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卷烟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是培育大品牌、大企业,增强烟草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前提。本文试从制约卷烟大市场形成的障碍入手,结合烟草行业的实际,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对卷烟大市场的运行模式及其保障措施提出一些初步构想。
总公司集中卷烟经营,消除地区封锁
行业内地区封锁问题是制约卷烟大市场形成的主要障碍,是构建卷烟大市场必须突破的"瓶颈".因此,首先寻求消除构建卷烟大市场障碍的可行途径。
地区封锁是一种不规范的经济行为,可从以下两方面分析其成因。一是行为动机。现行的分税制使得烟厂的税收与所在地政府财政收入直接挂钩。为保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干预烟草生产经营,有的甚至不惜采用地方立法的形式,排斥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各地烟草公司,主要是省级烟草公司客观上迫于当地政府压力,主观上从自身的政绩出发,也希望通过实行地区封锁,排斥外来产品的竞争,实现税利的较快增长。二是行为能力。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既承担经济运行的组织管理职责,又承担烟草专卖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职责;既可以不顾市场的真实需求,限定下属单位购进外地卷烟的品牌和数量,又可以通过加强专卖管理,堵住从其它渠道流入的外地卷烟,完全具备实行地区封锁的能力。
寻求打破地区封锁的可行途径,从问题的成因入手,可以有两方面的措施,一是消除各地实行地区封锁的行为动机;二是消除各地实行地区封锁的行为能力,两者只要能做到其一,就能实现打破地区封锁的目标。
同时,对于措施的可行性分析至少应有以下三个标准:(一)措施的目标方向必须是建立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烟草大市场;(二)鉴于当前形势下构建卷烟大市场的紧迫性,措施必须是烟草行业能控制的,在短期内具有可操作性;(三)措施的实施不会产生很大的震动,能保证烟草行业平稳发展,因为只有在发展中才能更有效地解决问题。
理论上可以通过改革现行的财税体制来消除地区封锁。即由中国烟草总公司统一向中央解缴卷烟税收,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保护烟厂所在地政府的既得利益,从而消除地方政府对干预烟草事务的利益驱动。但这项改革属财政、税务部门管辖范围,而且涉及上千亿财政收入的重新分配,难度很大,短期内实现的可能性不大。退而言之,即使财税体制能改革,在现行的经营管理体制下,各省级公司仍有实行地区封锁的利益驱动。因此,从消除利益驱动入手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不大。
消除地区封锁的另一办法是,将各省级烟草公司限制购进外地卷烟品牌、数量的能力和依法查处其它渠道流入的卷烟的能力分开或使其不能结合。拆分这两种能力又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实行政企分开,分设专卖和经营机构。这种方式涉及面广,产生的震动大,甚至可能出现不可预料的结果,波及烟草行业的平稳发展,可行性不大。二是在不打破现行的机构设置的前提下,由总公司集中卷烟经营,运用现代化物流技术,将各级烟草公司改组为统一的配送网络,保留其行政执法权,从而消除各省级公司限定外地卷烟品牌和数量的能力,进而消除其实施地区封锁的能力。这种做法符合打破地区封锁的可行性措施三个标准,具有可操作性。
重新定位各级烟草公司,形成大流通
消除构建卷烟大市场障碍的可行途径只是构建烟草大市场的必要条件,还必须以市场经济的眼光审视现行卷烟市场的构成,分析与市场经济一般原则相违背的环节,借鉴现代商品流通先进经验,重新定位各参与主体的职能,构想打破地区封锁后卷烟市场的运行模式。
在市场经济理论中,流通环节(批发商和零售商)只起联结生产商、消费者的作用,通常假定为没有任何障碍和摩擦;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许多批发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发生了分化,出现了第三方物流公司,不直接经营商品,依靠为生产商、零售商及消费者提供专业化、高效的物流服务获取利润。第三方物流的出现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流通费用,被誉为"最后的利润增长源",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已成为未来流通业的发展方向。
当前我国卷烟市场的经济主体有三大类:生产商、流通商和消费者。生产商即烟厂,全国共有100多家,企业集中度和产品集中度都很低,理论上能形成全面竞争的局面。流通商包括卷烟批发商(各级烟草公司)和零售户。全国500多万个零售户都在为争夺消费者而展开激烈的竞争,都希望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组织货源,不存在阻碍外地卷烟进入本地市场的问题。各级烟草公司为烟厂和零售户提供物流服务,一定程度上充当了它们之间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角色,但由于同时承担了经营管理的职能,在地方利益的左右下,不顾市场的真实需求,排斥可能影响地产烟销售任务的外地卷烟,使正常的商品流通无法顺畅地进行。烟厂之间的竞争无法开展,零售户的货源也不能得到充分保障,这是目前阻碍卷烟大市场建立的关键环节。
