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9日起,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开始执行统一卷烟批发价格。
为保证统一卷烟批发价格工作的稳步推进,以上省(区)局决定建立西北五省(区)统一卷烟批发价格协调机制,成立西北五省(区)卷烟价格协调领导小组。根据统一批发价格执行情况和市场变化,需对个别牌号(规格)批发价格进行变动的,在征求有关工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周边省份的批发价格,五省(区)局价格协调办公室及时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国家局批准,按照统一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