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假烟 拔出“萝卜”
“烟草局吗?我在仁和超市买了1条‘利群’烟,是假的。您管吗?”
“管,我们一定管!您在哪里?我们马上就到。”
2005年7月6日晚7时,江西省婺源县烟草专卖局正在值班的专卖办主任王建生接到这个电话后,带领稽查中队队员很快就见到了举报人。接过那条“利群”,仔细端详:还真是假的。
婺源,地处赣皖浙三省交界处,又是旅游胜地,客流量较大,常有假冒卷烟流散于市场。该县局一直想寻找突破口,彻底摧毁黑网络,但始终没有抓到不法分子的把柄。
机会来了,王建生意识到极有可能从这条卷烟打开销售假冒卷烟网络的突破口。
于是,他及时报告局领导。该局局长郑春生态度坚决地说:“要认真侦查,不放过蛛丝马迹,争取彻底摧毁假烟网络。”
晚8时,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中队和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部分人员依法对县城天佑路仁和超市进行了检查。当场查获“中华”、“芙蓉王”、“利群”等品牌假冒卷烟39.6条。县公安局依法扣押了涉嫌违法经营的该超市老板汪某和店里的5本经营账本,并连夜对其突审。
起初,汪某拒不交代他的“上线”。还声称:货是烟草公司送的。
细心的公安干警从汪某的几本经营账本发现:仁和超市和本县城旺迪超市来往密切,在近两三个月的时间里往来业务额达3万多元。
睿智的公安干警以此为突破口,向汪某展开了审讯。
翌日凌晨3时,汪某交代:“货”都是从旺迪超市进的。
缺口就这样打开了……
7日上午10时,烟草、公安两部门再次联合行动,对旺迪超市及其仓库依法进行检查。当场查获“中华”牌假冒卷烟1.1条,并依法扣押了老板黄某和经营账本3本、通讯录1本。
开始,黄某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就查到1条多假烟,不能把他怎么着,也是把责任推到烟草公司。然而,他的3本经营账本清楚地记录着他的业务往来,铁的事实令他无法狡辩。直到当晚12时,黄某终于交代他从2002年底开始经营假冒卷烟的不法行为,目前已卖出假冒翻盖“中华”和软“中华”共4件,标值8万余元;并供出他的5个“下线”。但是,他就是不提供“上线”和藏匿着大量假冒卷烟的库房。
公安局依法对其办理了刑拘手续。
为了救出黄某,其妻胡某使尽浑身解数,到处求人。一边散布:1条假烟定不了罪;一边扬言:只要能“捞”出老公,花10万元也无所谓。
从抓到黄某那天起,烟草、公安两部门的领导人就不断接到来自四面八方的说情电话,请求放人。有人甚至斥责:“不就1条烟吗?你们这是小题大做!”
对此,这两个单位的领导一致认为:说情的越多,越说明案情复杂。必须一查到底。
上饶市局局长熊也农和副局长彭春峰了解案情后,及时督导,要求婺源县局顶住压力,务必追根溯源,打垮“黑网络”,并将这一行动命名为“夏日风暴”。
上级的支持是对他们工作的最好鼓励。他们一边顶住压力,一边加紧侦查黄某藏匿的假冒卷烟。鉴于胡某的行为,警方认为她妨碍公安机关办案,有同其夫共同犯罪嫌疑,于7月11日将其依法抓捕。
在看守所看到妻子也已归案,黄某于7月12日10时,主动交代了已经转移的标值2万多元假冒高档卷烟的藏匿地点,并积极配合抓捕其“上线”——南昌市东湖区的王某。
原来,黄某过去在供销社工作时,经常到南昌市洪城大型批发市场购货,时间一长,他就和销售假冒卷烟的王某联系上了。从此,他们就开始了秘密来往。几年来,他们都是电话订货、委托送货,每次收货人的名字也是他们编造的假名,一次一个样;外包装多是食品、服装等。行动诡秘,很难被识破。
南昌擒“魔” 鹰潭捉“贼”
狐狸再狡猾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王某做梦也想不到,抓捕她的网已经布到她的脚下。
7月13日,婺源县烟草、公安部门的9名执法人员悄悄赶赴南昌市。在南昌市警方的配合下,经过3天的调查,终于弄清了王某的家庭住址。令执法人员没有想到的是,找到王某住址后,她已经搬走了。
老谋深算的王某并没有让黄某对她有更多的了解,黄某知道的也只是她的一个手机号码(不是用她自己的名字注册的)和一个银行账号而已。但正是这个账号帮了忙,因为这是个社保账号。原来,王某是南昌市啤酒厂的职工,下岗后就和丈夫干起了贩卖假冒卷烟的不法勾当。2003年1月,其夫由于贩运假冒卷烟被判处3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而她不但不吸取其丈夫的教训,而且仍然铤而走险,一步步滑向深渊。
