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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刊 综合版 2004年02月15日出版  第4期  总第275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 中国烟草杂志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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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随着时间增加
. 本刊记者 王歆/文图

关于取消特零证的问题,在2000年4月我国和欧盟达成的双边贸易协议中是这样规定的:“经过两年的过渡期后,统一许可程序要求,从而使一个许可证即可销售所有卷烟,而不区分原产国。并取消关于进口产品零售点的任何其它限制,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的限制,中国可使用两年过渡期以完成统一许可要求,在两年过渡期内销售进口卷烟零售点的数量有实质性增加。”

为此,今年的1月1日,在中国已经实施了近十年的特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尽管加入世贸组织已经有了两年多的时间,烟草行业似乎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感受到世贸的压力,人们开始感受到一种正在硬化的约束。世贸规则已经作为一种触手可及的现实,梳理着行业的经济运行。

从卷烟的进出口配额到卷烟销售的网络建设,从相应法规的修订到工商分离的加紧步伐,这两年中国烟草所进行的变革的深度和广度都是值得关注的。对此,跨国烟草公司表示了适度的肯定和敬意,可是在谈及他们认为在中国最大的竞争对手时,他们谈到PH、JT、BAT等,不管什么原因,没有STMA(中国烟草)的名字。

要想冲进这个强者竞争的方阵,中国烟草必须在新的更加开放的环境中才能更快地积蓄自身实力。加入世贸,在共同承认的规则之下公平公正的自由贸易的美好前景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期盼;找准方向,积极参与多边贸易是中国烟草加快进步的加速器;外力的冲击也是行业突破目前发展瓶颈的良药。这其中必然带来部分企业的淘汰和衰亡,阵痛是不可避免的。当年在保洁的冲击下,“活力28”等一批老牌日化企业轰然倒下,却进化出今天“雕牌”的成功,中国日化的水平由此提上新的台阶,只有当后一种情形出现在烟草行业时,也许才是到了中国烟草真正有能力与世界烟草巨头对话的时候了。

现在,中国烟草尤其要学会在世贸规则之下生存和发展。中国彩电业正在应对美国的反倾销诉讼,早先我国与美国的钢铁贸易也有过争端,作为一个世贸组织的新进入者,中国还有太多的不适应,行业随时会被那些还不熟悉的规则绊倒。今天的中国烟草不希望付出当年日化行业那么大的代价走过这个过程,就必须在世贸规则的范围内研究规则、研究对策,尽可能地多争取一些自身发展的空间和时间。这不是寻求体制性保护的倒退,而是让国内仅有十多年市场经济发展的烟草行业在与经过上百年市场经济发展的外国烟草公司竞争时有起码的公平。

这些思考和尝试,都将从特零证取消之后真正开始。


从长远看,外国烟草公司直接针对消费者和零售户的促销更加有效。

特零证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专卖法中没有“特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只有“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持有此证方可进行外国烟草制品的经营活动。它分为零售和批发两种,其中零售许可证也就是现在通常提到的“特零证”。它的出现最早是为了配合外汇管制的需要,那时候,并非所有的企业都可以进行外汇业务,为配合外汇券的使用和管理,烟草管理部门出台了此项许可制度进行外国烟草制品的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外汇券取消之后,国家局对于特零证发放的条件、对象和一般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在中国烟草进行加入世贸谈判时,关于特零证的取消并非是谈判交锋的焦点,一方面是因为国民待遇原则,另一方面,就像国家局局长姜成康在接受香港《大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的:中国无惧取消外烟特零证。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烟草经过技术改造之后,装备水平大大提高,产品的质量也明显提高,特别是现在的卷烟产品已能满足、适应中国的消费者。我们的品牌已有较强的优势,而且为了应对竞争,适应市场,行业已经开始对现有的资源作了有效整合,推动企业重组,发挥重点企业的管理、技术、人才、资金、品牌优势,扩大了名优品牌的规模,构筑中国烟草的核心竞争力,中国烟草已经逐步融入世界烟草体系之中。

然而,现在社会上某些媒体对此事的讨论相当热烈,好像特零证取消意味着专卖制度的削弱,中国市场完全对外烟开放,中国烟草会立刻面临强大的市场冲击。参加过加入世贸谈判的国家局法规司副司长徐王莹 就此问题向记者作了深入细致的阐述,在他看来,特零证取消的影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专卖还是专卖,外国卷烟对中国烟草市场压力是逐步加大的。

“不会是特零证一旦取消,外国烟草就突然大量涌入中国”

在今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姜局长就特零证取消的问题明确表示:从今年开始取消"特零证",这是遵循国民待遇原则的要求,对此我们要认真履行加入世贸时所作的承诺。但是也要十分明确,烟草在我国仍然实行专卖制度,分销机构是统一的,没有放开,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仍然要严格依法管理。

