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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烟叶收购和复烤加工合同检查工作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整顿办:
按照国家局国烟办综[2006]51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烟叶合同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烟叶种植计划落实、烟叶种植合同签订、烟叶种植合同管理和烟叶移栽种植面积核实检查工作基本结束,目前全国已转 入烟叶收购和复烤加工检查工作阶段。为了进一步贯彻全国烟叶收购暨基层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确保今年烟叶收购和复烤加工工作的规范进行,现对各级整顿办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局整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会同烟叶、专卖部门组织开展烟叶收购和复烤加工合同检查工作,确保今年烟叶收购和复烤加工的规范进行。合同检查工作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两项检查”的复查阶段结合进行。
二、检查各产区在烟叶收购期间是否按烟叶收购合同收购烟叶,严禁无合同、超合同收购烟叶。各烟叶收购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局下达的烟叶收购计划和与烟农签订的烟叶收购合同收购烟叶,不得跨地区收购烟叶,不得内外勾结、体外循环、非法从系统外收购烟叶。
三、检查烟叶打叶复烤委托加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严禁无合同、超合同加工烟叶。
四、要继续扩大监督渠道,保证烟叶收购和复烤加工工作公平公正。继续推广在烟叶收购站点向烟农公示各级各部门举报电话和信箱的做法,搞好群众监督。
五、要继续执行《2004年烟叶收购工作的要求和纪律》,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并将今年的烟叶收购和复烤加工工作与当前开展的“两项检查”工作挂钩,凡是发现边整边犯、前整后犯,违反国家局关于烟叶收购的“七条要求”和“五条纪律”等规定的,一律视为顶风违纪,追究责任、加重处理。各级整顿办要切实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通过查处案件,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为烟叶收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六、要继续搞好边界协调。要针对敏感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收购工作应急预警机制,提前制定好对策和应急方案,依法及时有序处理好烟叶收购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保证收购工作有序进行。
七、各级整顿办要做好检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细化具体操作方案和人员分工,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原则上要检查到每一个收购站点和每一个打叶复烤生产企业。各省级局整顿办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按环节、分阶段定期上报检查结果。国家局整顿办将组成检查组对各产区的烟叶收购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的、有问题不处理不上报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国家局整顿办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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