7月16日,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婺源县烟草、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意外地发现王某的儿媳妇在结婚后办理户口迁移时留下的一个联系电话。于是,以核对户口为由,派出所的同志帮助联系到了王某的儿媳妇,并要求其到派出所变更家庭住址。对方称工作忙,去不了,委托婆婆王某帮助办理。
王某,这不正是他们要找的人吗!于是,他们紧急在当地派出所部署,准备抓捕。可是,他们在派出所等候了一上午,王某也没来。只得启动第二套方案。请派出所的同志下午再打电话催促。不一会,王某的儿子骑着摩托车来了。婺源县烟草、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临时决定跟踪其子,寻找王某住址。俟其离开后,他们紧紧跟随。不料,这家伙竟然半路跑到“八一”大桥下,打起了麻将牌。那天,正是南昌的高温天气,马路温度接近50℃,9名执法人员只能坐在车里,连眼皮也不敢眨,牢牢地盯着“目标”。直到晚上6点30分,“目标”才开动了摩托车离开。他们一直跟踪到目的地。为了做到万无一失,他们轮番守候在王某的家附近。一名公安干警装扮成王某儿媳妇娘家人,敲开门先行侦察情况,确定王某不在家后,便在其家附近守株待兔。
当晚7点30分,王某终于进入执法人员的视野。就这样,她在自己的家门前被婺源警方抓获了。
7月17日上午,王某被押解到婺源。
3天后,婺源烟草和公安执法人员又赴南昌对王某的几个银行账号进行调取,从而掌握了王某大量的犯罪事实。她交代,从2002年11月起,就和黄某做假冒卷烟生意。到案发前,她一共卖给王某15件假冒“中华”和“芙蓉王”等高档品牌卷烟,标值25万余元。同时,她还供出了2条在鹰潭的“下线”。
“小付子”和“小于”,是王某在鹰潭的“下线”。
8月11日,婺源烟草、公安部门执法人员来到鹰潭,调出这两个人的电话号码时发现:小付子是用真实姓名注册的号码;小于则用的是固定电话,这个电话号码所在地是一家化妆品店,店老板也不是小于。
在鹰潭警方的帮助下,8月17日晚8时,先将于某抓获。当晚10时,另一嫌疑人付某正在干鲜果批发市场卸货时,被抓捕归案。据查,自2003年以来,这两个嫌疑人一直销售假冒卷烟,他们共汇给王某30余万元的资金,涉案金额近80万元。
目前,黄某、王某、于某已被批捕,付某、胡某均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条假冒卷烟,牵出1个假冒卷烟销售网络,抓出3地5个犯罪嫌疑人。“夏日风暴”有力地打击了这一地区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在赣东北地区的零售户中传为佳话,也成为当地专卖管理教育的生动教材。
采 访 手 记
关键要有责任心
王学仕/文
总有些人、有些事让我们感动。
比如,这个案件的侦破就缘自一条假冒卷烟,有的单位遇到这种情况,很可能就只是简单地进行罚没处理,或是批评教育,不再去追根溯源,不再细究假货是从哪里来的。
婺源县烟草专卖局却没有放过这个蛛丝马迹,而是和公安部门联手,顶住说情风,坚决查清来源去向,抓住了不法分子,摧毁了销售假冒卷烟网络。
他们为何如此执著?因为,他们有着高度的责任意识。该案的一位办案人员说:“按一般案件,早就可以收场。可以不去南昌,不到鹰潭。可那不是我们的作风。虽然办案很辛苦,但这是我们的职责,是我们的责任。”
国家局局长姜成康在“7·15”电视电话会上也强调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这个责任,就是要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落实到个人,就是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把自己的职责履行好。什么是责任?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责任是一种客观需要,也是一种主观追求;是自律,也是他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基于自己的良知、信念和觉悟,自觉自愿地去履行自己的责任,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做出自己的奉献。作为一名工作人员,对工作就要极端负责,要守土有责,不能敷衍塞责。“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
面对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责任是动力,责任重于泰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