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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刊 经济版 2005年04月01日出版  第7期  总第302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 中国烟草杂志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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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七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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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7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经生效了,这是世界卫生组织第一个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性公约,也是世界第一个针对烟草控制的全球范围的多边协议。中国政府非常重视这一《公约》,不但积极参与《公约》的缔结过程,在国内积极宣传和进行控烟工作,还于2003年11月签署了《公约》,成为该《公约》的第77个签约国。目前,全世界已有167个国家签署了《公约》,其中57个国家批准了《公约》,《公约》在这些国家内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在,中国政府正在履行批准《公约》的法律程序,获批之后,《公约》也将对中国具有法律约束力。由于《公约》已经引起了国内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此,我们邀请了行业内外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围绕积极应对《公约》和理性看待《公约》两个主题,就大家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解答和讨论。

主持人:陈园媛

嘉  宾:

李仰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副局长)

邢万里(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外事司司长)

郑富钢(中国烟草学会秘书长)

程永照(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杨功焕(协和医科大学基础医学研究院教授)

段宁东(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

苏钟璧(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经济信息中心研究员)

积极应对《公约》

主持人:首先,对各位领导和专家参与这次“论坛”的讨论表示感谢。我们知道,《公约》是一个全球范围的多边协议,签署《公约》的不是某个政府部门、组织或者企业,而是各国政府。中国作为烟草生产和消费大国,同时也是文明古国,面对自己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负责任的态度很重要。那么,中国政府在应对《公约》方面都作了哪些方面的努力呢?

李仰哲:中国政府一直都是站在人民健康的立场上支持《公约》的。早在2000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开始《公约》的谈判,中国政府就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派出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代表团参与了全部六轮谈判以及相关工作小组会议,为《公约》文本的最终完成和获得通过作出了建设性贡献。中国在签署《公约》时,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表示:“我们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控制烟草方面采取的主动行动和倡议。我们认为,这对人类,包括中国人民的身体健康都非常重要。”此外,为了研究《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影响,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卫生部、外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及国家控烟办公室、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协和医科大学、四川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召开了一次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利弊分析研讨会,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讨。

主持人:看来,应对《公约》需要各有关部门相互支持和协作。请问邢万里主任,我国烟草行业为应对《公约》做了哪些工作呢?

邢万里:作为国务院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控烟,我们是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我们对我国政府在烟草控制上的立场和态度表示坚决拥护,并派出代表参加了《公约》的谈判。在参与《公约》谈判期间,国家局成立了由办公室(外事司)、政策法规司、财务司、科教司、经济研究所、烟草学会、郑州烟草研究院、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等部门派员组成的《公约》对案研究工作小组,并把“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案及对中国烟草影响对策研究”立项为中国烟草的软科学课题开展研究。课题组在精心研究《公约》每一轮谈判前公布的主席文本后提出的高、中、低对策中,有51条修改意见和建议被中国政府谈判代表团采纳,并写入了中方谈判文本。课题组还创办了“既有世界眼光、又有中国视角”的极具参考价值、信息量大的《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研究动态》,专供我国烟草行业司(局)以上领导、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行业外有关领导以及重点烟草企业负责人参阅。《公约》通过后,国家局把对案研究工作小组调整为对策研究小组,及时地开展对策研究。三年多来,在国家局的重视和领导下,“双对”研究(“对案和对策”研究的简称,以下同。)工作开展顺利。去年,课题组编辑了一本研究反映第四次控烟浪潮的著作——《关注全球控烟新浪潮——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追踪》,还编辑出版了《烟草科学研究》“双对”研究专辑和专刊,“双对”研究的一些成果在行业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去年,我们还向宋庆龄基金会捐款150万元,用于“无烟花季、健康成长”太阳花杯公益活动。

主持人:现在,中国政府正在为批准《公约》进行哪些努力呢?

