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名上校军官到商界骄子,再从商界骄子到阶下囚,这就是长沙市烟草公司原党组成员、副经理兼神农大酒店原总经理的周普华走过的人生道路。2000年底,他因受贿20多万元,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由令人羡慕的商界骄子到牢狱中的囚徒,周普华痛定思痛。在不久前湖南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现身说纪说法”警示教育大会上,他“现身说纪说法”,深入剖析了自己走向堕落的原因及教训,在听众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和震撼。
让我们一起看看周普华的自我剖析:
从上校军官到商界骄子,我有过辉煌的过去
世纪之交的2000年12月20日,我无地自容地站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当审判长大声宣判:“周普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后,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全身瘫软,整个人都好像站不稳了。
2001年元旦刚过,我被押解到长沙监狱。一进监狱,只听得“咣啷”一声,两扇森严的大铁门关上了。
外面的世界是令人留恋的,我不由自主地回头看了看。但是,精彩多姿的大千世界已经不再属于我了,我已由一个受人尊敬的五星级酒店老总变为一个服刑的囚徒,要在高墙内度过3650个难熬的日日夜夜。
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我有过无数难以忘怀的岁月。1963年冬季,我从八百里洞庭走向了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成了波涛汹涌的东海上的一名普通海军水兵。
当兵3年,我年年是“五好战士”。3年后,我顺利入了党,提了干,又被组织上选送到南京海军学院学习深造。毕业回到部队后,我的职务一路升迁,从指导员晋升到副政委、政委,并两次荣立二等功。1966年,我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了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切接见。
1989年,42岁的我获得了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亲手签署的授衔令。手捧珍贵的军衔证书,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今后不管走到哪里,决不能忘记自己是一名革命军人!
1989年底,我转业到湖南省烟草专卖局,不久即调任长沙市烟草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1995年初,长沙市烟草公司决定在繁华的芙蓉大道南端兴建“神农大酒店”。我被组织上任命为这项工程的指挥长。
 本文作者采访周普华。
经过两年的建设,1997年8月,神农大酒店开始试营业。在我与外方老总的共同打理下,营业仅1年,酒店就获得了国家旅游总局授予的五星级酒店称号,迅速打开了省内外和国际市场,与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业务往来。很多客户到长沙后,指名要下榻“神农”。酒店年住房率达到了60%以上,年营业额过亿元,到1999年上缴利税达2000多万元。我从一名上校军官变成了长沙市的“商界骄子”,被国家人事部、旅游总局评为旅游系统全国劳动模范。
从严以律己到大肆受贿,我走过一条并不曲折的蜕变之路
我的蜕变是从任神农大酒店工程的指挥长时开始的。
神农大酒店是一座总投资35亿多元人民币的大工程,自然是众多建筑商垂涎的一块不可多得的大“肥肉”。我刚任指挥长时,某建筑公司就找到我,说只要能承包工程,他们可以送我一套在广州的高级住宅,另加50万元人民币。面对如此丰厚的诱惑,我想都没有多想就一口拒绝了。工程开始后,一些大小包工头送给我10多万元的红包礼金,我都如数上缴到纪检部门。我想,作为一个从事政工多年的领导干部,不能被这些形形色色的“糖衣炮弹”打垮。遗憾的是,我的这些原则没有坚持到底。
