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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刊 经济版 2006年07月01日出版  第13期  总第3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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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卷烟价类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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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国家局有关部门形成调整卷烟价类划分标准的方案,并获得国家局的批准。新的卷烟价类标准于2007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卷烟价类划分标准发生了哪些变化

卷烟价类划分标准(以下均为不含税调拨价):

一类烟:50元/条以上 一类烟:100元/条以上
二类烟:30~50元/条  二类烟:50~100元/条
三类烟:15~30元/条 三类烟:30~50元/条
四类烟:10~15元/条 四类烟:16.5~30元/条
五类烟:10元/条以下 五类烟:16.5元/条以下

为什么要调整原来卷烟价类标准

主要是由于原来卷烟价类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给经济运行分析和宏观调控工作带来了不便之处。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原来标准中,五类烟的产销数量所占比例很小,经济效益所占比例更小,基本失去了统计分析意义。

(2)原来标准中,一类烟对行业的效益贡献占主要地位,但其包含价格范围过大,限制了对一类烟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

(3)在卷烟梯次化管理工作中,原来卷烟价类划分不均衡,难以对各价类设置合理的批发毛利率,从而进一步影响卷烟价格“同档同价同差率”的工作。

卷烟价类标准变化会带来什么影响

从产量、商业毛利、工业销售收入、工业税收四个方面出发,将新旧卷烟价类标准进行对比测算,可以看出卷烟价类标准变化对以上四个方面的影响。

(1)产量。如果将2005年各价类卷烟产量按照新标准划分,其中五类烟和三类烟的变化比例较大,将使卷烟产量结构呈现出“金字塔”形状,与经济学一般分类原理相符。(表1)

(2)商业毛利。如果将2005年各价类卷烟的商业毛利额按照新标准划分,将使毛利额在各类卷烟间的分布变得相对均衡。四、五类烟毛利额所占比例有大幅提高,同时,一类烟产量所占比例较小,但其商业毛利额是最高的,因此,把不含税调拨价在100元/条以上的卷烟单独划为一类是很有必要的。(表2)

(3)工业销售收入。如果将2005年各价类卷烟的工业销售收入按照新标准划分,将使各价类卷烟的工业销售收入结构比例变得较为均衡,其中五类烟的工业销售收入所占比例大幅提升,其统计意义得到恢复,新的工业销售收入结构呈现“纺锤形”分布。(表3)

(4)工业税收。如果将2005年各价类卷烟的工业税收按照新标准划分,新的各价类卷烟税收结构分布更加均衡,各价类卷烟之间的绝对值相差不大,符合统计学上科学划分的标准。(表4)

调整卷烟价类标准 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蒋云凤/文

自卷烟实行专卖以来,行业卷烟价类标准几经变迁、调整,包括此次价类标准调整在内,不仅折射出经营管理政策的变化,而且也是行业宏观调控水平不断提高的标志之一。

卷烟价类标准调整后,提高行业宏观调控水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对卷烟价格政策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推进“同档同价同差率”工作。姜成康局长在2006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强对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经营差率等问题的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同档同价同差率的可行性。”但是,如果按照原卷烟价类标准(以下简称原标准)研究“同档同价同差率”,会碰到很多问题。例如目前一类卷烟品牌规格繁多,价位区间过大,调批差率悬殊也很大。根据行业卷烟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系统的数据显示,2006年1~5月份,在产一类卷烟牌号有176个,规格有635个;卷烟价格既有每条50多元的,也有每条上千元的;卷烟调批差率既有20%多的,也有50%多的,尽管同为一类烟,各品牌之间的跨度差异较大。

如果按照原标准设计差率推进“同档同价同差率”工作,很多企业的卷烟价格会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影响较大,调整面广,涉及多方利益,会增加价格改革的难度。如果按新的卷烟价类标准划分(以下简称新标准),一类烟的价格跨度趋缓,调批差率悬殊减少,在此前提下深入分析卷烟价格,设计差率会更加准确,有利于“同档同价同差率”工作的顺利推进。

卷烟工业企业深入研究产品,进行准确定位,提高核心产品竞争力。如果按照新标准划分,2006年1~5月份,一类烟产量比重将由原标准的9.71%下降到4.7%,利税比重将由33.06%下降到20.14%,利润比重将由41.77%下降到29.33%,相对降低企业对一类烟的过度关注。另外,由于一类烟价格跨度较大,其消费群体也各不相同,如果按原标准划分,一类烟之间缺乏可比性。例如“盖芙蓉王”和“翻盖五叶神”(精品)同属一类烟,2006年1~5月份,“盖芙蓉王”销量占“芙蓉王”系列总销量的82.85%,“翻盖五叶神”(精品)销量占“五叶神”系列总销量的77.28%,品牌集中度相当高,在同价位卷烟中销量都是第一。

但是如果把这两个规格按一类烟标准进行比较分析,由于“盖芙蓉王”的调拨价为140元/条左右,“翻盖五叶神”(精品)的调拨价为80元/条左右,两者的可比性极小,作硬性的比较往往不能得出准确、有意义的结论。如果按新标准划分,“翻盖五叶神”(精品)被列为二类烟进行研究,“盖芙蓉王”则被列为一类烟进行研究,得出的研究结论比较科学、准确,既有利于行业作为依据科学制订运营管理政策,也有利于工业企业作为依据准确定位产品市场和消费群体,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竞争。

引导工商企业重视低档烟供应。满足低档烟市场供应是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按原标准划分,低档烟的产量和税利比重很小,在工商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无足轻重,难以吸引工商企业的重视。2006年1~5月份,四、五类烟在商业企业毛利额中所占的比重非常低,合计约为5.38%,五类烟仅占0.23%。如果按照新标准划分,四、五类烟的毛利额比重可以上升到21.1%,而四类烟的工业税收所占比重可以由23.89%上升到47.56%,五类烟的工业税收所占比重可由17.91%上升到26.4%。卷烟价类标准调整,客观上可以起到引导工商企业重视低档烟供应的效果。

卷烟价类标准调整后,全行业各单位需要做好以下工作来配合这次政策调整:

进一步加强对卷烟量价关系的研究,深入分析各种卷烟价格梯次关系。今后制定卷烟价格政策要从促进公平竞争、转变过度关注毛利率的目的出发,促进“大品牌、大市场、大企业”战略的早日实现。

统计、财务、价格等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新政策。要及时调整卷烟价类标准,注意保证口径的一致性与历史数据的可比性,保证行业经济运行稳定有序,为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提供有价值的数据。

工商企业要转变粗放式管理模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工商企业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转变观念,改变过度重视税利、毛利率的做法,将注意力转移到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积极培育知名度高、价格稳定、消费者充分认可的大品牌。(作者单位:国家局发展计划司)


《中国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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