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烟叶生产是行业发展的基础,事关行业发展大局。然而,一些单位往往把烟叶生产工作游离于专卖管理之外,给专卖管理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如何加强对烟叶生产的专卖管理,确保烟叶工作的平稳发展?河南省三门峡市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他们的做法值得借鉴。
三门峡:专卖管理在规范烟叶生产中强化
本刊特约记者 朱硕民
地处黄河中游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是北方烟区新兴的优质烟叶主产区,也是我国长江以北惟一的二类价区,常年种植烟叶23万亩左右,收购量约50万担。近两年,三门峡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努力探索和强化烟叶生产工作中的专卖管理,把专卖管理延伸到烟叶生产的全过程,较好地规范和维护了烟叶生产工作秩序,使三门峡烟区得以不断发展壮大。

 烟田
2002年,三门峡市共种植烟叶21万亩,在遭受了严重的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仍收购烟叶40.1万担,上等烟比例占29.3%,下低等烟控制在10%以内,工商交接合格率达到80%以上,几项主要指标均居河南省首位,达到了烟农增收、财政增税、商业增效、工业满意的“四赢”目标。特别是由于工商交接合格率较高,在2003年度全国烟叶交易会上,受到国家局的表扬。
摆正专卖管理在烟叶生产工作中的位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烟草专卖制度在我国已实行了近20年,但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人们对烟草专卖管理往往有一种模糊认识。就社会上来讲,仍有不少地方的领导和烟农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烟叶与其它农作物一样,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进行生产,想种啥品种就种啥品种,想种多少亩就种多少亩,导致个别地方出现不按分配计划种植、随意引种杂劣品种的现象。就行业内部来讲,也有不少人认为烟草专卖管理主要是对卷烟市场的管理,与烟叶生产关系不大,导致对生产计划随意增减,收购等级标准存在很大的主观性,超收烟叶不及时追加计划,调拨上不严格履行购销合同,对低次等烟叶管理不够严格,等等。正是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影响了烟叶生产的平稳发展。
作为烟叶生产大区,三门峡市局(分公司)对此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市局(分公司)局长(经理)吴明山深有感触地说,我们在实践中深切地体会到,烟草专卖是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烟叶作为专卖品,其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烟草专卖法》的要求。如果背离了专卖制度,烟草专卖专营的优势就得不到发挥,烟叶生产工作的正常秩序也将难以保障。三门峡作为河南省优质烤烟生产基地和全国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对强化烟叶生产工作中的专卖管理,维护烟草行业在烟叶经营中的主体地位更显重要和急迫。
为了把专卖管理真正摆上烟叶生产工作的主导位置,他们经常组织生产收购人员学习烟草专卖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并加强对专卖管理人员的烟叶生产知识培训,使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烟叶是国家计划控制的专卖品,必须在行业内部依法生产经营,对外部依法加强管理。各县(市)局把对卷烟商户的户籍化管理运用到烟叶专卖管理之中,把每户烟农的面积、地块、生产管理情况、等级结构、交售数量,以及各村组或烟农有无违规行为、是否向烟贩售烟等,都建立了严格细致的烟农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他们还采取在电台办节目,出动宣传车、向烟农散发明白卡、层层召开烟农大会等办法,广泛向烟农宣传烟草专卖法规,宣传烟叶生产、收购的各项政策,使广大烟农认识到烟叶不同于一般农作物,而是国家专卖品,擅自收购、不到指定站点交售等,都属违法行为,必须“计划种植,合同收购”,从而自觉接受专卖法规的约束,避免和减少了各种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把专卖管理延伸到烟叶生产工作的全过程
立足自身,向内使劲,从规范生产收购的各个环节入手,狠抓各项法律法规在行业内部的落实,维护烟草专卖政策的严肃性,是确保三门峡烟区健康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
地处豫西深山区的三门峡市共有220万人口,其中3个国家级、省级贫困县的人口就占了三分之二,发展烟叶生产是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近几年,由于三门峡烟叶质量高、销路畅,种烟效益好、财政收入高,个别县乡就出现了盲目扩大种植面积的势头。对此,市局(分公司)一方面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得理解与支持。一方面在下达烟叶生产收购计划时,严格按照省局下达的计划逐级分解,对超计划种植的地方实行“四不”政策:即不签合同、不扶持、不供种、不收购。在育苗环节检查时,对超计划育苗的县乡给予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并铲除计划外育苗,确保烟叶实种面积不超计划。同时,对严格落实国家计划的单位进行政策倾斜,奖优罚劣。