神农大酒店是与外商合资经营的。1995年,将出任酒店中方总经理的我,被派往泰国、新加坡等国家接受酒店管理培训。出国后,我的思想不知不觉地发生了变化。加上酒店行业的特殊性,我每天迎来送往的都是觥筹交错、灯红酒绿的豪华场面,看到的都是有钱人一掷千金的豪气。开始我还能平静地看待,但时间久了,对比自己千余元的月薪,总觉得不公平,心理渐渐失衡。
时间一长,我也就渐渐忘记了以前给自己定下的规矩,不再满足于吃吃喝喝,开始收受钱物了。我第一次收礼是在1995年底,那时某设计院送了我一套彩电、音响。开始我不敢要,他们就反复给我做工作,我也就半推半就地收下了。当时由于担心出事,不敢把它们放到家里,就寄存在亲戚家。半年后,我见没有什么风吹草动,才把价值44700多元的彩电和落地音响搬进了新居。自从收下这样贵重的礼后,每次回家看到它们,我心里就像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忐忑不安。直到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庙里拜菩萨,向菩萨诉说了自己的心思。菩萨笑咪咪地对我说:“凡要成就大事的人不必拘泥于小节,要听其自然。”醒来后,我一下子想通了。本来嘛,逢年过节、搬家、生日、小孩读书,收朋友送的一点礼金红包,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是受礼不是受贿,顶多是违纪而不是违法,小事一桩,组织上也管不着。
一次,我因病住院,某单位驻长沙办事处主任和她表弟来看我。当时我正在输液。她坐了一会,临走时向我枕头下塞了一个红包,说:“来看看你,不知道买什么合适,送点钱你自己买点营养品。”我心里虽然想要,但又觉得风险太大,便言不由衷地要她拿走,还说如果不拿走就要上交。她听后马上表示:“怕什么,交什么!这是我自己的钱,又不是公家的钱,谁也管不了。我又不找你办什么事,纯粹是朋友之间的往来。何况别人也不知道。”她的话正中我的下怀,我也就不再推辞了。他们走后,我数了一下,整整2万元。
其实,当时我心里也明白,这些人给我送礼是先搞“感情投资”,当时确实并不一定要和你进行什么权钱交易,而是先用“诱饵”把你套住,以后提什么要求,你就不好拒绝了。可是道理好懂,做起来却难啊。
尝到了收礼甜头后,我放开了手脚,更加无所顾忌地收受贿赂。我与湘潭某工业防腐保温公司签订了神农大酒店的防腐工程合同,该公司连续3年以拜年为名送给我5万元。福建供应外墙瓷砖的业务员给我送了3万元。推销花岗岩的田某用我女儿的名字存了一张1万元的定期存单,通过我的司机交给了我。为酒店安装冷却塔、玻璃钢的某玻璃钢厂驻长沙办事处主任送给我4万元。
另外,盲目攀比,也是我滑向犯罪泥潭的重要原因。我是市烟草公司党组成员、副经理,兼任神农大酒店董事、中方总经理,市烟草公司在酒店的工作人员有20多人,他们同时享受酒店和公司福利待遇,有的月薪拿到了5000多元。我作为中方总经理,肩上的担子比谁都重,负的责比谁都要大,却碍于规定,只能在烟草公司拿千余元的月薪。我的秘书每月的工资都超过了3000元,与外方总经理更是没法比了,其年薪是100多万元。本来酒店给我的月薪是5万元,一年按14个月计算,也有60万元,但这些钱我不能装到个人的腰包,全部拿到烟草公司做了职工的奖金、福利。
后来,酒店发展了,而我的收入却还在原地踏步走,心里更是不平衡。恰在此时,酒店娱乐部和康体部负责人对我说:“周总,承蒙您的关照,我们的业务蒸蒸日上,也没有什么表达心意的,就从我们员工奖金中每月各给您1000元,以用于各方打点。”我一听,自认为自己受之无愧,也就没有向组织汇报,私自接受了。因为我觉得每月拿这2000元,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没有什么不妥。另外,康体部经理还以资助我女儿出国留学为名送给我1万元,我也欣然接受。
就这样,从1995年到2000年的6年中,我总共收受各方贿送的钱物折合人民币20.87万元。
 神农大酒店。(王学仕 摄)
从痛苦到悔改,我经受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心灵洗礼
从一个受人尊敬的五星级酒店老总,到遭人唾弃的可悲囚徒的角色转换过程,是我永生难忘的。
2000年9月6日,我被市公安局逮捕,关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我觉得与外面恍若两重天。在这里,不是度日如年,而是度分如年、度秒如年。整天面对铁门铁窗、高墙电网,在极度的寂寞和孤独中,我在狭窄的空间来回走动,一走就是半天。
从前,在部队里穿的是军装,在酒店里穿的是西装,气宇轩昂,威风凛凛;如今,身陷囹圄,不能乱说乱动。拉着电网的高墙上写着三行醒目的大字:这是什么地方——监狱;你是什么人——罪犯;你来这里干什么——服刑改造。我真真切切地体会到:高墙内外真是有着天壤之别的两个世界!