李仰哲:为了尽快批准《公约》,有关部门已经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咨询论证工作。目前,批准《公约》的有关工作正在按相关程序进行,争取作为缔约国参加第一次《公约》缔约方大会。

理性看待《公约》

主持人:对于控烟,我有一个疑问。大家都知道,烟草是一些国家的经济支柱产业,对烟草进行控制不会对这些国家的经济产生影响吗?

杨功焕:从表面上看,烟草经济和烟草控制的确是两组相互对立的社会活动,但实际上,并不会出现对立的情况。参照国际上烟草控制最有成效的国家,如加拿大、美国以及北欧一些国家,从1950到2000年,它们的吸烟率从56%下降到30%,平均每年下降不到1%.即使中国人的吸烟率也按照1%的速度下降,由于每年人口增长率也为1%,到2025年,我国卷烟消费者的总数仍然还会维持在目前的水平。因此,预测在未来的20-30年内,控烟并不会导致烟草总消费量明显减少,也不会影响到目前的烟草产业。反过来,由于过度吸烟导致的健康问题,会使医疗费用增加,劳动力损失,反而会消耗相当比例的资金。如果不控制烟草的使用,依照每年仅1%的人口增长率,我国的卷烟消费者的数量在30年后将会大大增加,由此带来的健康问题会更加严重。

主持人:既然如此,在《公约》之前,我国有没有类似的关于控烟的法律法规?如果有,它们和《公约》相关规定的差别又在哪里呢?

郑富钢:中国是世界上烟草生产和消费量最大的国家,但相对于许多发达国家,由政府倡导的控烟历史还比较短。自从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和轻工业部联合发出《关于宣传吸烟有害与控制吸烟的通知》后,控烟工作从整体上取得了显著的进展。随着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的逐步深入,控烟组织网络已经初步形成了,控烟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也开展了不少,尤其是大力开展对青少年的控烟工作。同时,群众性的控烟活动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推动,包括烟草行业也正在努力降低卷烟中焦油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和打击制售假烟行为。当然,中国政府是制定了一系列控烟的法规、条例和规定的,1979年以来,涉及控烟的法规、条例、规定和通知已有20个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寓禁于征”的宗旨实际上也体现了控烟的精神。

杨功焕:但国内相关法律和《公约》的规定之间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包括税法、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烟草制品管理、包装和标签、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戒烟和公众教育等。比如,我国对烟草广告很早就开始限制,但和《公约》相比,虽然基本上对烟草广告的限制已经很明确了,但还没有对促销活动和露天广告的限定,因而目前以这些方式出现的促销和广告还是比较常见的。而且,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发展,烟草广告正以新的形式出现,因此有必要修改广告法来禁止烟草广告以新的形式流行。不过,《公约》对中国最大的挑战还不是具体法律条款的差异,更重要的是法律精神,也就是说,如何加强法律建设,维护法律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中国在法制建设中最严重的问题,同样也存在于对烟草广告监督管理的执行中。

主持人:程永照副院长,作为国家局“双对”研究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和“双对”研究课题组组长,您能从总体上概括一下《公约》生效后对国内烟草甚至是国际烟草将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吗?

程永照:经过认真研究《公约》,我认为《公约》对中国烟草影响较大的四个方面为烟草包装和标签,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烟草制品信息披露和履约报告。与《公约》的要求相比,我国目前的卷烟包装上已印有警语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所规定的有关烟草制品成分和释放物的信息,但警语未达到主要可见面积的30%,也未轮换使用。如按《公约》,警语至少占卷烟产品包装主要可见部分的30%,必然要改变我国烟标传统设计的已有位置,对烟标色彩图案的和谐性、商标的整体性及品牌的已有外观形象造成影响,品牌名称及烟标整体设计的各个组成部分中某些要素被迫缩小,有些要素甚至不得不取消,这样可能会造成消费者对卷烟品牌认知的模糊。

