如同走路,迈出了左脚,那么右脚也必须随之跟进,否则,就不会形成“平衡行走”的状态。行业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也需要工商企业共同前进。
工商配合才能“有所作为”
从职能分工上讲,对属地工业企业的专卖管理监督是各级烟草专卖局的职能所在。但是,由于工商企业分工有所不同,工业企业自查涉及的环节多,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如何在检查工作中“不留死角、不留尾巴、不留后患”考验着各级烟草专卖局。正如一位专卖工作人员说的:“没有工业企业的配合,各级专卖局对工业企业的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就是‘一条腿走路’。”“‘一条腿走路’就意味着要失去平衡,而失去平衡就不可能稳步前进了。”河北省局副局长鲍灵军这样比喻。
记者在河北省局还得知,为了争取河北中烟工业公司的理解和支持,河北省局积极与河北中烟工业公司沟通,并主动向中烟工业公司征询对自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次交流与讨论,最终印制了42种自查表格,内容覆盖了工业企业烟草专卖品原辅材料采购、卷烟生产和销售等36个重点环节、共计117项重点内容。为了避免“外行监管内行”现象的发生,河北省局的专卖管理人员还多次到工业企业了解生产运作流程,并且现场督导工业企业积极开展自查工作。针对监管重点同时也是监管难点的试制烟、样品烟等监管环节,河北省局还广泛征求了工业企业对监管办法的建议。
如果把商业企业比作左腿,工业企业比作右腿的话,那么河北烟草的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脚步”可谓是“步履矫健”——目前,河北省烟草工商企业在去年已经建立起的双方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又建立了职能部门定期协调、基层企业相互合作的协调沟通机制,各级烟草专卖局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督导,以维护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
以前,石家庄市局对其所在地的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的专卖管理监督有所顾虑,因为烟厂的厂长就是以前市局的领导。但是,今年3月份,河北中烟工业公司主动邀请石家庄市局就如何共同搞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召开座谈会。会上,河北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严金虎明确表态:“我们要把专卖部门请进门,主动接受监管,请专卖局对从原辅材料采购、卷烟生产到卷烟销售整个业务过程进行专卖监督管理。”
2006年4月27日,河北省烟草专卖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重点讨论了如何加强全省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此次会议可以称得上是河北烟草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专卖工作会议,不仅所有地市局、县局的专卖局长、分管专卖的副局长、专卖处长、科长参加,就连河北省中烟工业公司的党组成员、各工业企业主管专卖的副厂长和处长也都参加了此次会议。召开如此大规模、高规格的会议,足见河北省烟草工商企业对加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
对于工商双方是如何共同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记者在采访时听到最多的是:“认识统一,步调一致,积极推进。”工商携手,各司其责,在不间断地查找与自我纠正的过程中,河北烟草得以大踏步前进。
据悉,在国家局部署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以来,各省工商企业之间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交流和合作。我们相信,工商双方“步调一致”地前进,必能迈出矫健步伐,走上“自律”之轨,为行业的发展奏响和谐乐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