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宣布:到2008年,力争全国集体合同覆盖职工达到6成以上,平等协商机制更加完善,集体合同履约率普遍提高,实效性更加明显。
我国将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决定工资总额的国有和集体企业以及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推动企业建立起正常的工资分配共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