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对中国共产党党章进行修改是党的十六大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次党章修改的背景如何,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为了解答这些广大基层党员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本期摘编了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党章修改小组成员虞云耀关于修改党章答新华社记者问的部分内容,这对我们更深入地推动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和贯彻,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章修改:党建史的盛事
虞云耀/文
党章是指导、规范我们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党的根本大法。随着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对党的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我们党总是不断地对党章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修改背景
十六大对党章进行修改,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有了新发展,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行动纲领。另一方面,这些年来,我们党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积累了新的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指导思想增添了新的时代内容。
现行党章是在全面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总体框架是在党的十二大确定的。经过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对部分内容和条文进行修改、不断调整补充,总体上能适应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需要。因此,这一次对党章只作小改,不作大改;对各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议,坚持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就改,不成熟的不改。在党的十六大上,代表们讨论时一致认为,这样做有利于维护党章的权威性,保持内容的连续性,也有利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使党章更好地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
总纲部分八处重要修改
与十五大党章相比,十六大党章共修改了60多处,特别重要的修改有17处,其中总纲部分8处,条文部分9处。
下面是总纲部分的重要修改:
一、关于党的性质。新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二、关于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新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新党章第三段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表述作了新的概括。具体内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四、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新党章第六段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新党章总纲第十九段还强调: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五、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新党章总纲第七段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六、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新党章总纲第七段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七、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党章在总纲第十二段增写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容,在总纲第十三段增写了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内容。
八、关于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的新要求。新党章明确指出,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全党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依据党的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对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新党章总纲第二十三段增写了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以及完善领导体制、增强执政能力的新内容。
条文部分九处重要修改
一、关于入党条件。新党章第一条指出: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条规定中,将“其他革命分子”改为“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符合当前的实际。
二、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新党章第一章第三条增写了党员必须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要求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关于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新党章第二章第十五条第五项明确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四、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原来的党章没有这方面的内容。新党章在第五章第三十二条中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五、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提出新要求。新党章第六章第三十四条在第一项中增写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的内容。在第二项中增写了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的内容。在第三项中增写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和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的内容。在第五项中增写了依法办事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
六、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新任务。新党章在第八章第四十四条第一段关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中,增加了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内容。在这一条的第二段关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工作中,增写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保障党员权利的内容。
七、关于党组的地位和任务。新党章对党组的地位和任务的规定作出了补充和完善。在第九章第四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增写了做好干部管理工作的内容。
八、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新党章第四十九条增加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
九、关于党徽党旗。新党章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摘编自《半月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