在烟草广告、促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烟草企业广告的发布范围、数量、内容、程序均受到严格的限制,广告宣传的渠道已经很有限。而《公约》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进一步限制或禁止,将使我国烟草业培育、发展、壮大卷烟品牌,从而获得相对于国际品牌在我国市场上的优势效应的难度加大。

《公约》对烟草户外广告的限制更严格,烟草广告面临的形势也更加严峻了。(陈园媛 摄)

《公约》对烟草制品成分和释放物信息的指标数量还没有具体规定,因为如果指标过细、过多会加大实施难度,实施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由于《公约》是控烟工作中出现的新事物,对于《公约》履约报告和信息交换的规定,我国还尚未建立相关机制。《公约》的规定使我国政府履约要接受广泛的国际监督,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和法律的严肃性。因此,按《公约》规定落实有关部门负责履约报告和信息交换工作非常重要。

至于《公约》生效后对国际烟草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公约》作为限制烟草产业发展的“紧箍咒”,对烟草产业的发展制约增多,且都被法律化了,可以预见的结果是烟草产业的生存空间将逐步缩小。

主持人: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些影响呢?

程永照:对于影响的准确评价,恐怕要过若干年才能做出。但我们可以明确的是,烟草控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公约》的出台,仅仅是烟草控制工作全球化的开始。尽管一些反烟组织认为经过多次谈判最后通过的《公约》是一个弱化了的公约,并未达到理想的效果。但这毕竟是全球第一个针对烟草控制的国际性法律,而且,随着《公约》未来的发展,会有条款更加严格、具体的议定书出台。一旦议定书出台,捆绑烟草业的绳索将会勒得更紧。据有关机构调查,烟草消费者和非烟草消费者对《公约》的通过都表示出热烈的欢迎,无疑,随着控烟运动队伍的进一步壮大,烟草业生存的空间将逐渐缩小。但综观世界控烟史,每一次控烟运动都对烟草生产的科技进步、产品质量的提高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因此,如果我们实施技术创新,努力提高烟草产品质量,就可以生存和发展。这可以说是《公约》对烟草业的积极影响。

面对控烟的严峻事实,中国烟草行业首先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公约》,熟悉《公约》条款和规定,积极做好应对和履约思想准备,切实加强自律。其次,要进一步强化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坚决禁止超计划生产、无计划生产。第三,要强化遵守国际规则的意识,虽然《公约》在我国还未生效,但出口的烟草制品必须符合出口国的有关规定,如果在出口国《公约》已经生效,我们同样也必须要遵守公约的规定。

主持人:刚才,程副院长提到,公约的大多数条款都是相对宽松的。这点我也注意到了。很多媒体说,《公约》生效后,中国要提高卷烟的税率,但《公约》中只是提到让各缔约国根据各国有关烟草控制的卫生目标,酌情采取或维持对烟草制品实施的税收政策并在适宜时实施价格政策。那么,中国会不会采取提高烟草价格或税收的政策呢?

段宁东:关于单一提高烟草价格和税收是否能够增加财政收入,我们做过研究,发现答案是否定的。“提高卷烟的税率会使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这个结论只有在烟草制品无消费弹性需求这样的假设之上才能成立,而这种假设在经济学理论上是不成立的。真正使政府的财政收入提高的原因在于:政府在提高部分卷烟税率的同时,没有提高其他烟草制品的税收。这样,虽然一部分经济条件不好的卷烟消费者会去消费那些税率相对较低、价格低的烟草制品,但他们对卷烟的消费量并不会减少,有时还会增加。而对于那些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烟草消费者而言,他们对于卷烟价格的提升反应不会很大,仍会保持原有的卷烟消费量。那么,在他们消费等量的烟草制品同时,由于政府税率提高了,政府在这些卷烟消费者身上获得的税收额就会相应增长了。在一般情况下,上述两个消费群体中后者的消费在卷烟税收中居于主导地位,所以,当政府提高烟税时,尽管有些卷烟消费者戒烟或改抽替代品,可能会造成卷烟消费量一定程度的下降,但卷烟的税收额仍然会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不能忽略的是,税收增加会促进卷烟走私的泛滥,还会阻碍对降低卷烟危害性的研究。《公约》对税收、价格只形成了“各缔约方承认价格和税收措施是减少各阶层人群特别是青少年烟草消费的有效和重要手段”这样宽泛的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自行制定一个合理的税率标准,但要考虑烟草消费者对烟草制品需求的价格弹性,这样才能对中国烟草行业实现税利总额保持适度增长的平稳发展起到作用。