因此,必须按市场经济和流通业发展方向的要求,将目前的卷烟批发商(各级烟草公司)定位为烟厂与零售户、消费者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剥离其卷烟经营职能,不直接经营卷烟,专门为所有的烟厂提供物流服务,向零售户、消费者提供卷烟产品信息,收集零售户、消费者的需求信息,按需求信息配送卷烟,并通过信息系统直接将需求信息反馈给烟厂。剥离各级烟草公司的卷烟经营职能,实际上是消除其限制外地品牌卷烟进入本地市场的能力;将卷烟产品信息直接提供给零售户、消费者,由消费者进行选择,解决的是市场准入权和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问题,各烟厂的产品就可以自由进入任何一个区域市场,在同一平台上实现平等竞争。
在将各级烟草公司定位为第三方物流公司后,就可以大致构想打破地区封锁后卷烟市场的运行模式(见下图)。

①基层烟草物流中心(现在的分公司)将总公司统一印制的卷烟产品信息表发放给每个零售户;②基层烟草物流中心收集零售户的需求信息;③基层烟草物流中心用库存商品,按零售户的需求信息配送卷烟;④基层烟草物流中心将需求信息汇总后反馈给中国烟草物流中心;⑤中国烟草物流中心将各地的需求信息分类整理后反馈给各烟厂;⑥各烟厂按需求信息组织生产,并通过中国烟草物流中心分送卷烟;⑦中国烟草物流中心将卷烟运至各基层烟草物流中心,补足库存;⑧中国烟草物流中心按各基层烟草物流中心完成的物流服务量,按统一的标准核算其营业收入。
改革经营管理制度,保障新模式运行
新模式的运行是对现行的卷烟生产流通体制的一次业务流程再造,涉及行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卷烟流通体制的改革 国家局(总公司)应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卷烟产品信息表。由于现在卷烟品牌太多,信息表不可能包括所有的卷烟品牌,应该分省确定,各省信息表上至少包括36种名优烟和本省现有的品牌,实行全国统一的批发价。
整合经济运行、卷烟销售、卷烟交易等部门的部分职能,组建一个新机构,暂称之为中国烟草物流中心,承担其在理论模式中的各项职能,将分公司全部改建为基层烟草物流中心,其业务由中国烟草物流中心直接领导,以减少中间环节,取消所有县级公司的法人资格,改建为访销配送中心;将各省级局的销售部门改建为中国烟草物流中心的外派机构,负责检查各基层烟草物流中心的运行情况,监督卷烟市场公平竞争的状况;除卷烟经营之外的各项职能、机构设置和卷烟批发利润,维持现状,以减轻改革的震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卷烟物流信息子系统,直接从基层烟草物流中心获取销售数据,自动进行加工整理,作为订货信息发送给各烟厂;烟厂依据订货信息组织生产,通过中国烟草物流中心分送至各基层烟草物流中心。
烟草计划体制的改革 市场份额的变化是公平竞争的必然结果,市场份额不能发生变化,资源就不能向优势企业集中,新一轮竞争也就无法进行。现行的卷烟生产计划及其调剂办法显然不能适应新模式运行的要求,必须加以改革。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按计划生产又是专卖法的规定,必须将两者揉合在一起。改革的办法是:现在下达到各烟厂的计划不变,新增加的计划全部由国家局掌握,改变过去在计划不够时,先调剂后生产的做法,实行先生产后调剂的办法,即各烟厂先按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到年终统一计算调增或调减的计划。
实行新增利益分享制 新模式的运行必然会导致各烟厂卷烟生产量及税收的变化。目前烟厂的税收与所在地政府财政收入直接挂钩,而且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具有很强的刚性,增加容易,减少困难。因此,如果不能在烟厂缴纳的税收减少的情况下,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新模式的运行肯定会受到地方政府的抵制。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是,由中国烟草总公司统一缴纳卷烟税收,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保证各烟厂所在地政府的既得利益。在目前情况下,可考虑采取新增利益分享制来解决这一矛盾,具体办法是:由国家局(总公司)概算出所有产量增加的烟厂因为计划增加因素而增加的税收总额和所有产量减少的烟厂因计划减少的因素而减少的税收总额(理论上税收增加的总量肯定会大于税收减少的总量)。在此基础上,国家局再确定一个单箱计划调剂价,适当补贴产量减少的烟厂所在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基数,保证其既得利益。对于国家新增加的卷烟生产计划,也应采取有偿分配的办法。这种收入除一部分继续用于保证地方政府既得利益外,其余的全部用于产量减少的烟厂下岗职工的安置。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近几年的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各地购置了大量的电脑、交通工具,具备了一定的硬件基础。但对烟草来说,关键问题在于人才,特别是高素质的物流管理专业人员。构建全国统一的现代化烟草物流系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大工程,必须要有一支既熟悉烟草业务、又掌握现代化物流管理知识的高素质人员队伍。因此,烟草行业必须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加强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同时引进一些专业化人才,为建立现代化的烟草物流系统做好人才贮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