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外企业家传记时总觉得,中国一些企业家太重要也太辛劳了,事无巨细都要亲自处理,一人成败决定企业存亡,繁重的工作压得他们喘不过气,甚至累死在岗位上。再看外国企业家,潇洒得很,掌管GE的韦尔奇居然还有时间搞了三次耗时费力的婚变。企业家劳累与潇洒的背后是企业人治与法治的差别。
人治的企业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企业,或者说是由一个人的能力专制的企业。这种企业也会有制度,但制度体现了专制者的意志,是制约别人而不制约他的。这正是哈耶克所说的“专制之下无法治”。这种企业也许有董事会之类的机构,但形同虚设,决策由一个人做出,几乎大小事都由一个人说了算,这个人甚至会成为企业的神,他的“语录”被作为最高指示,他的思想观念体现在企业的各个方面,企业成了人的化身。
法治企业是按一套规定的制度运行的企业。这种企业也需要一个精明强干的企业家,而且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他的作用与权力是制度赋予的,而且要受制度的制约。在制度面前,他和其他人是一律平等的。在这种企业中,包括最高领导人在内的所有人的职责都由制度安排所决定。重大决策的出台和发挥作用有制度所规定的程序,日常工作与协调按制度运行。在企业实行法治时,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权责利,企业家不用事事亲为。
这两种企业发展的结果是不同的,人治企业的成败完全取决于个人。一个能人会使这种企业兴旺,甚至可以说,没有这个人就没有企业的成功。但由于没有人能制约这个人,所以,他的失误也会导致这个企业失败。在人治企业中,人在企业在,人亡企业亡,几乎成为一个规律。而法治的企业可以靠一套制度来纠正个人的错误,即使最高领导人做出了错误的决策,也有一套纠错机制。这样,个人可以退出或死亡,但企业可以依靠制度而长青。任何人都是企业机器上的一个零件,零件坏了可以换,但整部机器仍在正常运行。一个人无论多伟大也不可能不犯一点错误,人治企业无法消除个人错误引起的恶果,而法治企业有消除这种错误的机制。
强调法治并不是否认天才企业家的作用,而是强调,个人要依靠制度起作用,并受制度制约。企业由人治走向法治是一个过程。在企业的起步阶段,人的作用更重要,一个成功的企业开始时更多靠的是能人,但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从人治走向法治。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是企业关键的转变。如果不能完成这种转变,企业最终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只有在完成这种转变之后,企业才能走上发展的正道。
中国是一个人治传统悠久的国家,这一点也体现在企业中。那些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或者是民营企业的创始人,或者是使国有企业由小变大的强人,他们受到员工的真心尊敬甚至崇拜。这时他们往往会神化自己,或被别人神化,成为至高无上的独裁者,也许喜欢独裁是人的天性,这种天性在群众崇拜的环境中就变为现实。许多企业也正是在这时开始走下坡路,而企业家往往还陶醉在过去的辉煌中。这正是许多企业短命的原因。成功的企业家要主动把人治企业引向法治企业,甘愿接受制度制约,放弃个人的独裁。能否如此取决于企业家个人的修养。从这种意义上说,企业家的修养有多高,企业就能做多大。 (摘自《中国经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