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草行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局党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简称《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出台了《监督检查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行业选拔任用干部要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为实现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意见指出,全行业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到《监督检查办法》的重要意义。党管干部是我们党的干部工作的最基本原则,是实现党的领导的主要体现。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党委管干部,要全面负责,把发现、培养、选拔、任用、教育、监督这几个环节都要管起来,真正管好。”《监督检查办法》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新要求,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各级党组(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的基本规章,是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监督检查办法》的印发和实施,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和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民主选拔领导干部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学习《监督检查办法》,大力宣传《监督检查办法》,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意见要求,要结合行业实际,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办法》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办法》的印发,为行业干部任用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行业各级党组(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按照《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查处,要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把那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各级党组(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要以《监督检查办法》的实施为契机,对本单位和本系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精神的,主动纠正和完善。要认真落实群众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为实现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意见还要求,要加强领导,严格规范《监督检查办法》的组织实施。各级党组(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对《监督检查办法》组织实施的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要以科学的理论、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监督检查办法》的组织实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监督检查办法》的组织实施,要明确责任,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要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