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管理第二轮三年阶段性工作目标于2002年基本实现,今年初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制定的新的三年阶段性工作目标,明确了今后专卖管理工作努力的方向。上半年专卖管理工作据此有效展开。
(一)专项治理卷烟体外循环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1、采取了“五查、两落实”的工作措施。“五查”就是工商企业对卷烟经营业务进行自查省级局对工商企业自查结果进行严格检查;国家局对省级局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国家局及省级局对卷烟开证量与到货确认量、省外销量与开证量、入库数量与到货确认量、省内工业销量同商业购进量、出库数量与人网销量对比出的五组平衡差数进行核查国家局及省级局对重大案件线索进行跟踪调查。“两落实”就是落实责任制,做到各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从总体情况看,绝大多数省级局对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五查”工作,将专项治理不断推向深人。
2、严格落实卷烟到货确认制度,加强对卷烟流通的监控。通过严格落实卷烟到货确认制度,掌握了卷烟省际间交易的真实数据,为确定平衡差数,开展核查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及时发现和查处卷烟体外循环问题提供了线索,对规范卷烟经营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3、严格执行《五条纪律》规定,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作用。上半年,国家局和有关省局的专卖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合作,做了大量深人细致的工作,查实了新晃、咸宁等11家卷烟厂的体外循环问题,对30名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的企业领导,依据《五条纪律》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在全行业进行了通报。各级局和工商企业受到了很大震动,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了自查和检查工作力度,并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堵塞漏洞,加强监管。从目前的情况看,专项治理卷烟体外循环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严防反弹,继续深人开展卷烟打假工作
1、充分发挥《联合打假工作制度》的作用,使联合打假制度化、日常化。去年,通过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卷烟打假专项行动,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结合,使卷烟打假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实现了社会上假烟明显减少的目标。今年以来,各级烟草、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不懈地进行打击,有效地巩固了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制售假烟活动没有出现大范围的反弹,扭转了卷烟打假10多年来不断打、不断反弹的被动局面。
2、开发启用打假案件信息系统,实现卷烟打假工作信息化。从试运行的情况看,卷烟打假信息系统对全国卷烟打假工作的深人开展发挥了作用,特别是在抗击非典的特殊时期,保证了全行业打假指挥协调渠道高效畅通有关省级局利用信息系统提供的线索,抓捕了非法拼装倒卖烟机团伙主犯及制假犯罪分子。
(三)实施零售户诚信等级管理,提高市场监控能力
一是创新管理模式,将户籍化管理提升为诚信等级管理,从零售户守法经营情况、经营信誉、经营能力等方面设计诚信等级综合评价标准,对零售户进行考核评级,对诚信户以服务为主,集中力量加强对达不到诚信标准的零售户进行教育、引导和监管。二是调动社会力量,提高市场监控能力。部分省市局与工商管理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大了取缔无证经营的力度。上海、重庆、江西等省级局进一步深化社区化管理和零售户协会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三是开展合理化布局试点工作。各省级局在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在试点单位积极探索解决零售户过多的问题、使市场布局逐步趋于合理的方案和途径,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使市场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四)进一步加强专卖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了第二届“中国烟草十大金叶卫士”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活动,弘扬了严于律己、秉公执法、乐于奉献、英勇顽强的“金叶卫士”精神;开展了整顿和规范专卖执法行为的工作,对不具备执法资格、超越管辖权限执法、不按程序执法、不文明执法、错案和败诉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纠正了带有地方保护性质的专卖执法行为,禁止将喷、贴在卷烟上的标识作为处罚依据,停止将地产烟销量同专卖人员收入挂钩和专卖人员从事卷烟销售工作的错误做法,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下半年,要继续围绕国家局的工作部署,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深人开展专项治理卷烟体外循环工作,确保年内实现明显好转的目标
专项治理工作上半年虽然实现了良好开局,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这只是初步的,绝不能估价过高。目前这项工作进展得还很不平衡,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对专项治理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的工作部署,图形式,走过场,工作不得力,查不出存在的问题。二是有的工商企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边整边犯,顶风违纪进行卷烟体外循环。三是有的省级局对查出的问题,过于迁就,处理不严肃,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各省级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人开展。
要严格实行责任制,深人开展“五查、两落实”的工作。第一,工商企业的法人代表对自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自查,要确保自查结果的真实性。对于自查查出的问题,要深人剖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第二,省级局检查组组长对检查工作负责,要从资金流、物流两方面对卷烟经营业务逐笔进行核查,对自查结果逐项进行核对,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第三,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对五组平衡差数的核查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逐笔查清原因,如实上报。第四,省级局专卖处处长对卷烟到货确认核查工作负责。对未确认的卷烟业务,必须查明情况,如实上报。要通过加强核查,使卷烟到货确认率达到100%.第五,各省级局对查出的卷烟体外循环问题,不能姑息迁就,必须按国家局《五条纪律》规定严肃处理。要通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抓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实现年内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
(二)继续深人开展卷烟打假打私工作,取得新进展
当前,卷烟打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制售假烟犯罪分子抓捕追刑力度仍不适应形势的需要二是制假活动不断转移并出现分散化趋热三是有的重点地区仍存在执法环境差和制假活动反弹的隐患等突出问题。为此,要进一步加强联合打假工作。各省级局要继续加强同公安部门的合作,认真落实《联合打假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深人分析制售假烟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进一步遏制制假活动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要提高经营案件线索的能力,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及时同公安部门沟通情况,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加强侦察监控,力求做到人赃俱获、证据齐全,提高办案质量。重点地区卷烟打假要取得新进展。
要加大打击非法经营外烟活动的力度。明年特零证取消后,所有的持证零售户都可以经营进口卷烟,对经营外烟的专卖管理难度将增大,走私外烟、制售假外烟的违法犯罪活动将会增加。各省级专卖管理部门要早作准备,结合本地的实际,认真分析取消特零证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要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检查经营外烟的来源渠道和购货手续,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要会同有关执法部门,深人排查线索,严厉打击贩运贩卖走私烟和制售假外烟的网络和团伙,切断非法经营外烟的流通渠道。
国家局、公安部将继续督导重点地区的打假工作,下半年要组织几次大规模的打击行动,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深人开展卷烟打假工作;积极会同高检、高法研究制订解决追刑中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性意见。
(三)进一步推进零售户诚信等级管理工作,提高市场管理水平
目前,户籍化管理提升为诚信等级管理、合理化布局等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各省级专卖管理部门:一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帮助指导,针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研究有效的解决办法,提高试点单位的工作水平。特别是在合理化布局工作中,要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切不可工作简单化,操之过急。二要注意培养本地区开展诚信等级管理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市县局的成熟做法,加以系统化、规范化,形成统一的模式,逐步进行推广。三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市场管理水平。要根据诚信等级管理模式的特点,调整优化户籍化管理网络系统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加强队伍管理,提高执法水平
下半年,各省级专卖管理部门要按照年初专卖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做好加强队伍建设工作:一要健全以业务培训、政治学习、组织纪律、执法程序、廉洁自律、考核激励六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制度管理体系,切实发挥制度对队伍建设的保障作用,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队伍。二要建立错案和违规执法责任追究、查处分离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件评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超越管辖权限执法、不按程序执法、不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不文明执法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专卖行政执法。三要加强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要进行调整;强化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发扬“金叶卫士”精神,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