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传来消息,今后几年,国家将把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手段和长效措施,加强技能人才的培养,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超过1亿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550万人。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将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指标体系,并形成技能劳动者培养体系。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和激励,逐步形成包括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业绩评定和学校课程考核在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格局。此外,要落实好“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同时指导经济效益较好、从业人员技术要求较高的企业,按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企业新上项目都要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