特别令人难堪的就是剃光头穿囚服。以前,我作为五星级酒店老总,头发总是保养得很好,但进了这里,任何美发都被一个囚犯用一把又旧又钝的推剪三下五除二地胡乱推掉了。刚开始时,我坚决不肯剃头。直到管教干警给我做了两个星期的思想教育工作后,我才勉强服从了。从此,我一身潇洒笔挺的名牌西装被灰色的囚服所代替。光头囚服,我感到人格尊严已经被剥夺得荡然无存。每当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这副“尊容”,我就难受得要命。尤其是夏季酷暑难耐,冬天寒冷难熬,与以前在装有空调的办公室里养尊处优不可同日而语。更要命的是,整天与自己平时嗤之以鼻的十几个盗窃、抢劫、强奸犯同房为伍,朝夕相处,还要时时默默忍受他们的无情嘲讽和奚落,我的心如万箭穿过,疼痛难忍。
入狱后,我常常彻夜难眠。我想起自己曾经作为人民解放军上校军官的荣耀,痛悔辜负了部队的培养;想起引以为豪的五星级酒店老总,一夜之间变成囚犯的切肤之痛;想起辛勤劳作一生的父母,养育之恩难以报答;想起相濡以沫的妻子和求学上进的女儿,愧为人夫人父。世界上药铺千千万,惟一难寻的就是“后悔药”!
在监狱管教干警的耐心教育下,我静下心来认真反省了自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痛定思痛,我由受礼变为受贿,由违纪变为违法,其原因无非这样几个方面:首先,不能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它逐渐变成了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出现了严重偏差,忘记了当初在党旗下的誓言,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其次,忘记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句格言,从不注意“小节”开始,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其实,“小节”同样是个人品德修养的“试金石”。古人说,“舟必漏而后入水,土必湿而后生苔。”一处渗漏能使长堤垮塌。同理,“小节”不检也会溃毁人思想上的“防洪堤”,使人断送前途甚至栽进罪恶的深渊。以前,我总认为,吃喝玩乐是区区小事,无碍大局,只要不搞大腐败,即使出点小问题,组织上也会宽容原谅。正是这种错误的思想最终冲垮了我原来坚守的堤防,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真是“小节”不保,导致“大节”丧失,悔之晚矣!
再次,经不住物欲的诱惑,抵制不住各种“病菌”的侵蚀,守不住清贫,耐不住寂寞,看到别人搞腐败还逍遥自在,平安无事,心理上就不平衡了,总觉得自己拿点蝇头小利,是“小巫见大巫”,不足挂齿,结果是一发而不可收,最终成了“糖弹”面前的牺牲品。
要说自己完全不学法不懂法也是假的。说实话,以前反腐败的文件也看过,有关的电影电视也看过,就是没有到监狱去看过,做梦也没有想过自己这辈子会进监狱。当我知道失去自由的痛苦之后,我才真切地体会到“畏法度者常乐”这句话的深刻内涵。党纪国法是人生路上的“红绿灯”,是原则问题的“高压线”,闯不得,碰不得,藐视法纪必然被法纪“锁定”,践踏法纪终将落入法网。古人说:“守身如玉当慎初。”万事都有第一次,这“一”就是“关隘”,就是“缺口”,越“雷池”一步,就可能粉身碎骨。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能为人民造福;否则,将伤及自身。
说心里话,这次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现身说法”,我是抬不起头,无颜见“江东父老”的。以前,面对台下一二千人我能够不用讲稿,口若悬河、神采飞扬地侃侃而谈。如今,我却是以戴罪之身忏悔罪过。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啊!我之所以毫无保留地讲述自己的过去,剖析自己的内心世界,就是以亲身经历和血的教训反省自己,同时希望能给广大党员干部一点启发和警示。当好一个“反面教员”,使更多的人以我为戒,不重蹈我的覆辙。我想告诉人们:大权在握的时候,要时时刻刻廉洁自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珍惜自由,珍惜幸福,珍惜所拥有的一切!(选编自《中国监察》2003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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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周普华确有悔改表现,2002年11月1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他减刑1年11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