三门峡烟区不仅年需用烟草种子数量较大,而且国家局还在这里建有“中国烟草豫西(卢氏)良种繁育基地”,烟草种子管理与供应的任务十分艰巨。为使烟草种子的管理与供应符合专卖法规要求,他们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按照《烟草种子管理办法》以及烟草种子的“五个标准”,建立健全了烤烟良种繁育技术指导体系,完善了技术规程和种子供应管理办法。对烟草种子的生产应用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繁育良种,统一包衣加工,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组织供应,统一安排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对未经国家审定和认定的种子不试验,质量低于国家标准的种子不种植,坚决杜绝劣杂品种。还建立了种子生产供应档案,详细记载质量检测和发放流向记录,对良种繁育基地培育的种子,全部按省局统一安排调拨到指定产区。
烟叶收购站(点)是烟草部门最基层的单位,担负着宣传贯彻烟草专卖法规,组织烟叶生产收购的重任。三门峡市局在收购站(点)的设置上,按照国家局和省局关于烟叶收购站(点)设置的三个原则,对原有的92个收购站(点)进行了撤并,2002年减少到83个,使站(点)布局更加科学,设置更加合理,站(点)年平均收购量均在0.6万担以上,高出省局规定的山岗丘陵区烟站年收购量不低于0.5万担的指标要求。他们严格站(点)管理,烟叶收购开始前对各县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省局核准的数量和位置设置收购站(点),严禁全区私设收购站(点),更不得擅自变更。
为加强烟叶准运证的管理,规范烟叶调拨工作,市局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准运证的审报、签批、办理和使用制度,烟叶准运证统一由市局管理审批,严格按照烟叶购销合同组织烟叶调拨,提高合同履约率。2002年,全区签订省外购销合同14.85万担,实际调出14.25万担,合同履约率达到96.3%,在全省居领先水平。为防止碎烟、报废烟和烟梗流入地下烟厂,他们还加大了对碎烟、报废烟和烟梗的管理力度,无论是复烤企业还是基层烟站,所有碎烟与报废烟全部由市局按照省局规定渠道,统一组织销售,从源头上扼制了制造假冒卷烟活动。
以专卖管理维护烟叶生产工作秩序
依法行政,突出外打,狠狠打击社会上触犯烟草专卖法规的违法行为,维护烟叶生产收购的正常秩序,是确保三门峡烟区健康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
 验收烟叶
烟叶生产收购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维护烟叶生产收购秩序,需要建立综合协调的管理机制。为此,该市成立了以市政府主管市长为组长,烟草、公安、工商、技术监督、财政、税务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烟叶生产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也都建立了相应组织。公安部门还在烟草部门派驻人员,设立了烟草“110”,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保驾护航。烟草部门还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职责明确、措施得力的《维护规范烟叶生产收购秩序工作制度》,将烟叶生产收购中出现的烟叶二道贩子、欺行霸市的烟霸和私自收购、非法运输烟叶等严重不法分子,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巩固了烟草专卖专营地位。
烟叶生产工作中出现的二道贩子,不仅扰乱了烟叶收购秩序,而且也是假冒卷烟原料的提供者,三门峡作为优质烟叶主产区,更是二道贩子眼中的风水宝地。面对这种情况,市局把二道贩子列为专卖管理的重点打击对象,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对举报有功人员,按查扣烟叶价值的10%给予奖励。并充分发挥基层专卖管理所的“片警”作用,在各烟站建立专卖管理网络,且与农村卷烟销售网点建设结合起来,建立烟叶、卷烟专销结合新体系。为防止烟叶流入地下烟厂,他们还配合有关执法部门一起在烟叶流通的主要交通要道布点设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查过往车辆。据统计,2002年,共抓获倒卖烟叶的不法分子56名,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2名,查扣烟叶78吨,罚款3万余元,收缴烟丝20余吨,小型制丝机3台。
全面推行烟叶产购合同制,是稳定生产收购秩序、制止烟叶无序流动的根本措施。为把产购合同落到实处,他们按照国家局“全面推广,一次到位,明确权责,完善提高”的原则,全市在烟叶移栽前分别与种烟农户签订了产购合同,全市2002年共签订合同55385份,全部进行了司法公证。烟叶收购中实行约时定点,干部带队,轮流交售,以村为单位排定烟叶轮流交售顺序,严禁烟农无合同交售,禁止各烟站无合同、超合同收购烟叶。各县(市)烟草公司努力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收好自己的烟,严禁收购区外烟叶。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还加强对执行国家标准收购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区等级符合国家标准,平衡一致,使烟农不再四处流动。
吴明山局长(经理)告诉记者,从今年开始,他们将在烟叶生产工作中建立质量标准化体系,把烟田土壤条件、种子、育苗、施肥、栽培、烘烤等技术环节,纳入标准化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三门峡烟叶的内在品质,为卷烟工业的发展提供优质原料。
四月的豫西大地,桃红柳绿,杜鹃花竞相开放。在这充满希冀的季节里,三门峡烟区又开始了新的征程。我们相信,他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