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保证。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除总纲外,共有十一章五十三条。它明确规定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纲领和路线、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和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职责等内容。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就是保持党的先进性。
党章关于党的性质的规定集中体现了党的先进性
党章开宗明义地提出“两个先锋队”,不仅阐明了先进性内涵,还揭示了党具有先进性的内在素质,它表明:党的先进性是党的阶级性和群众性的统一。前一个“先锋队”主要是指党的阶级属性和阶级基础。后一个“先锋队”主要是指党的代表性和在中国人民心中的主心骨作用。党之所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就在于它的先进性。如何才能体现先进性呢?那就要始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确定什么是党的先进性这一基点之后,党章的其他各个部分都是围绕着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来展开的。
 新时代的共产党员要继承和发扬延安精神。(郝平 摄)
党章关于党的指导思想的规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思想理论条件
一个政党只有坚持先进思想的指导并不断与时俱进,才能不断提升先进程度。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因而它是科学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相结合的丰富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相继写入《党章》,不仅为马克思主义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增强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性,更重要的是使我们党始终保持了理论的先进性。这些理论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务实亲民的作风带领人民前进,深得人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上又有许多丰富和发展,比如,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等,集中体现了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品质。
党章关于党的纲领和路线的规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政治条件
纲领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对外是形象,对内是方向,是奋斗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旗帜。党章规定了党的最终目标,规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一五”规划又描绘了美好前景。共产党员既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信念,以高尚的思想道德要求和鞭策自己,更要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真正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检查的规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组织纪律条件
先进政党必定是一个组织严密的政党,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原则、选举原则、上下级关系原则、集体领导原则、反对个人崇拜原则,才能保证我们党是一个有严密组织的、有很强战斗力的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党章中关于党的宗旨的规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群众条件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是党的唯物史观决定的。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主体,而且是推动社会变革和历史前进的根本力量。这阐明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为工人阶级政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和正确的行动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