主持人:刚才谈的是《公约》对各国烟税调整相对宽松的规定,《公约》中有哪些相对严格的条款呢?我们又将如何应对呢?

苏钟璧:《公约》第十三条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规定是相对严格的。它要求缔约方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在《公约》生效后的5年内,广泛禁止或限制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其中也包括广泛禁止源自各缔约方本国领土的跨国广告、促销和赞助。这将使本来就很有限的烟草广告的宣传渠道更加狭窄,如何在这种不利的环境中推广烟草品牌,这对烟草业在宣传方面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从我国烟草企业目前在树立企业形象及广告宣传的方式和方法上看,大多数企业仍然处于模仿国际跨国烟草公司的阶段,能有所创新的很少。面对《公约》,我们烟草企业要对企业文化、企业形象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索和研究,在宣传时,既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发布烟草广告的法律、法规,避免不恰当的、有可能产生歧义的宣传,又要有效地传递企业文化和品牌信息,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公约》第十一条的规定对烟草企业形象的影响最为直接,它不仅涉及到包装和商标的重新设计问题,还包括完成所有需要更换和重新设计的商标的法律变更手续。卷烟包装是识别卷烟品牌最直观的标志,包装的变更将直接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印象和评价,而且还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在最早实施了烟草包装上印刷图片警示的加拿大,已经看到了抑制消费者卷烟消费欲望的效果。我国的烟草企业应在《公约》在我国生效后的三年缓冲期内,对卷烟包装设计进行改进,而且新的商标和包装要为今后实行新的警语规定留出余地。与此同时,还要及时让消费者了解相关信息,使消费者能清楚识别新的卷烟包装,以免与走私和假冒的卷烟混淆,防止卷烟包装的更换带来市场混乱。烟草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行业网站、期刊等传媒手段以及在店内销售点进行宣传,使自己的卷烟品牌在《公约》生效后能继续发挥应有的品牌效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包装的更换对品牌效应的负面影响。

主持人:《公约》中有没有对烟草行业的发展相对有利的规定?

程永照:我国是烟草产销量最大的国家,尽快批准《公约》可进一步表明我国政府积极应对公共卫生挑战、对人类健康负责的态度,这样有利于维护良好的国际形象。批准《公约》不会对我国烟草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相反它还有利于中国维护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坚持总量控制、供需平衡,达到保护消费者健康、为国家发展积累建设资金的目的,这与《公约》的目标基本是一致的。所以,《公约》还有利于保护我国的民族卷烟工业。比如,《公约》对烟草制品管制和成分披露的规定,有利于我国制定适当的技术标准,这样可以防止过量进口,有利于保护国内烟草产业;另外,履行《公约》还有利于促进打击非法烟草贸易。

因此,行业上下要直面控烟运动的挑战,通过研究学习、宣传《公约》,做好履约准备,待《公约》生效后,自觉履行《公约》,正确运用《公约》来规范烟草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产品责任意识,按国家卷烟标准进行生产。我们还要继续做好降焦减害工作,要充分认识到降焦减害是烟草产业永恒的主题,本着“以人为本、关注健康、关爱生命”的态度来大力推进技术创新,要把对消费者健康负责落在实际上,服务好广大消费者,进一步树立负责任的、理性的中国烟草形象。

主持人:从上面的讨论来看,对我们烟草行业来讲,《公约》并不是洪水猛兽,不能片面地理解它只会产生制约性的影响,要理性地对待它。其实只要很好地研究和利用《公约》,一方面可以加强我们行业自身的规范和管理,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和推动行业竞争实力的提高。另外,在消费需求一时难以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下,通过科技进步,尽量减少烟草对消费者健康的危害程度,可以树立烟草行业对社会负责任、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形象。再次感谢各位嘉宾到《中国烟草》的“论坛”作客!

