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单位,凡是姓“公”的物品,使用寿命都不长,这似乎成了一条规律。你去看吧,单位里公用的自行车,任其在烈日下曝晒,在风雨中吹打。骑车人似乎也对它格外放心,骑着它沟坎照闯,水陆两用,最终自行车变得锈迹斑斑,遍体鳞伤,或者干脆无缘无故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价值上千元的公用电视机,这个来了各台乱调一通转身走了,那个来了又捣鼓一通,而后拍屁股走人。电视机的遥控器一般是早就不见了踪迹,电视机内置的控制最终也变得千疮百孔,少有作用。当然,办公室里的公用电脑也难逃一劫,张三一番乱折腾,李四一通瞎摆弄,今天这里坏,明天那里出毛病,真是外损内伤……
是公家的东西太娇气吗?当然不是。就拿电视机来说吧,分明是同一厂家生产的相同型号且同时启用,自家的历经三年五载还是七八成新,公家的却是几进修理店或早已退休成废品了。这其中症结何在?不就因为这些物品姓“公”而不姓“私”吗?有的人对自己的东西十分爱惜,对公家的东西却满不在乎,真正做到了“公私分明”。公物命短,私物命长,这是何等的怪哉!
在此,我们要大声疾呼为公物请命,停止对公物的虐待!固然,爱惜自己的东西没有错,但对公物也应当同样珍惜。徐特立先生曾写过一首诗:“半截粉条犹爱惜,公家物件总宜珍。诸生不解余衷肠,反谓余为算细人。”对照徐老,那些不珍惜公物的人难道不应该脸红吗!爱护公物,是每一个人应有的美德,也是我们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体现。公物是大家所共有的,当然更“宜珍”。对于那些不爱惜公物的人,“脸红”之后,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拿出实际行动来维护好公共利益。
最后我们要在这里为公物“祝寿”,祝它们在大家共同的关照爱护下,长寿一些,更长寿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