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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刊 综合版 2005年03月15日出版  第6期  总第301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 中国烟草杂志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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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卷烟打假进行到底
. 本刊记者 王学仕/文

3月,又一个“3·15”。

提到“3·15”,人们就会想到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其实,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活动从未间断过,而打击制售假冒卷烟更是如此。据考证,早在清朝末期,我国就出现制售假烟活动,制假与打假的较量断断续续至今已经延续了近百年的历史。解放后,实行专卖专营以来,我国烟草行业打击制售假冒卷烟活动可谓不遗余力,尤其是近几年,烟草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打假,在捣毁制假窝点、查获制假烟机、抓捕制假分子等方面。烟草行业为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目前,所有省级局以及大多数市(地)、县局均已组建了专卖稽查队伍,全行业共有稽查人员近4万人。烟草专卖专营20年来,卷烟打假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亿元,同时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然而,制售假烟活动却始终没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根除。近20年来,假冒卷烟制售地区已从上世纪80年代的五六个主要省份,发展到全国大部分省市。制作方式也由过去的手工小作坊,逐步发展到半机械化和先进的机械化、信息化。制假分子也在不断打击下,变得越来越狡猾,越来越隐蔽,他们由过去的公开化转向地下化,有的跑到深山老林,有的藏匿到果园,有的“蛰伏”到库区的纵深处,还有的跑到水上做起了“水上漂”。他们凭借现代化的交通和通讯工具,和专卖执法队伍打起游击战、地道战、消耗战。猖獗的假患如毒瘤侵蚀着烟草行业健康的肌体,损害了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卷烟制售假活动何以源源不绝?究其原因,其一,没有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假烟不像假酒、假药、假奶粉等食品、药品,可以致人以非命。所以,很多群众对此认识不足,“恨”不起来。尽管政府和有关部门反复强调:卷烟制假损害了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破坏了卷烟市场秩序,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无异于盗窃国家财产,倡导打击卷烟制售假行为,但终没有形成全民皆兵、众志成城的氛围。甚至还有人为此通风报信。其二,大局意识缺乏,贪图小便宜。毕竟假货比真品便宜,哪怕是便宜几分钱,也有人窃窃自喜,却不会想到国家的损失,这就给假品提供了市场,给制假分子提供了存在的土壤。其三,抓捕惩罚力度不够大。因为没有致死人命等恶劣行为,很多制假分子被抓后,往往被处罚款和收缴制假物品,还有的虽然被判但也是一年半载的有期徒刑。有的犯罪分子甚至公开叫嚣:“几年后我还会再卷土重来。”其四,暴利驱使。据最近广东省抓获的制假分子交代,一条卷烟流水线投资仅二三十万元即可,而一旦投入使用,一天就可生产价值三四十万元的产品。因此有人称制售假冒卷烟比贩卖毒品挣钱还快。暴利,使得许多不法分子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其五,有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打击不力等现象。一些地区对卷烟打假工作没有形成有力的领导机制和有效的协作机制,有关执法部门没有形成打假合力。其六,个别干部利欲熏心,为制假分子充当“保护伞”。制假分子用金钱铺路,腐蚀拉拢基层公务人员,使其下水,充当他们的“保护伞”,等等。

所有这些都告诉我们:卷烟打假任重道远。我们应该看到,卷烟制假行为对我们的卷烟品牌是严重的侵权,对我们的工商企业都是极大的伤害。在强调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我们应该首先想到如何维护好烟草业自身的权益,尽而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税收不受或少受损失。首先,要常抓不懈。让烟草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假制度化、经常化,形成长效机制,不给制假分子任何喘息之机。其次,要重拳出击。把抓捕卷烟制假违法分子和加大追刑力度作为卷烟打假工作的关键,以此为突破口,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和公检法部门配合,普遍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追刑力度,对制假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彻底拔掉制假的祸根。再次,要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卷烟制假活动。对非法拼装倒卖烟机、卷烟纸和非法收售烟叶等卷烟制假的重要源头,都要加大打击力度,控制到位,确实做到烟草物品专卖专营。

姜成康局长多次强调:烟草行业是个负责任的行业,要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既要尽到责任,就要负起责来,就必须将卷烟打假进行到底,以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中国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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