也就是说,虽然特零证取消了,但中国的烟草专卖政策没有动摇。不仅如此,外烟也不会因为特零证的取消就会突然大量涌入中国。

首先,烟草还是实行国营贸易管理,所有烟草制品的进出口还是由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一家经营,也就是说我们的进出口权没有放开,不是所有的外贸公司都可以经营卷烟的进出口贸易。卷烟的进出口还是有计划的,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统一合理安排当年卷烟的进口工作。

其次,从价格上看,虽然加入世贸后外国烟草制品的关税从36%下降到25%,但其对外烟价格的影响不是太大。因为从外烟的税收组成看,关税所占的比重较小,消费税占的比较大。进口卷烟按一类烟的税收标准,从量每箱征150元,从价征45%,所以关税下调,进口卷烟的价格下降幅度很小。

再就是吸食习惯的问题。外国卷烟多为混合型,中国卷烟主要以烤烟型为主,菲莫公司曾经在中国15个大中城市作过吸烟的抽样调查,混合型卷烟的吸食比例大概在15%左右。如果放在全国整体的情况来看,这个吸食比例更低。混合型卷烟因为焦油含量较低,以后可能会在大中城市的年轻人中占据一定的市场,但这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于已经习惯了烤烟的卷烟消费者来说,绝对不会在短期内改变。就像麦当劳之类的西式快餐一样,在年轻人中的潜在市场比较大,但现有的市场不会太大。

特别要指出的是国内烟草的分销权没有放开,不管是外烟还是国产烟,批发权都还在各级烟草公司手中,外国烟草公司不能在国内设置分销机构,不能从事卷烟批发,只能通过国内烟草公司进行批发。如果说进口是龙头,分销是管道,我们把这两个关键的环节都控制住了,所以变化不会太大。

“从长远来看,我们的压力还是很大”

目前压力凸显出来的是在专卖管理方面。过去有特零证的时候,国家局对市场上摆卖非渠道外烟有专门的处罚措施,但目前对此和摆卖非渠道国产卷烟一样,统一按照非渠道进货的处罚方法处以货物价值10%以下的罚款。有些地方反映这样的处罚力度太弱,但这是世贸规则中国民待遇原则规定,是必须遵守的,既然是放开就必须对外烟和国产烟一视同仁。不过由此带来的外烟走私在近期可能会有较大幅度的升温,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不过要说到实质性的压力,还不是这些。

首先是外资进入的压力比较大。除了卷烟产品直接进来,外国烟草公司还在积极寻求对中国烟草业进行投资的办法,这将从正面冲击了国内的卷烟生产。

其次,中国烟草企业的促销方式和外国有很大的不同,从长远来看,外国烟草公司的促销方式可能更有效。因为国内的分销渠道还没放开,所以现在我们烟草公司的促销主要还是针对各地的烟草公司,但外国烟草公司的促销手段、促销方式都是针对当地的消费者、零售户。卷烟产品有没有市场,关键在于消费者认不认可,零售户卖不卖这种卷烟。我们的商业企业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但一直都还没有在实际工作中完全转变过来,可是外国烟草公司已经做了很多这方面的工作。

“针对这些压力,我们近年来一直都在做工作”

由于卷烟商品的特殊性,国家目前还不可能将这个领域完全放开,即使加入世贸更早,市场更加成熟,烟草行业更为发达的日本,也规定了只有日本烟草株式会社一家企业能够从事烟草制品的生产活动。我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产业政策中,烟草加工业被列入了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所以说,国内烟草行业还有一定的政策优势。

促销方面,国产卷烟已经注意到了要更多地关注消费者,关注真正的市场。针对具体的促销活动,我们出台过关于卷烟促销的若干规定,对内对外采取统一标准,规范卷烟促销工作,再就是我们最有价值的工程——网建,行业一直都在加强这方面的建设。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卷烟商业企业建立一张稳定牢固的销售网络,能够在真正的市场意义上控制住渠道,在与外烟较量的过程中,我们的胜算更大。

“这些战略都会对长远的发展产生影响”

对外资来说,他们通过特零证的取消,最起码零售的渠道更加畅通了,他们会更加发挥他们的优势,针对零售户,针对消费者,更大规模、更大力度地进行促销,促销之后再通过零售户和消费者向中国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施加影响。

外国烟草公司对中国市场从来没有放松过,菲莫、利是美都在中国进行过许可证生产,把他们的品牌交给中国卷烟企业加工。通过与中国的技术合作,他们也了解到中国的卷烟配方、烟叶成分等技术层面的东西,为他们今后更有针对性地进行生产,更加迎合中国消费者的口味打下基础。国外烟草公司这方面的经验相当丰富,如世界各地生产的万宝路卷烟口味并不一样,都是针对当地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设计的。

龙永图曾经说过,加入世贸的谈判不是一次就谈完的,加入世贸是一个市场不断开放的过程。从这个角度看,特零证的取消仅仅是波谲云诡的国际贸易图景的一个片段,中国还将经历不断的谈判,由此探讨我们究竟在多大的程度、多大领域开放市场。

涉及到今后那么多的可能,我们唯一肯定的是,对于中国烟草,压力随着时间增大,机遇随着时间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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