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2日,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这是继红塔长春卷烟厂、红塔海南卷烟有限公司之后,按照国家局发展“大企业、大市场、大品牌”总体战略部署,红塔集团的又一次跨省联合重组。
此次被联合重组的沈阳、营口两家烟厂都是百年企业,2002年的生产规模分别为20.3万箱和23.5万箱,实现税利分别为3.3亿元和6.26亿元。
新成立的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由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以营口、沈阳两厂净资产出资,占49%股份,红塔集团以货币及其他资产出资,占51%股份。公司将按照有利于增加国家及地方税收,促进两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实力,提高企业信誉度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生活水平,实行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的一体化管理。
据业内专家分析,此次红塔与辽烟的合作,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双方的既有优势,在产品、原料、研发、营销、人力资源等方面协同发展、互利多赢。(魏侠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