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半月刊
经济版
2003年08月20日出版 第16期 总第262期
国家烟草专卖局主管 中国烟草杂志社主办
首页
-> 资讯 ->正文
买到假烟 投诉有奖励
.
从7月25日起,江西省南昌市局改变以往只对举报者奖励的办法,首次对买到假烟的投诉者实施奖励。该局规定,凡有消费者向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制造、贩运、窝藏假冒卷烟线索的,查获后按罚没款数额10%至15%的比例奖励举报人;凡消费者买到假冒卷烟向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查实后除责令卷烟零售商退回其所付的购烟款外,并按罚没款数额10%至15%的比例奖励投诉者。
《中国烟草》
【
打印
】 【
关闭
】
搜 索
相关链接
国家局行业网
中国烟草交易中心
中国烟草物资电子商务网
中国烟草科教网
中国烟草机械网
中国卷烟销售网
中国烟草进出口网
中国烟草学会
东方烟草报
烟草在线
广东新庆丰广告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05 echinatobacc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烟草杂志社 版权所有。
本网站所有内容均受版权保护,未经版权所有人明确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媒体翻印或转载本网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