链接

世界有关国家的控烟措施

——印尼拟提高烟草税以减少吸烟带来的危害;

——西班牙政府通过禁止烟草广告法令;

——日本加强对烟草广告的限制以防止未成年人吸烟;

——马来西亚颁布了对和青少年吸烟有关的行为更加重视的禁烟令;

——新加坡政府计划修改吸烟(广告管制与烟草售卖)法令,以禁止售卖小包装的卷烟,目的是要减少青少年吸烟人数;

——墨西哥烟草行业与该国卫生部签署了一项协议,主动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以减少青少年吸烟人数;

——加拿大禁烟先抓青少年和酒吧;

——以色列将对卷烟包装做出新的规定;

——菲律宾政府自2004年1月1日起将实行《烟草管制法》;

——圣马力诺和中国发行了一套《反对吸烟》的邮票;

——南非、圣马力诺第一部禁止吸烟法正式生效。对烟草的生产、销售、广告宣传以及吸烟场所实行更严格的管制,以减少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法国政府一再提高烟草税的举措表明了严厉反对吸烟的决心;

——巴西随烟盒张贴“恐怖”戒烟警示;

——加拿大通过新法令,在新法令下,烟草商必须图文并茂地在烟盒上写明吸烟将带来的种种害处;

——澳政府反对吸烟用绝招,烟盒上印超恐怖图片。(资料来源:云南烟草研究院)

我国控烟的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4、《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2、《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广州市《关于限制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的通告》等与控烟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资料来源:云南烟草研究院)

欧盟国家的警示语

一般性警告包括两个轮换使用的信息:

Smoking kills/Smoking can kill. (吸烟致命/吸烟可致命。)

Smoking seriously harms you and others around you. (吸烟严重损害你和你周围人士的健康。)

轮换使用的特别性警告包括14条信息:

Smoking die younger. (吸烟扼杀青年人。)

Smoking clogs the arteries and causes heart attacks and strokes. (吸烟堵塞动脉,引起心脏病发作。)

Smoking cause fatal lung cancer. (吸烟引起致命的肺癌。)

Smoking when pregnant harms your baby. (孕妇吸烟有害于婴儿。)

Protect children:don't make them breathe your smoke. (保护儿童:不让他们呼吸你的烟气。)

Your doctor or your pharmacist can help you stop smoking. (医生和药剂师可帮助你戒烟。) 

Smoking is highly addictive,don't start. (拒绝吸烟,吸烟具有高度成瘾性。)

Stopping smoking reduces the risk of fatal heart and lung diseases. (戒烟降低患致命性心脏和肺部疾病的风险。) 

Smoking can cause a slow and painful death. (吸烟能够引起慢性疼痛性死亡。)

Get help to stop smoking:(telephone/postal address/internetaddress/consultyourdoctor/pharmacist). (获取戒烟帮助:电话/邮政地址/因特网地址/咨询私人医生/药剂师)。

Smoking may reduce the blood flow and causes impotence. (吸烟可减少血液流动,引起无力、虚弱。)

Smoking causes ageing of the skin. (吸烟引起皮肤老化。) 

Smoking can damage the sperm and decreases fertility. (吸烟损伤精子,较低生育力。)

Smoke contains benzene,nitrosamines,formaldehyde and hydrogen cyanide. (烟气中含有苯、亚硝胺、甲醛和氰化氢。) (资料来源:云南烟草研究院)


《中国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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